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4日 星期五

2019年諸事平安,我們一起讓台灣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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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5第62期 | 訂閱/退訂 | 看歷史報份
 
編輯手札
2019年諸事平安,我們一起讓台灣更好
文章選讀
爽歪歪:【U=U系列導讀】當「測不到=得不到」,你會....?
風傳媒:回顧2018》跨性別除病化、印度同志除罪化、台灣同婚合法化受挫...7見關於LGBT族群的彩虹大事
女人迷:2018全球性別影響力大獎:台灣平權公投、美國金球獎、韓國漢摩拉比小姐都獲獎
新聞選讀
新新聞:幸福盟反同婚立專法,要讓同志只能「共同生活」
自由時報:泰內閣批准《同性伴侶法》有望成亞洲同婚合法第一國
關鍵評論:歧視同性戀就是犯罪:瑞士修法通過「恐同」行為最高將吃3年牢飯
活動快報
一月份熱線活動快報
 
 
2019年諸事平安,我們一起讓台灣更好
2018年因為公投,我們都在過程與結果中都受了很多傷,一路走來,大家都辛苦了,而平權這條路還是很長,熱線會繼續跟著大家走下去,Together, Stronger!一起就有力量,2019年,請大家繼續多多指教。

本期文章選讀,首先與大家分享的是愛滋新知,上個月的世界愛滋日,熱線的爽歪歪網站有一系列的相關報導,推薦給大家∼接下來兩篇則是2018年的回顧,全球各地性別與LGBT相關的發展,一次分享給大家 : )

新聞部分,替大家更新公投後的修法近況,反方的攻擊依舊強烈,而在台灣仍裹足不前之時,泰國目前也針對同性伴侶的權益進行討論,目前的保障內容雖可能一樣無法實質平等,但卻可能出現比台灣更快的發展。最後,則是來自瑞士的消息:歧視同志將被列入犯罪行為。

最後是活動快報,目前年度的例行性活動都在規劃中,但家庭的活動已經開始了呦,歡迎大家參加!平日也記得關注熱線粉絲頁,以免錯過重要的資訊!

 
 
 
爽歪歪:【U=U系列導讀】當「測不到=得不到」,你會....?
為什麼在某些國家,穩定服藥的HIV帶原者如果想和非感染者伴侶生育小孩,醫生會建議不用戴保險套、與伴侶自然受孕就好,不需人工生殖,也無須擔心伴侶有感染HIV的風險?

為什麼有醫生認為若單就HIV而言,當HIV帶原者穩定服藥時,即使無套做愛,也可以視為一種避免HIV傳染風險的安全性行為?

如果上述兩個問題讓你覺得驚訝,你或許還不知道以下這個科學的事實:當HIV感染者穩定服用抑制HIV的藥物 (也就是接受抗反轉錄病毒療法antiretroviral therapy,簡稱ART),而使體內病毒量降低到儀器也測不到的程度並持續六個月後,此時就算不戴保險套發生性行為,也不會將HIV病毒傳染給他人。

而這並不是個「新」聞。

2000年起,便陸續有學者注意到感染者服藥能降低傳染力。2008年,瑞士發表的《瑞士宣言》率先提出HIV感染者在接受ART穩定壓制病毒六個月之後,HIV傳染機率應微乎其微,迅速引發關注。自2011年起,幾個大規模且跨國的長期研究結果陸續發表,結果都一致:眾多樣本中,只要是病毒量低到測不到並已維持數個月的感染者,就算和伴侶偶有無套性行為,其伴侶沒有一人因此而被傳染。2016年,許多國家的團體共同推動的Prevention Access Campaign,將這個醫學事實簡化成一句響亮易記的口號:U = U, 也就是Undetectable = Untransmittable (測不到 = 得不到) 的簡寫。

不是低風險,而是零風險!

