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尚進進入2020年之際,美國對中國大陸貨物課徵的關稅水準,已達到美國在1930年代實施斯姆特─霍利關稅法案(The Smoot-Hawley Tariff Act)以來從未見到的水準,而該法案正是導致經濟大蕭條惡化的原因之一。美國總統川普的一大抱怨是,中國大陸未能尊重智慧財產權,剽竊美國的創新、設計與其他形式的智慧財產權(IP)。
以往,任何人走在越南、印度或墨西哥街上,都能輕易買到盜版的外國DVD與CD,如今一切都數位化,觀光客不太見得到盜版,但盜版情況可能像以往一樣猖獗。
智慧財產權在開發中國家所受到的保護,比富裕國家還弱,那麼接下來的問題在於,中國大陸在保護智慧財產的過往紀錄,究竟是優於人們對其所得水準的期望,還是劣於人們的期待。
為了取得關於這類問題的系統性數據,我們檢視了各國支付給外國專利、著作權、與其他智慧財產權持有者的權利金與授權費用資料,包括國際貨幣基金(IMF)彙整的國際收支統計數據。這些數據顯示,一國的所得水準與智慧財產付費密切相關,平均而言,人均所得每增加1%,每人支付的智慧財產費用就增加1.85%。這個意義在於,當一國變得較富裕,而且經濟變得更高度發展且資本密集時,該國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也會跟著改善。
如果大陸企業無償地利用外國智慧財產的程度,高於其他同等所得水準國家,那麼以中國大陸的人均所得而言,中國支付的智慧財產權費用將是很低的。然而,當我們在繪製出中國大陸於1997-2017年間、人均智慧財產支付水準的時間序列後,卻發現和上述的說法不同。
中國大陸在2001年12月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之前,智慧財產支付都低於同等所得水準國家的平均值,但在加入WTO後,年年都超越平均值。
中國大陸智慧財產付費水準的急遽增加,也持續與整體經濟成長率相符。在2000年,即加入WTO的前一年,中國大陸對外國智慧財產權的付費金額僅13億美元,但到了2017年,支付金額已成長至287億美元,代表平均年成長率達20%。相形下,所有國家在同期間的智慧財產付費年成長率中位數只有9.5%,法國為7.9%、南韓為6.5%,墨西哥則衰減1.9%。
另一種評估中國保護智慧財產權效益的方式,是觀察跨國企業營運業務的所在地。跨國企業並不笨,不太會進入財產會遭大規模沒收剝奪的市場。2018年,在所有開發中國家裡,中國大陸獲得的外國直接投資額(FDI)高居第一,而在所有國家也僅次於美國。
理性的人會從這些事實整理出不同的結論。有人會主張,相較於美國與其他高所得國家,中國大陸在保護智慧財產權方面還做得不夠多,其智慧財產權制度肯定能再加強,人均智慧財產付費水準也可再提高。
但也有人會主張,中國大陸的所作所為和其所得水準相符。實際上,大陸的智慧財產權付費甚至還超越了國際平均值,且隨著所提提高,智慧財產權制度也會跟著改善。
最後的問題在於,中國大陸與其他國家能否針對智慧財產權達成協議。一大關鍵因素將是中國大陸境內的創新步調。陸企已大量投資於研發,加速創新產出,註冊的專利數量正急遽成長,這將有助改善陸企與外國企業之間的智慧財產合作展望。
中國大陸的智慧財產權制度遠非完美,但目前可得的證據都讓人嚴正質疑以下主張:智慧財產遭侵害的情況在中國大陸異常猖獗。只要美國能以適當觀點看待這一個問題,與中國大陸在這一方面合作的前景將更加光明,最終,為兩國帶來的好處將遠超過以牙還牙的關稅戰。
(作者魏尚進曾任亞洲開發銀行首席經濟學家,現為哥倫比亞大學商學院財金與經濟學教授、Project Syndicate專欄作家,本文為與北京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副教授余心玎合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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