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一起吧」
親密關係裡的承諾(commitment)有很多種形式,伴侶之間說好了就算數,但口說也許無憑,人們會做出相應於承諾重量的行為,以示誠意,這些行為便是承諾的儀式(couple rituals/commitment ceremonies)。例如時下流行的驚喜求婚、舉辦浪漫結婚典禮,或是互贈信物、一吻定情等等,根據個人喜好、風格潮流而各有不同。你情我願的承諾本來是很私人的,但是在現代家庭和社會的脈絡下,承諾也是很社會性的,例如儀式要公開讓家人朋友參與,甚至國家的法律制度也要加以規範。並非所有的承諾和儀式都具有法律意義、或是有別人知情,然而不論是否公開或具有法律意義,承諾所象徵的意義涉及肯認過去共同的感情軌跡、共創未來、向外界宣告關係的存在,或是尋求外在的支持,得到保障和認可。
承諾對於同志關係的作用如何?我在2010年至2011年間訪談了15對女同志伴侶,她們平均年齡33歲,關係持續平均7年。當時,雖然台灣社會時有對伴侶制度、同性婚姻或修民法的討論時而有聞,卻一直沒有成為檯面上的主題。我們都不知道2013年會有多元成家法案(其中一個法案還通過了一讀),2016年婚姻平權重新進入立院,也不知道2017年5月大法官會說「民法禁止同婚是違憲。」然而,婚姻平權並不是不可想像的,許多國家或美國單一行政州屢傳彩虹告捷的新聞,可以提供我們聞香空想「假如有一天……」。
由於上述的原因,我的受訪者們沒有在其他國家、地區登記結婚或伴侶關係,「承諾」以及「承諾的儀式」都沒有法律支持或約束。法律上的缺乏雖然限縮了可能性,卻無法阻礙同志的婚姻想像力。在想像的情況下,可以探討法律支持提供了什麼樣的保障和約束,是否代表浪漫愛情的開花結果?在未來那個視婚姻平權為理所當然的世代來臨之前,受訪伴侶的愛戀之路無法將結婚當做選項,她們對於承諾以及儀式的想像,又會是什麼樣子呢?
在受訪者們告訴我的故事裡,有些認為承諾的儀式具有象徵意義,因此進行了不同形式的儀式來表示兩人深切地結合;但是也有些人不這麼認為,她們覺得儀式若沒有法律背書便不帶有意義。有另一些人區分法律與承諾,將「承諾」視為浪漫的愛與依附關係,而法律上的身分僅能提供實質的支持(practical support)。而承諾儀式,除了因個人認知的「承諾」概念與喜好、伴侶間的協調等個別因素,常取決於(但非必然)關係或性傾向是否公開,以及出櫃的範圍和對象,而有所不同。至於是否涉及其他制度性的安排,還需要考量雙方的經濟狀況。
根據這些不同的考量和限制,我從訪談資料中整理出三種承諾的形式。值得一提的是,雖然區分為三類型,但同一對伴侶可能經歷過不只一種,承諾的儀式也可能在不同的交往時期有不同的表現方式。因此,伴侶故事可能同時交雜在這三種類型的分析中。
「妳愛我、我愛妳這樣就夠了」--私下承諾(private commitment)
受訪女同志伴侶所採取的承諾儀式大多是非常私人的,不論是否已向家人出櫃、或者是否願意與朋友分享喜悅,彼此對關係的承諾和確認關係的儀式都少有其他人的參與,許多受訪者不約而同表示「我們不喜歡太高調」。然而私下承諾並不因為少了其他人或其他制度的介入(例如父母同意、法律認可等等)而減少了承諾的意義、重要性或約束力。換句話說,做出生命中重大的決定,要與愛人相守到老,並不需要誰的同意、認可或是支持。而私下承諾的儀式,雖然只有兩個人,形式也不拘,可能充滿驚喜創意、或者絲毫與日常生活沒兩樣。
對婚禮有浪漫想像的Jules和Nic到攝影棚拍攝了一組情侶照,並不是穿著婚紗或禮服,Nic問:「這樣算是有儀式嗎?」卻被Jules堅決反對。想要舉辦婚禮的Jules用充滿幻想的語氣說,「我們可以不要現在啊,我知道這是很久以後才有可能,如果有生之年等得到的話」。Nic雖然想要滿足伴侶的期望,但除了真的沒有法律可循之外,要大張旗鼓地結婚也令她憂心對父母的出櫃。由於台灣流行婚紗照,Nic認為這應該是與婚禮概念最接近又可執行的一項。
「向世界宣告我們的愛」--公開儀式(public ceremony)
公開的承諾儀式通常目的是昭告諸親友兩人的關係,另外也有見證即約束的意味在。對於藏在櫃子裡的關係,她人知情與支持是非常具有意義的。從交往就沒想過要分開,但若要進一步積極承諾未來,Helen希望Jessica跟父母出櫃,雖然她開玩笑說「不講怎麼會有嫁妝呢!」,但是隱藏在其中希望被對方父母接受的心意,卻是很沈重的。
