環境部今年8月22日掛牌成立,產業界關注碳費機制,首任部長薛富盛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碳費費率必須尊重費率審議會決定,但他認為,每噸碳費高於10美元(約新台幣320元)是必然,且未來將朝向漸進式調高。
薛富盛表示,碳費將於2024年開徵、2025年實際收費,未來並希望以兩年為一期,最快每兩年檢討一次碳費費率。
「台灣減碳腳步並沒有落後國際太多!」薛富盛說,歐盟碳邊境管理機制(CBAM,又稱碳關稅)預計2026年全面落實,台灣的碳定價期程可順利接軌,也會與經濟部合作協助產業因應。以下為專訪紀要。
問:碳費每公噸要收多少?
答:根據《氣候變遷因應法》規定,未來將設有碳費費率審議會,環境部將於年底前預告審議會組織辦法,最快明年第1季成立,並由審議會依據我國排碳狀況、排放源類型、種類、規模等因素來討論、決定,費率不是環境部長說了算。
碳費費率設計不能太便宜,每噸高於10美元是必然,將會參考國際經驗,例如新加坡採取漸進式調高費率,是可以學習的對象,在排碳必然有價的趨勢下,台灣也應該採漸進式的調整,是各界比較可以接受的方向。
環境部要強調,碳費絕非國家增加財源的手段,而是促使產業界減碳的經濟工具,許多超前部署的業者都已著手減碳工作,甚至宣示淨零排放目標,若產業界因為減碳有成,繳交的碳費變少,環境部也樂觀其成。
全球面臨氣候變遷風險,排碳不再是免費,目前碳費首批徵收對象鎖定500多家年排放量2.5萬噸以上的大戶,但不代表低於門檻的業者就不用減碳,未來將分階段滾動檢討。
問:碳費費率多久檢討一次?考量哪些因素?
答:初步規劃首次徵收碳費會以2024年排放量為基礎,在2025年向徵收對象收費,據此來推算,最快到2025年初,就可根據2024年排放量來估算,檢討所收到碳費是高於或低於預期,以及原因為何,並研究是否有修正必要。
個人認為,最快可能必須以兩年為期來檢討,傾聽各界意見、產業界反應等,交由審議會去討論費率修正必要性。
另外,當排碳有價,羊毛出在羊身上,一部分恐導致成本轉嫁到消費端,引發「綠色通膨」疑慮,我們希望碳費審議會的委員在訂定費率時,也能將這部分影響納入考量。
環境部不希望因為徵收碳費導致物價高漲、民怨高漲,而是希望在社會和諧的前提下,感受到排碳有價、減碳人人有責。
問:所收取碳費如何運用?
答:未來碳費將是溫管基金最大收入來源,收取到的碳費是一種環境特別公課,會專款專用在減碳事務,氣候法中明訂13種基金用途,包含補助中央或地方、補助及獎勵事業投資減碳技術等。
未來基金支用,希望碳費「取之於何方、用之於何方」,可多分配一些經費來執行淨零排放工作。
碳權交易 企業須優先減量
問:對於台灣碳權交易所有何期待?
答:碳交所已於8月成立,先提供碳諮詢與培育人才,接著才開始交易國外碳權商品,待國內碳權子法完備,才會啟動國內碳權交易。
台灣成立碳權交易所,一方面是協助企業自願性碳中和,另一方面是針對企業為符合法規要求而產生抵換需求,未來參與交易對象是受到限制的,並非一般私人或自然人都能參與。
環境部要強調,碳權交易不像一般股市交易,不應該是一種獲利工具,目的是希望協助企業低碳轉型。
問:企業擔憂碳權僧多粥少,如何因應?
答:2050年要達到淨零排放已是國際共識,需要政府、企業、團體及全體國民共同達成,企業應盡可能規劃減量策略,「自我瘦身」優先,購買碳權抵換為最後手段,且須慎選碳權,以免對外宣告減碳時有漂綠之嫌。
環境部針對國內碳權審核,已積極研議相關辦法,在固守碳權品質的同時也精進審核程序,提高參與誘因,誘發更多自願減量的企業投入,取得碳權後就能交易給有需求的企業,若因供應鏈要求而有購買碳權需求者,未來也能在碳交所購買。
企業必須意識到,在所有人都必須負擔減碳義務的情況下,很難再有多餘碳權拿出來市場交易,碳權的僧多粥少勢必發生,各國經驗也是如此,優先自我減量才是當務之急。
部分企業希望擴大碳權核發,甚至希望讓企業自選採用碳費自主減量或碳權自願減量,然而,環境部目前規劃,針對大型排放源採碳費制度來誘發減碳,若同樣的減量措施又同步允許申請碳權,恐有重複計算疑慮。
問:購買碳權抵碳費的比率上限如何制定?
答:氣候法規定,碳費徵收對象可向環境部申請核准,以碳權來扣除排放量,來減少所需繳交的碳費。
對於碳權認可及使用,會以國內為優先,參考國際碳定價機制採認自願性碳權扣減情形,在子法中規範,確保國內實際減量;對於國外碳權則會參考國際碳中和規範對於碳權品質要求。
接軌CBAM 台灣沒落後太多
問:歐盟CBAM(碳邊境稅)箭在弦上,如何協助因應?
答:政府非常重視與CBAM的接軌,歐盟今年10月試行CBAM、明年1月需申報產品碳含量,2026年才正式實施,其實台灣並沒有落後太多,例如台灣自2024年開徵、2025年企業繳交碳費,與CBAM時程幾乎是完美接軌。目前氣候法包括自願減量管理辦法等子法都已預告,部務會報也已通過盤查登錄管理辦法,陸續往前邁進。
依歐盟CBAM公告管制產品的稅則號列,鋼鐵、扣件及鋁為最主要受影響產品,其中鋼鐵業者多為應盤查登錄對象,已具備碳盤查能力;扣件及鋁業多為中小企業,目前經濟部也正在積極進行輔導。
環境部去年也邀集相關部會,針對各部會因應歐盟CBAM分工進行盤點,釐清因應CBAM規範應關注事項,今年7月也有交流最新進展,包含協助我國企業碳含量資訊申報及台歐雙方貿易協商等,後續將持續關注歐盟最新進展,跨部會協助產業因應。
問:離岸風電環評案件愈來愈多,環境部如何因應?
答: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塊開發的風場環評案,環境部已收到30餘個案件,案量並不少,其中我們也發現不少案件場址重複,對於環評委員而言等於是重複審查,造成環委困擾,環境部已與經濟部聯繫,希望經濟部能善盡溝通。另外在環境議題上,在審查離岸風電環評時,都會考慮到鳥類廊道,避免受到風機葉片干擾,各種環境因素都會考量進去。
環境部成立後,第一屆的環評委員已組成,除部會代表,也邀請14位專家學者,分別就不同領域所組成,為環境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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