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許多新聞,怪異到我完全無法理解。 比方說某位綜藝娛樂類節目主持人,在自己臉書上稱讚曾宇謙,把應是「協奏曲」的作品稱為「交響曲」,結果引來諸多嘲笑撻伐,譏諷她是「一日樂迷」—我實在不知,一位既非音樂專業人士,也非新聞播報人員的網路使用者,在自己版面寫錯一個音樂專有名詞,為何需要受到如此大的批評,甚至又成為一則媒體新聞。 不過,這個議題不是不能討論。比方說,拉羅的《西班牙交響曲》,算交響曲還是協奏曲呢? 一般聽眾和音樂家而言,《西班牙交響曲》雖有「交響曲」之「名」,但本質為小提琴和樂團合奏作品,小提琴更是當中主角,絕對可以視為「協奏曲」。可是,在台灣就是發生過有某音樂系教授說,《西班牙交響曲》是「交響曲」而非「協奏曲」。所以校內協奏曲比賽,學生不能選這首演奏。如此話術顯然會傳染,因為也有鋼琴教師認為拉赫曼尼諾夫為管弦樂團和鋼琴獨奏所寫的《帕格尼尼主題狂想曲》沒有「協奏曲」之名,所以協奏曲比賽不能選這首。 照此話術推論,柴可夫斯基為大提琴和樂團所寫的《洛可可主題變奏曲》也沒有「協奏曲」之名,所以不能算是協奏曲。如此一來,柴可夫斯基大賽應該要倒店了,因為比賽規則清楚寫著,決賽要演奏兩首和樂團合奏的「協奏曲。大提琴項目的指定曲就是《洛可可主題變奏曲》,主辦單位自己就不符規定!就自選曲而言,鋼琴組參賽者當然有人選《帕格尼尼主題狂想曲》,也真的在決賽演奏過……唉,可見這個比賽實在荒謬啊!俄國人沒有音樂水準啊!居然容許參賽者亂選一通! 真的嗎?荒謬的究竟是俄國人,是柴可夫斯基大賽,還是只看字面不顧實質的學校教師呢? 如此故事,其實不是音樂界的專利。「望文生義」的判斷,顯然已到處皆是。在隨便一個言論就可傳得家喻戶曉,任何有心謠言亦能變成金科玉律的網路時代,如何保持警醒,實已成為日常生活的一大課題。畢竟,我也是那個幫傳過「電話費率省錢方案」和「某某水果吃了會死」等網路消息的熱心蠢民,而我希望自己能不要繼續犯錯。 拉羅的《西班牙交響曲》,究竟是交響曲還是協奏曲?在下判斷之前,希望你親自聽一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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