基於各種不同的理由,一開始對於 U = U 的倡議,其實有不少質疑的聲音。然而隨著新的研究結果發表、證據越來越多,不少原先保守觀望的立場也慢慢轉變。舉例而言,2016年時, U = U 在國際上仍是民間團體在宣導,對於感染者接受藥物治療的效果,官方多半只願意承認「傳染力會很低」而不願提到「不具傳染力」。但在2017年9月,美國官方衛生單位CDC先是在一份給員工的公開信上表示:按處方服藥、並持續維持測不到病毒量的HIV 感染者,有效地不具有傳染給陰性伴侶的風險 。接下來除公開信外,我們現在已可在美國CDC官網的衛教網頁看到同樣的訊息,代表美國官方不但認可 U = U 的科學事實,也認為有必要向大眾宣導。無獨有偶的,聯合國愛滋病組織(UNAIDS)也在2018年7月推出新聞稿與衛教文宣, 強調感染者在測不到的情況下,是「不會」透過性行為傳染的。國際上對於「測不到=得不到」的認可已無庸置疑。

究竟 U = U 口號背後有哪些科學上的實證證據?這些研究是如何進行的?研究的發現又會對哪些層面造成影響呢?我們又可以怎麼面對?爽歪歪網站這幾年收集了一系列的文章,編輯成這次 U = U 專題,一方面有資料保存的用意,另一方面也希望能讓這個議題有更多被討論的機會。

沒證據也敢發表?!瑞士宣言的劃時代意義

專題的第一篇文章,是2016年1月發表的《瑞士宣言:八年回首》。這篇深度好文仔細地回顧2008年時瑞士宣言發表的背景、當時帶來的衝擊,也詳列了宣言提出後陸續發表的科學證據,此外分析了儘管證據越來越充足,但是並非大家都能接受的原因。最值得推薦的是文中提到瑞士宣言在法律、生殖、增權等不同面向落實後所帶來的影響。文章作者之一的Pietro L. Vernazzaa醫師不僅是當年瑞士宣言的共同起草人,也甫於2018年世界愛滋大會會外會中接受社群頒發的終身成就獎。U = U 除了是科學上的事實,在科學以外的面向能有怎樣的擴散,相當值得探討。

從異性伴侶到同性伴侶:零感染!

說到 U = U 背後的科學證據,便不能不提到幾個重要的科學研究:以異性戀為主的HPTN 052、同時包括異性戀與同性戀伴侶的PARTNER(1)、以及以男同志為主的Opposites Attract與甫於2018愛滋大會上發表結果的 PARTNER 2。這幾個研究成果的發表,都有其重要的代表意義。舉例而言,HPTN052的結果,催生了國際上確認「治療即預防 (Treatment as Prevention, TasP)」的方針。關於這些研究如何進行?樣本數有多少?結果又是如何?爽歪歪網站特別翻譯了四篇文章介紹,以提供有興趣了解研究細節的朋友參考。

這些研究由於是取樣研究,在科學上必須應用統計學來呈現結果。但是這樣的呈現可能會造成誤解。比如說「降低96%的風險」是否就代表「仍有4%的機率得到HIV」呢?系列中特別針對這樣常見的誤讀,譯介了the body 網站上的專文,來談談如何正確解讀數據,以及為何科學家相信傳染機率低到可忽視,也很推薦閱讀。

U=U 就是在鼓勵無套?

U = U 的概念提出時,並非一開始就被全面接受。舉例而言,醫界早期曾有疑慮,所謂「測不到」狀態應該持續多久才有避免傳染的效果;而當其他性病發生,是否可能造成病毒量又上升而有傳染風險。其次,在感染者社群內部,也有人擔心 U = U 的倡議,是否會對無法服藥、或是服藥卻無法達成測不到狀態的感染者,形成壓力甚至壓迫。此外,儘管所有 U =U 的宣導中,都會一再提醒 U =U 的預防效果僅限於HIV,而對其他性病沒有保護效果,要預防其他性病仍須使用保險套。但我們仍會看到有些批評認為:倡議 U =U 的目的就是要鼓勵(感染者)無套性行為。

