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冬天,一通神秘的電話從大陸打來,客戶說,董事會對總經理、相關陸籍高階幹部的績效表現深感不滿,將他們解職後,竟收到這些高階幹部掏空公司的舉報。客戶希望我們協助調查該高階主管的罪證,以便將其法辦。短短三天,團隊召集包含電腦鑑識、資料分析、法律、財會專長的相關人員組成調查小組,前往大陸沿海大城執行作業。
一行人風塵僕僕抵達,隨即被新任總經理要求,立即前往勘查環境。總經理表示,前總經理在位多年,在不清楚有多少敵友情況下,希望調查暗中進行,避免打草驚蛇。
「這個是財務長的辦公室,他是前總經理的一手提拔的,是嫌疑很高的一位。再來,那是法務長的辦公室,目前謠傳有問題的合約都與她脫不了關係。喔,對了!還有那個位子是資訊部的某某人坐的,他跟前高階的關係可好了……」在總經理帶領下,半夜進入了辦公室,每人給了一張座位表,開始認起位置與關係人。接下來幾天,團隊與董事會派來協助的窗口,每天約在咖啡廳外瞭解細部的人員關係與背景,直到一週後,才以另一個身分─外部諮詢顧問角色,進入公司開始進行流程瞭解的訪談。
權益的保衛戰
將近一個月的調查,筆者團隊將董事會提供的線索逐一查清,發現該公司除了採購舞弊外,還包含了薪資舞弊、費用舞弊等問題,公司各部門竟都有各級人員涉入其中,甚至財務部門還協助處理相關舞弊後的帳務問題!在約談舞弊員工時,員工對於其所犯的錯誤全都有合理化的藉口,而且不認為自己所為是有錯的。直到團隊告訴員工,其行為已構成業務侵占的罪刑後,員工才哭哭啼啼表示,是受領導指示,但卻都無法進一步提出受到指示的證據。
董事會收到筆者團隊的報告後,發現公司在前總經理十多年掌控下,竟損失超過上億元人民幣,令董事會非常震怒,決意要對其提起訴訟並告到底。然而,與律師討論後,公司無奈發現,由於該公司在大陸非上市公司,因此無法適用相關背信罪刑,以致無法對真正幕後黑手採取行動,只好以業務侵占罪名與公司犯案的基層員工談判,期望能取得更多前總經理指示員工掏空公司的證據。對方當然也不是省油的燈,知道公司可能的作為後,私下約談各個員工,串聯與公司抗衡,致使公司對其也無可奈何。如今,冗長的訴訟還在持續進行中。
臺商常見的問題
像上述這樣類似的案例,筆者一年總是要碰到幾回,臺商前往大陸努力經營事業有成之時,碰到高階主管或員工舞弊造成公司巨額損失,氣憤之餘竟無法對其採取行動,只能任其逍遙法外、苦水往肚裡吞,令人不勝唏噓。
有鑑於此,筆者期望透過本篇文章彙整的經驗並提出建議,供各位臺商參考。關於臺商的防弊常見問題如下:
一、法規環境不熟悉:
根據筆者經驗,臺商對於法令法規的研究通常僅限於執行業務相關規定,對人員舞弊的相關法規則既無概念亦未研究。當舞弊事件發生時,往往只能默默承受損失。
以三年多前轟動一時、讓董事長郭台銘公開表示「非常痛心」的鴻海內部採購舞弊案為例,當時鴻海接獲檢舉,隨即向中國當地公安報案,但最後卻以不起訴結案。郭台銘回國向刑事警察局報案,檢察官在調查局協助下,10個月後破案,依「證券交易法」的特別背信罪及「刑法」的普通背信等罪嫌起訴相關人等。
【完整內容請見《會計研究月刊》2016.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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