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節能家電補助方案再延長。購買節能家電的退稅優惠,原定今年6月14日屆期,為鼓勵民眾持續購買節能家電,財政部昨日預告「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擬將退稅優惠再延長2年、至2025年6月14日止,各項適用條件不變,預告期20日,預計立法院本會期將列為優先法案通過。 為鼓勵民眾購買節能電器產品,以達節能減碳綠色消費政策目標,財政部推出節能家電補助方案,自2019年6月15日起,購買能源效率分級第一級或第二級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每台最高減徵貨物稅2000元。 節能家電退稅優惠實施以來,2021年5月26日修正展延實施至2023年6月14日止;截至去年止,合計核退720萬台、核退稅額達119億元,創造節電效益,抑低二氧化碳排放及節省民眾電費負擔,落實前開政策目標。 經濟部統計,目前民眾使用10年以上的老舊電冰箱、冷暖氣機及除濕機仍有835萬台,占家庭現存數量達25%。 財政部表示,為因應「台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住宅部門提升家電、設備能源效率,持續鼓勵民眾購買節能電器產品,並帶動電器產業轉型發展,修正「貨物稅條例」,延長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措施2年,至2025年6月14日止。 財政部表示,民眾可利用線上申辦減退貨物稅,申請人只要備齊退稅帳戶存摺封面、購買證明,例如統一發票或收據及電器產品保證書或保固卡,以符合規定的檔案格式上傳,再點選「申請退稅」即可。 財政部也提醒,節能電器申請退稅期限,是根據統一發票或收據記載交易日期的隔日起算6個月內,逾期就不能申請退還,呼籲民眾把握申請時效,以免影響退稅權益。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