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瑟王之死(上下冊不分售) 影響後世的重要西方經典小說之一 ──《亞瑟王之死》 無數作家、歌劇、好萊塢電影、電視影集,都受到它的啟發! 歐洲騎士文學代表完整中譯本 亞瑟王傳說集大成之作 在西方流傳之廣僅次於《聖經》和莎士比亞作品 我對是非對錯的判斷、對高貴道義的情懷,以及所有為弱勢的人對抗壓迫者的意圖,都來自於《亞瑟王之死》。 ── 約翰•史坦貝克(John Steinbeck,諾貝爾文學獎、普立茲獎得主) 中譯導讀(節錄) 【馬羅里的生平事略】 《亞瑟王之死》一書敘述的不只是亞瑟王的結局和喪亡事件而已,事實上是「亞瑟王和他圓桌高貴騎士事蹟的全書 」。這部體大思精傳奇的作者名叫湯馬斯•馬羅里(Thomas Malory 1416?-71)。在他這段生卒年月當中,專家學者共搜羅到另外六名具有同樣姓名的個人,然而從手卷和其他資料的勘對中,本書的作者應為曾被關在牢裡的騎士湯馬斯•馬羅里而不是其他的湯馬斯•馬羅里。湯馬斯出生在一個優渥的官宦士紳家庭。數世紀以來他的先世都定居在英格蘭中部地域名之為Midlands 郡縣。他的父親名約翰,是一名士紳,在窩威克郡(Warwickshire)、黎斯特郡(Leicestershire)和諾罕頓郡(Northamptonshire)都擁有田地,事實上,他們的祖居便位於這三個郡的交匯點一帶。約翰曾兩度出任威窩克郡的警長,五任國會議員以及多年的太平紳士,資歷完整頗負聲譽。約翰的太太菲莉帕•切文德(Philippa Chetwynd)也是系出名門、家世豐厚,娘家在窩威克郡和史達福德郡(Staffordshire)都有田地置產。湯馬斯約在1415到1418年之間於窩威克郡之紐堡•飲樂鎮(Newbold Revel)地方出生 。 關於湯馬斯的成長過程紀錄和找得到的文書資料不多。在他還是弱冠之年 (1433-34)時,他的父親約翰便棄世,此時他便繼承了祖產。湯馬斯肯定受過不錯的教育,因為他的書裡經常提到法文本的依據,而所敘述的人物角色和地名常常有法文的形容片語,表示他對法語的使用有一定的基礎。到了1439年根據紀錄,這名二十出頭的年青人已成了有聲望的鄉紳地主,而且對政治很有興趣,到1441年他被封為騎士,也為他的政治生涯鋪路,過了幾年他便和黎斯特郡萬曆(Wanlip)鎮的伊利沙白(Elizabeth Walsh)女士結婚。不久後生一子名為羅拔(Robert),是為他的哲嗣。在1441年到1449年之間他承受了姊夫文生(Robert Vincent)先生的產業。但是在他被冊立為騎士不久的1443年卻遭控訴犯有傷害、囚禁和盜竊一名居住在諾罕頓郡的史蔑夫(Thomas Smith)之罪狀。依當時的檔案看,湯馬斯也是定居在諾罕頓郡,因為此地有他的祖產,而且他已成為當地的選民。湯馬斯為何性情如此暴烈,而以他的家財而言,為何需要搶掠盜竊,都是疑問,其中有沒有政治因素或被誤導,這些都是可以再加追尋探討的題材,不過,他的控罪後來都給撤銷了。到1445年他被選為窩威克郡的國會議員,並任郡縣內國稅免徵委員會的一員。顯然為了政治前途,湯馬斯的戶籍是常有變動的。往後幾年的國會議員生涯中有稱他獲得白金漢公爵(Duke of Buckingham)在選舉時的支持,而在國會裡原則上湯馬斯是支持公爵的措施,但到了1449年國內的政治環境丕變,有分裂的前兆。 雖然湯馬斯是公爵的擁護者,但到了1450年,突然間湯馬斯被指控與其他26名武裝人士在他家鄉紐堡•飲樂鎮附近一座樹林裡突襲白金漢公爵。這事件的原因不明,後續的一年多、強姦、擄掠、勒索、襲擊婦女、偷盜等一連串的罪狀都落在他頭上,雖然大部分時間他仍然有參加國會議會的運作,但這些案件引起了許多揣測。然而,在1450年九月國會開議時,湯馬斯的身分卻是代表了約克公爵(Duke of York)的封邑出席議會,而約克公爵又是白金漢公爵的政壇敵手,另外湯馬斯被控案件的原告和財產又多與白金漢公爵有關,因此帶來許多政治的聯想。1451年三月湯馬斯和他的隨員被下令拘提,後來他終於落網入獄,但兩天後他卻逃獄成功,返回家鄉。惟在1451年八月間湯馬斯在白金漢公爵勢力範圍內的地區受審,湯馬斯拒絕認罪,並要求重組陪審團重行審判,但卻沒有獲准。到了1452年一月他終於被送往倫敦坐牢,不過沒多久他就被釋放。其後的八年,斷斷續續地他都在監獄中渡過,有幾次獲赦以及被擔保出獄,雖然他所獲的控罪一籮筐,但正式的審判卻從沒有正式執行,對他而言顯然沒有司法正義,另方面他的入獄罰金,在中世紀的英倫算是破了紀錄,譬如1454年十一月十八日湯馬斯被判送到倫敦泰晤士河南岸的馬沙海(Marshalsea)監獄,罰金即為一千鎊;1455年六月十五日湯馬斯被提審,被判送到倫敦塔服刑,罰金為二千鎊;1457年五月十二日湯馬斯被移監送到勒得給(Ludgate)監獄,罰金一千鎊 。