面對上述種種的質疑,相關團體有何回應?我們又可以用什麼樣的角度來思考?系列中也有一篇短文來探討這個主題。

U = U 帶來的影響

確信「測不到=得不到」的正面效應,最重要的或許就是能減輕感染者擔心傳染給伴侶的心理負擔,建立感染者的信心,進一步鼓勵感染者積極接受治療維持自己的健康;另外也有助於去除大眾的對愛滋的非理性恐懼。而實務面上,在某些國家,對於想生小孩的感染相異狀態夫婦 (一方感染一方未感染),自然受孕生兒育女也成為人生選項,無須再為感染風險擔心受怕。

U= U的重要性並不僅止於醫藥健康的領域,在《瑞士宣言:八年回首》一文中便提及司法界受到的影響:日內瓦採信 U=U 的科學證據重審並撤銷一例因暴露HIV風險而被定罪的判決,並且自此再也沒有類似案件被定罪。其他也有多國司法檢察體系興起類似的討論。而在2018第22屆阿姆斯特丹國際愛滋大會上,全球有20位知名專家小組制定了一份共識聲明,描述了有關愛滋病毒傳播的最佳醫學和科學證據,提供各國司法系統做為參考,並表達了他們的立場:種種的科學證據 (包括 「測不到 = 得不到」 ),並不支持法律將愛滋入罪。愛滋權促會也特別翻譯了這篇刊載於國際愛滋病學會期刊(JIAS)的專家共識,並授權爽歪歪網站轉載。

當「測不到=得不到」,你會……?

或許我們都該問自己的是:當知道 「測不到=得不到」這樣的科學事實後,我們自己怎麼看?怎麼想?以及會怎麼做?專題中收錄的兩篇文章:《不只是「陽性」、「陰性」–從交友 App Hornet 新增「陽性,測不出」談起》、以及《【有片】你會和(HIV+的)同事在公司啪啪啪嗎?》,都試圖將問題回歸到我們每一個人自身,討論當我們正確認識這個疾病後,對於告知或隱瞞、答應或拒絕、另眼相看或平常視之,是否會有什麼樣的改變。

So U = U,and you?

→原文網址

 
風傳媒:回顧2018》跨性別除病化、印度同志除罪化、台灣同婚合法化受挫...7見關於LGBT族群的彩虹大事
2018台灣同志遊行,彩虹旗。(顏麟宇攝)
隨著LGBT人權逐漸受到重視,2018年間有不少地方做出改革,像是美洲人權法院1月裁決,認定同性伴侶與異性戀伴侶應享有相同權利;美國衛理公會5月宣布,准予接納同志神職人員,且同性伴侶可在衛理公會教堂辦婚禮;世界衛生組織6月公布新版疾病分類,跨性別者不再被視為精神病患,而原本被看好成為亞洲首個承認同婚國家的台灣,因同婚公投而在人權史上留下汙點。

美洲人權法院保障同志家庭權利

中美洲國家哥斯大黎加對於政府是否有義務擴大同性伴侶財產權利,以及是否允許跨性別者更改身分證姓名,2016年向美洲國家組織(OAS)轄下的美洲人權法院(The Inter-American Court of Human Rights)提出諮詢,而美洲人權法院2018年1月9日做出裁決,指示《美洲人權公約》(Americ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簽約國應承認並平等保障同性伴侶的結婚權,以及衍生自家庭關係的權利。

配合美洲人權法院的判決,哥斯大黎加最高法院憲法法庭(Sala IV)8月8日宣布《家事法》禁止同婚違憲,且自公告判決起,國會有18個月的時間修法,若期限內沒有修法,同婚將自動合法生效,而總統阿爾瓦拉多(Carlos Alvarado Quesada)表達支持,但因許多國會議員是反同的基督教福音派信徒,在不願主動修法的情況下,2020年5月22日哥斯大黎加將自動同婚合法化。

