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姓男子被控姦殺陳姓女模案,警方說,程一開始否認涉案,扯謊、裝傻十二小時後承認殺人,再拖十二小時承認性侵;製作筆錄時說「我錯了」、拜託給他自新機會。
程供稱全案是梁姓女友策畫,並稱性侵陳女時,陳女一度掙扎,梁女還曾拿手電筒打陳女的頭;梁矢口否認涉案,辯稱案發時人在家,但監視器拍到她在案發前進入命案現場大樓的畫面,程、梁兩人警詢後都被涉強盜殺人、偽造文書等罪嫌移送檢方複訊,程另涉性侵,士林地檢署漏夜偵訊中。
檢警剖驗陳女遺體,發現陳的頭部、臉部因為頸部壓迫充血,脖子明顯有皮帶的勒痕,還有四處接近圓形挫傷,不排除是程姓男子以手指壓迫所致。
陳女手部的光療美甲,有顏色脫落、汙損狀況,研判被勒殺時,陳女曾揮舞掙扎。鑑識人員並採集死者下體、毛髮和指甲等身上DNA跡證,送往鑑定確認程男是否性侵陳女。
檢警調查,程姓男子本名姓高,二○一三年間,他因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被送法辦,當時與少女發生關係的處所,與本次命案是同一個地點。程因與友人合夥開設服飾店,唯恐外界知悉他有性侵案底,決定改從母姓並改名。去年底,程被控誘騙另一名女模到同棟大樓企圖性侵,遭法院判處五個月徒刑、緩刑兩年,並賠償被害人四十萬元。
本月初,程姓男子透過梁姓女友誆稱,香水公司出高價,找張姓攝影師要幫陳女拍廣告,將死者約出。一日下午一時多,陳女依約到程住家樓下,他騙對方轎車被擋在地下室,要陳到停車場取車,卻趁機性侵陳女,完事後以陳女皮包肩帶將她勒斃,程將屍體拖到隱密處後,搜刮死者財物。
程、梁兩人後來步行到捷運後山埤站。程先到廁所丟棄死者皮包,再到梁女家中換衣服,隨後到北市信義區逛街,還盜刷死者信用卡搭高鐵到台中,投宿星級飯店,當晚兩人還搭計程車到逢甲夜市逛街。
期間梁女還用死者手機向親友報平安,隔天上午程擔心紙包不住火,將陳女手機丟棄飯店房務間的垃圾桶。因死者姊姊不斷撥打手機,被飯店員工接起得知失主失聯,立即向台中市警察局第六分局報案。
警方獲報到場,待程男與梁女要退房時上前盤查,發現程是通緝犯,又在兩人住宿房間垃圾桶發現陳女證件,程一開始辯稱是趁張姓攝影師拍照時,偷走陳女的皮包,因疑點重重,兩人都被帶回調查。
因陳女家屬已在新北市報警協尋,警方前晚押兩人北上;途中程承認將陳女殺害棄屍,一開始還辯稱是一時失手,後來供稱對死者性侵後再勒死對方。北市警方獲報趕到事發地點,在廢棄商場內找到衣衫不整的陳女屍體。程在警詢時供詞反覆,辦案人員形容他「冷血狡猾!」
程男供稱,女友與死者有工作上的嫌隙,才想辦法約出陳女性侵教訓,並稱女友對案件過程都知情。梁女則否認知情,僅表示程告訴她東西是偷來的,兩人都被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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