勒得給為專門收容欠債人的監牢。以這個年代稍早的1436年做衡量標準,一名武裝戰鬥騎士的月支費約三鎊(不含犒賞),即年薪三十六鎊 ;而一名有封邑收入的男爵年收入約在五、六百至一千鎊之譜,湯馬斯罰金之重,於此可見。 在這段人生黯淡期,當英王亨利六世精神不正常而約克公爵就任攝政(Lord Protector)時,在1455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湯馬斯•馬羅里獲得赦罪。然後在1457年年底時窩威克伯爵替他保釋出獄兩個月,在1459年時他似乎又享有短暫的自由。不過,英國在1455年開始發動了玫瑰戰爭的內戰,在約克黨人(即白玫瑰黨)於1460年進攻時,湯馬斯被移監到守衛更為緊密的大牢去,到約克黨人驅走蘭卡斯特黨人(Lancastrians即紅玫瑰黨)時,湯馬斯便被釋放且獲赦罪。從1462年到1466年湯馬斯似乎可以過著安寧的日子,事實上1466年下半年他的孫子尼可拉斯(Nicholas)出生,應是值得喜慶的時光。但這些年來的牢獄顛沛,和國內方興未艾的內戰,諸侯之間的討伐,以及他們劃地稱王的做法,使湯馬斯深有所感。在《亞瑟王之死》裡,亞瑟王便不停地要對付土豪和各地的諸侯王爺,在亞瑟王年輕時,中央政府王權的觀念尚未鞏固,區域性的反動暴亂時有所聞而且要忙於應付,因此邊疆的地緣政治以及撥亂反正的看法便反映在地名的構思處理上,這些雖然和湯馬斯深受地方勢力的控訴、困擾和選邊站的政治立場,以及在玫瑰戰爭期間他仍深陷囹圄難有直接關係,但在他的傳奇之作中,來自北方的侵凌,以及邊疆諸侯的動亂,不顧皇室的治權,對湯馬斯年代的讀者而言,具有真實的當代政治現實感 。然而亞瑟的故事和神話還是與馬羅里的年代政壇有若干相似之處,惟這些貌似不外是故事外表裝飾而已,並不符合馬羅里的道德分析準則 。 政治的動盪一直是湯馬斯•馬羅里背後的陰影。在1460年約克公爵趁亨利六世精神狀況出問題時篡位,不過幾個月後他便被殺害,但他的兒子卻於1461年即位為愛德華四世,亨利六世遂逃到北方避難,惟四年後他還是被約克黨人擄獲。馬羅里在眼見子裔後繼有人時,政治的風向又改變了。愛德華國王在1466年對本來支持他的窩威克家族開始有嫌隙,而馬羅里似乎也改變他的政治選邊。從1468年到1470年間他被列在蘭卡斯特黨人名單中,並且無法獲得赦免,雖然部分的蘭卡斯特黨人可獲自由。按照當時的實情,湯馬斯大約應被關在牢裡並且撰寫《亞瑟王之死》。根據書中的記載,有多次包括結尾時敘述者說出自己就是作者湯馬斯•馬羅里爵士,並呼籲上主拯救他的靈魂。這種說法不只表現他的宗教情感,也可能表示他在撰稿時自知被國王赦免釋放無望。 湯馬斯似乎看出大勢情況對他不利,於是便把自己的土地產物直接和間接地由妻子伊利沙白繼承,反而不是由他兒子羅拔繼承。大概於1469年三月到1470年三月間,馬羅里在獄中完成了《亞瑟王之死》。不過也有學者不認為此時他被關在牢裡 。1470年十月間,蘭卡斯特黨人捲土重來,攻入倫敦,他們首要之務就是釋放倫敦監獄裡自己的黨人。然而在半年後的1471年三月馬羅里便身故,給埋葬在生前監獄附近的紐給(Newgate)的灰衣僧人(Greyfriars)修道院教堂裡,那算是當時倫敦的時尚教堂。有意思的是在湯馬斯棄世之日,愛德華國王在約克郡反攻,兩個月後重返執政。湯馬斯的墓碑刻著他棄世在1470年三月十四日,但愛德華政權的調查委員會卻稱他在三月十二日逝世。所以有兩天的落差,其中一個說法稱這是愛德華四世的陽謀。因其重返進攻英倫是在三月十四日,把湯馬斯去世之日往前挪動,便使他保有對任何國王任內都是暴亂犯的罪名 。此外,調查委員會發現馬羅里名下沒有土地財產(因事先已由他妻子過戶繼承),也沒有債務。馬羅里的妻子伊利沙白在1480年九月底或十月初去世,名下擁有一些土地和財務收入,繼承人是她的孫子尼古拉斯,即羅拔的兒子。 湯馬斯•馬羅里的手稿在1485年由當代最負盛名的出版商卡斯頓(William Caxton c.1422-1491)出版,這時已進入歷史上的都鐸王朝,象徵著中古時代即將過去。白雲蒼狗,而湯馬斯躺在墓穴裡直到1547年,不過,手創英國國教的亨利八世在那一年把灰衣僧人教堂所有的墓碑出售,以求套現。馬羅里的墓碑自此不存。他的碑文是靠十六世紀初年一份手卷轉抄而留下。 馬羅里一生,是非功過,青山依舊在,幾度夕陽紅,當然可以單純地把他視為一名作家,但事實上他在政壇打滾多年,一心懷著抱負,但卻傷痕累累。騎士的頭銜可謂把他搞得七葷八素,他雖然不是英國最後一名中古騎士,卻在作品中把騎士精神鮮活的刻畫和理想化了,更重要的是他把亞瑟王光輝的傳說留給了英國,擴散到全歐,成為英倫不朽的文化遺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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