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法律規定不能打小孩,會不會讓管教失靈? 法務部擬修法刪除父母的懲戒權,意味著以後父母進行管教時「不能打小孩」,事實上多數父母也不想打小孩,可是當小孩講不聽、念不動、歡起來的時候,父母該怎麼管教? 文/江睿毓 父母懲戒權在說的事 現行《民法》第 1085 條規定:「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而修正版為:「父母保護及教養未成年子女,應考量子女之年齡及發展程度,尊重子女之人格,不得對子女為身心暴力行為。」 法務部擬修法刪除父母的懲戒權,意味著以後父母進行管教時「不能打小孩」,不打小孩、禁止體罰是世界趨勢,然而比打罵更有效的管教方法是什麼?如果有方法管得動孩子,還會有父母想要變成張牙舞爪的怪獸大聲咆嘯嗎? 專家看民法修父母懲戒權 現在的家長多數用心,但也焦慮,牧村親子共學教室何翩翩老師表示,在親子教室中,我們常常可以感受到爸媽的憂心,爸媽都知道不該打不能罵,但到底要怎麼教小孩?政府擬修法刪除這些對孩子身心比較不好的懲戒方式,原始是出於善意,但是不是也能讓父母知道什麼才是合適的管教? 薩提爾教養專家李儀婷老師則從另一面向切入,她認為不如就由法律先做修正,全面禁止父母懲戒之後,或許反而能促使家長去思考,那我該用什麼樣的方法去管教孩子,屬於被動式的學習。擔任教育工作者多年,李儀婷老師發現,等到父母願意主動來學習,通常是他跟孩子的關係已經出現問題。因此,是不是能先調整,藉由法律讓父母意識到打罵是不良的管教行為,讓孩子在成長過程中避免受到傷害,也期待親子關係可以更融洽。 台灣父母管教現況 民風的不同,華人的親子關係確實比國外來的緊密,因為父母付出很多的心力在孩子身上,但相對屬於比較高壓、控制型的管教。如何在這之間取得平衡,可以放手讓孩子獨立,又不失去親子間的連結,這就是我們要學習的課題。 從爬山看東西方教養觀 李儀婷老師分享她之前去爬山時看到的情況。多數帶著孩子到戶外踏青的爸媽,總是一邊走一邊不忘叮嚀孩子,「小心不要跌倒啊!」「那裡很危險,不要上去!」「不是跟你說了不要跑嗎!」這些是你我再熟悉不過的景象。比較不一樣的畫面是,途中看到了一個外國爸爸帶著一個約5歲的女兒去爬山。小女孩企圖爬上一個大石頭,她的爸爸就在旁邊看著,過程中爸爸沒有出口也沒有出手,就是在一旁守護,陪伴著孩子冒險。爬到很高處的女孩大概意識到自己爬不上去也下不來了,這個時候她開口說:「爸爸抱我!」爸爸這才過去把她抱下來,然後跟她討論爬上石頭是什麼感覺。 李儀婷老師談到,在西方,孩子18歲以後就是會被趕出家門,孩子清楚知道的是當他長大後必須自己獨立,就會意識到自己在18歲之前應該要做好那些準備。然而,在台灣不一樣,不要說18歲,就算是50歲,媽媽還是幫你煮飯,擔心你有沒有吃飽穿暖! 家長拉不了管教界線 在教育現場看到太多家長拉不了管教界線,何翩翩老師表示,在少子化的時代,父母們其實是有自我覺察的,願意花時間去看書,follow教養專家,想要知道怎麼教養小孩。然而吸取各式各樣的資訊,對孩子要有愛,要同理,不能吼,不能罵…,太多觀念反而綁手綁腳,父母亂了分寸,分不清楚到底怎麼做才正確。現在小孩這麼難教,也有夫妻寧願不生,或不願再生第二胎,免得給自己找麻煩。 不打不罵該怎麼管小孩? 以打罵的方式管教孩子,效果很有限,孩子不做這件事其實只是因為害怕被打罵,而不是服氣。今天大人不在,孩子可能就會故態復萌,如此只會養出陽奉陰違的孩子。 完整內容請看:【嬰兒與母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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