美國衛理公會接納同志牧師

美國衛理公會(United Methodist Church,UMC)過去長期為同婚議題分裂,但該會主教會議支持「1個教會方案」,修改《會規》(Book of Discipline)內容,並在5月7日宣布,同意接納同志神職人員,也允許同性伴侶在衛理公會教堂舉辦婚禮。衛理公會全球有1250萬教徒,其中700萬在美國,是美國第3大基督教會,僅次於羅馬天主教會和美南浸信會(Southern Baptist Convention)。

除了美洲人權法院,歐洲法院6月5日也做出判決,只要有歐盟成員國承認同婚,且伴侶是歐盟公民,同性伴侶在任何歐盟成員國定居,都享有與異性戀伴侶相同的權利。歐洲法院的判決源自於羅馬尼亞人柯曼(Adrian Coman)與美國籍同性伴侶漢彌爾頓(Clai Hamilton)要搬到羅馬尼亞居住,但羅馬尼亞拒絕發給漢彌爾頓配偶簽證,柯曼一狀告上歐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

WHO不再視跨性別為精神疾病

柯曼和漢彌爾頓是在比利時舉行婚禮,且比利時承認同婚,因此歐洲法院做出上訴判決,而羅馬尼亞憲法法院7月18日也做出相同判決,只要同性伴侶其中1人是歐盟公民,羅馬尼亞政府就必須賦予同性伴侶居留權。此外,世界衛生組織(WHO)6月18日公布第11版《國際疾病與相關健康問題統計分類》(ICD-11),把跨性別認同自精神疾病分類中除名,即跨性別不是疾病。

WHO把跨性別審慎重新分類,歸在「性健康條件」(sexual health conditions)分類的「性別不一致」(gender incongruence)項目,理由是「證據明確顯示跨性別並非精神疾病,且把跨性別分畫在精神疾病分類,確實讓跨性別者被貼標籤,但若跨性別者遇到ICD列出的症狀,仍需要健康照護」。美國哥倫比亞大學臨床精神病學教授佛斯特(Michael First)稱,這是向全世界傳遞重要訊息:跨性別不是病。

印度廢除《刑法》第377條

加勒比海共產國度古巴也朝同婚合法化邁進,由於古巴憲法明文婚姻限定1男1女,因此古巴LGBT團體推動修憲,而古巴共產黨7月14日提出新憲草案,交由前總統勞爾.卡斯楚(Raúl Castro)領導的委員會審查修訂,古巴國會則在7月22日表決過關,婚姻改為「不論性別的2人合意結合」,而2019年2月24日將舉行新憲公投,原預期古巴同婚合法化,卻因基督教福音派教會強烈反彈,古巴政府最後決定同婚不寫入新憲。

另外,古巴總統迪亞斯─卡內爾(Miguel Díaz-Canel)9月16日進行上任後首次媒體訪談,他告訴南方電視台(Telesur),支持「任何人想結婚都不受限制」,且希望消除「社會上各種形式的歧視」,而迪亞斯─卡內爾也是第1位公開表態支持同婚的古巴總統。南亞大國印度的最高法院則在9月5日宣判,同性間合意性行為並不違法,扭轉157年反同法規:《刑法》第377條的黑歷史。

台灣同婚合法化受挫

《刑法》第377條源自於英國殖民時期的《印度刑法典》(Indian Penal Code):「任何人與男、女、動物發生違反自然定律的性行為將被判終身監禁,或最高至10年的有期徒刑。」首席大法官米斯拉(Dipak Misra)指出,「社會道德不能用來侵犯一個人的基本權利,憲法道德則不能在社會道德的祭壇上殉難。任何基於性傾向的歧視都侵犯了個人的基本權利」,但他也強調,人類與動物性交仍屬犯罪。

反觀我國司法院大法官2017年5月釋憲,認為現行《民法》未保障同婚的情形違憲,讓台灣可望成為亞洲第1個承認同婚的國家,但2018年11月24日的地方選舉綁公投,其中3案關於同婚,最後反對同婚、對同性結合立專法2案過關,為台灣同婚合法化投下震撼彈,而我國行政院已表示,依據公投結果,3個月內會向立法院(國會)提出同婚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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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迷:2018全球性別影響力大獎:台灣平權公投、美國金球獎、韓國漢摩拉比小姐都獲獎
2018 全球性別影響力大獎結果出爐!這一年我們的生活裡發生了那些事?別以為性別很遙遠,身邊發生的每個事件都是性別改變的起點。讓我們一起關注!