Luce和Rachel在一起已經13年了,她們對於公開儀式的想法很不一樣。交往半年時,她們邀請一位朋友來見證兩人交換戒指的小儀式。某日,Rachel的父親在家族聚餐上,慎重地向Luce舉杯,說「我女兒以後就交給妳了」,這是她們的關係正式被家人公開接受。交往十週年,她們邀請一眾好友舉辦了一場party,想要慶祝她們交往了這麼長時間,也跟身邊的好友一起分享了這段時光。有趣的是,受邀來參加的朋友們,理解成這是她們的婚宴,全都準備了紅包。這三個關鍵的「儀式」對她們而言到底各有什麼意義呢?她們定義下的承諾儀式是戒指交換小儀式,認同戒指與配戴在左手無名指的象徵意義,她們希望藉此確認一輩子的關係、戴戒指的象徵意義是彼此之間的承諾。而家人認可和朋友參與的宴客,雖然是關係中很重要的里程碑,卻不是代表承諾的儀式。
「超越承諾的外在保障」--制度性承諾(institutionalised commitment)
外在的強化、關係的相互連結,在法律面缺乏的台灣社會,可能的選擇是共同投資或保險受益。但是夢想共有房子阻礙也很多,除了經濟能力是艱難的關卡之外,可能因為遷戶籍、登記所有權,財務安排也會更動,必須讓父母或親近的家人知情,這就視出櫃與否的情況而有所不同了。尚未向父母出櫃的Theresa和Jess,剛好能夠說明這個困境。原先兩人計畫合買房子,卻怎麼也想不出說服父母的理由,結果各自買了較小的,兩人同住在其一,將另一房出租、補貼貸款。Clarissa和Sally則堅持合買房子一定要登記兩人共同擁有,作為彼此的保障以及老年生活的規劃,買了房子之後分手更難,因為財務上的法律關係使得兩人更加緊密。雖然她二人對於舉辦婚禮這類只具形式卻沒有實質法律保障的行為並不響往,當拿起印章蓋在房契和貸款手續時,覺得這就算是一個承諾的儀式了,即使老早就決定要共度終生,這個動作還是令她們「更加」承諾彼此。
Jules和Nic互為保險受益人,希望能為沒有名分的彼此保留一點權益。買保險也有「眉角」,根據她們的經驗,要找「懂狀況」的業務員才會願意配合將「朋友關係」的兩人寫在受益人欄位。
不論採取什麼樣的承諾儀式,私密的、浪漫的或是多有創意,大家關心的議題都是很實際的,繼承遺產的權利、老年生活的保障和照顧工作、一個人先離世了另一個人怎麼生活,這些實際的生活議題和承諾本身是不可分割的。在法律面的缺乏下,採取「自救方案」例如上述的保險受益人、共同投資、退休規劃等等,便是受訪者們在困窘的現實中努力擠出的希望。由於婚姻的不可想像,非異性戀者承諾的形式恰好素樸地反映出個人生活與感情關係之間,多樣且不同程度、不同時期的連結方式。
對婚姻的想像與不可想像
幻想未來的可能性,和伴侶交往十年的Angie表示,如果法案通過她們一定會去登記,但結婚或伴侶關係僅是為了法律保障並不是承諾,「我覺得我們已經有那種默契了,那個實質的(法律)意義大於象徵(承諾)意義。」有不少受訪者也是抱持這樣的想法,法律和承諾不是必然相關的:
在時序上先後發生的限制,兩人之間早已承諾彼此,而法律承認還不知道何時成真。
可以放進未來的想像中,但不見得會真的去做,最大的顧忌是出櫃。
預定未來的婚姻可能是承諾的一部分,亦即補足現存伴侶承諾中無法取得的外在保障。
法律保障(同志婚姻或伴侶關係)代表的是平等和實質保障,而非關係承諾的象徵。
相愛的兩個人為什麼想要讓關係獲得公開承認呢?日常理由跟獲得平等的法律權利一樣重要,例如確認彼此互相的責任、彼此家人接納等等。同性關係有國家承認或法律背書可能有助於原生家庭接受,這對於同志來說是很重要的。當然,有法律支持並不代表社會從此會變得友善、減少歧視,出櫃變得容易。「不喜歡太高調」的儀式選擇,可能隱含著不能出櫃的酸楚。許多受訪者雖然認同婚姻平權的概念,也希望自己和另一半能夠受到法律保障,但是法律承認所代表的公開性,卻正是使得她們猶豫的原因。對於尚未對家人出櫃的、在職場上有顧忌的,又是更深一層的挑戰。於是,雖然未來可能迎來婚姻平權的保障,結婚便意味著同性關係的曝光,想要得到法律保障與跟保有性傾向的隱私,竟成了荒謬的兩難問題。我們該問的問題變成,相愛的兩個人為什麼「不」想要讓關係獲得公開承認呢?婚姻平權的議題,使得私領域的性和親密實踐被放上公領域的檯面上觀看、討論,也試探了社會的(不)友善溫度。
社會制度決定了我們可以對愛人做出什麼樣的承諾,不同性傾向的人、擁有不同社會條件的人,因而擁有不同的承諾/關係資本。缺乏法律支持並不表示非異性戀者對關係做出的承諾比較輕或是沒有份量,在國家體制下任何關係的承諾都不只是個人的事,關係權益是否受法律保障影響了個人對關係承諾的概念。婚姻不是關係必然的結果,也不是承諾的終極型態,然而在可想像的範圍裡,有一個可以選擇卻不想要選擇的可能性,與沒得選擇、不可選擇的法律缺乏,在形塑關係的概念和實踐上,還是有所不同的。因此,與異性戀者選擇不婚、同居關係不可一概而論。
法律認可不見得能夠使得關係交往變得順利,然而制度保障的性、親密公民權,是性別平等之路的必然。下一個視婚姻平權為理所當然的世代,會如何實踐她們的關係承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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