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情局退役上校張超然、周天慈,涉替中共吸收退役少將岳志忠、上校王大旺發展共諜組織,並違法刺探收集國家情報;王大旺竟將軍情局廿四名同期情報員名單,交付中共廣東省國安廳官員運用,危害國家安全,台北地檢署昨依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等罪起訴張等四人。
張超然被羈押四個月,昨天起訴後移審,法院裁定卅萬元交保,離去時否認犯罪,強調「只有台諜,沒有共諜」;其他三人均把責任推給張,堅稱自己是被動出國旅遊,沒有洩密等情事。
不過,調查局國安站發現,張超然得知王大旺的楊姓叔叔定居大陸,二○一六年八月以協助赴陸探親為由,策動王搭機前往大陸廣州白雲機場,沒想到一下飛機就被中共國安人員帶走,當晚廣東省國安廳代號「小曾」的官員,安排與王餐敘,要求透露軍情局機敏情資。
王大旺礙於壓力,竟將幹訓班同學一至廿四號情報員的任職經歷、工作背景等國家情報資訊全部說出,過程還被全程錄音,王事後因此獲得中共官員致贈茶葉禮品及人民幣現鈔。
隔天廣東省國安廳又派出官員「小王」帶王大旺前往江蘇探親,途中交付一支手機給王,做為日後單向聯繫用途;王返台後,連續在三年間陸續前往香港、澳門、成都與「小曾」會面。
至於岳志忠曾是香港一二七六站長、軍情局第五處處長,因五處是負責情報研析,統籌過濾整個軍情局幹員陳報資料,因此被陸方列為重點吸收人物。
據調查,一九九九年,已故軍情局退役上校陸德傑在大陸失事被捕,張超然受託營救而結識廣東省關安廳官員「韋先生」,結果竟遭吸收,受指示引介軍情局退役人員赴陸與中共情報員接觸,建立工作關係。
二○一一年,張超然為解決周天慈及何姓友人在海南島承租土地經營權糾紛,安排兩人赴廣州與「韋先生」及下屬「小曾」、「小李」認識,除請託關照海南島之事,也允諾發展吸收岳志忠。
檢方查出,張超然營救陸德傑期間,曾受「韋先生」指示,引介岳志忠出面調停釋放陸,但岳沒應允,「韋先生」再透過張邀約岳赴陸未果,岳因此獲悉張與廣東省國安廳官員素有交情。
二○一二年,岳志忠因兩岸關係趨緩欲赴陸探親,擔憂遭中共逮捕,主動向張超然探知可行性。張以「韋先生」指示「不會追究以前的事情,只要先赴陸與韋先生會晤,就保證能平安回去」;岳因此瞞著同為軍情局退員的妻子,假借「去澳門打高爾夫球」之名赴陸。
陸方安排岳志忠到澳門接受免費招待,並在下榻飯店與「韋先生」等人晤談,配合確認任職於軍情局期間工作經歷,讓陸方刺探收集周天慈、岳志忠兩人業務內容,周還被要求指認我國情治人員照片。
岳志忠晤談後獲得「韋先生」致贈港幣六千元現鈔,還在澳門機場買了三萬元名牌包,並以「白髮老人」作為爾後聯繫代號。
二○一六年五月,張超然、周天慈、岳志忠約定在廣州見面,但張臨時有事未赴約,改由周全程陪同岳,期間「小曾」赴周的下榻飯店,用白色信封袋交付三千美金為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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