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真創新」有很多問題:第一、「誠信」。第二、升等和獎勵有問題:很多的「假創新」就通過了,「真創新」很少。我想從台大論文捏造事件有關共同作者的爭論講起;而我想以日本理化研究所的小保方晴子的STAP「萬能幹細胞事件」為例,闡述如下:
第一、晴子已經被調查清楚後撤消其在「自然」(Nature)的論文,而「理研」已將她撤職並被早稻田大學撤消其博士學位。
第二、主要查明其共同作者有無參與作假、包括第二名作者若山照彥以及哈佛大學教授C.A.Vacanti等。結果都清楚了。晴子聰明、美麗、又好個性,所以大師都願意指導她。她有很多很好的論文著作。學術是「獨立自主的」,但有老師樂意指導她。都是「獨立事件」。日本人曾希望她成為日本的第一位女諾貝爾獎呢。
結論是:共同作者不應以不實的臆測加以牽連。再強調:是「獨立事件」!
第三、國人常有「見不得人家好」的習慣。希望不要這樣啦。
第四、台大事件的審查委會都是台大以外的,大家大可釋疑。
否則我擔心台灣的學術界會因此因為喪失「公正」、「獨立性」、「合作機制」而走下坡!當然「獨立創新」的也是有的。
第五、不以「營利」或「權位」為目的,公平的「價值」自然來臨。
國家的「創新力」來自「誠信」和「創新的教育」,也就是「主動學習」(Self taught/active learning),這是「科學的美國人」(Scientific American ) 二○一四年四月份期刊如此說的。作者是史坦福大學的諾貝爾獎教授Carl Wieman。
學術的「價值」可以「創新力」和「影響力」來評估,而產業的「價值」也可以「價值」來評估的:如漢微科因創新而以一千億賣掉。我以「主動學習」產生「真創新」,所以推動幾個千億以上「價值」的企業。
反而「技轉」千萬如果沒有創造了「價值」是沒有用的!台灣的半導體和醫療產業可以創造世界頂尖地位(「浩鼎」的案子也可以以上觀點視之,將另文報告),是因為早期建立了「堅強的基礎」和後期的「創造價值」並且「提升價值」的(Value Leverage vs. Cost plus)產業模式!都來自「創新力」,而「主動學習」的創新教育不是過去的「教改」才達成的!
如果我們的「創新教育」成功了,台灣的創新力和國力將比以色列強三倍!因為台灣的人口是以色列的三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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