臺灣最大女力媒體女人迷今日 (12/20) 於社群共享空間 KAFNU TAIPEI 舉辦第二屆「全球性別影響力大獎」頒獎記者會,共頒發七大獎項。

得獎名單分別為

最佳性別報導獎:日本讀賣新聞
最佳性別多元實踐獎:華納兄弟工作室
最佳性別藝術設計:英國女性參政象徵銅像
最佳性別企業獎:高盛金融集團
最佳性別大眾文化:韓劇《漢摩拉比小姐》
最佳性別社群活動:金球獎眾星響應 #TimesUp
亞洲性別關注:臺灣平權公投、印度女性生理用品改為免稅、中國 #MeToo 運動

擔任評審團的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范國勇、台灣防暴聯盟秘書長廖書雯、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主任林昱君皆出席頒獎。

全球性別影響力大獎從 2017 年開始舉辦,整理全球年度重點性別事件,並於其中頒發七大性別獎項,目的在集結各地性別推動力量,透過事件報導以及頒獎,引起更多關注與產生行動。今年邁入第二屆,並於今日 12 月 20 日舉辦頒獎記者會,特別選在台灣共同支持性別議題的新創共享空間 KAFNU TAIPEI 舉行,KAFNU TAIPEI 會員事務總監 Sylvia Chu 出席記者會時表示:「很開心一起響應本屆全球性別影響力大獎, KAFNU TAIPEI 認為影響力是每一天不間斷的行動,透過共享空間方式,KAFNU TAIPEI 支持社會上不同的議題」。

「日本讀賣新聞獨家揭露日本大學性別不平等事件」為〈最佳性別報導獎〉得主,廖秘書長表示「透過媒體揭露,引起日本與國際的輿論關注,並讓日本大學召開記者會且承諾要改變,是全球性別史上一個重要報導。」而推動女性創業輔助計畫的高盛金融集團則獲〈最佳性別企業〉,廖秘書長說「支持女性,高盛不只是宣傳,而且是實質的投資,也代表以男性為主的產業支持女性職場影響力與女性創業。」

〈最佳性別多元實踐獎〉與〈最佳性別大眾文化〉由台灣同志諮詢熱線主任林昱君頒發。採用多元化政策的好萊塢華納兄弟工作室拿下〈最佳性別多元實踐獎〉,林主任說「華納兄弟承諾落實多元化政策,旗下的 HBO 電視、透納廣播也將跟進,將對娛樂產業帶來革命性的示範作用。」韓國戲劇《漢摩拉比小姐》討論司法性別議題獲得〈最佳性別大眾文化〉,林主任表示「這部劇揭露司法中的性別議題現況,提醒法律人應做出具性別敏感性的判斷,給予性暴力案件當事人應有的司法正義。」

英國國會於廣場設立的女性參政象徵銅像,代表歐洲拿下〈最佳性別藝術設計〉,范執行長表示「英國國會樹立廣場上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女性銅像,凸顯女性參政意義與貢獻,也隱喻公領域性別失衡的現象亟需改善。」2018 金球獎眾星響應 #TimesUp 則拿下〈最佳性別社群活動〉,范執行長說「藉著金球獎的影響力,策略性地與媒體及商界聯手,#TimesUp 成為全球娛樂圈的重大新聞,帶動媒體與大眾有效關注性別暴力議題。」

〈亞洲性別關注〉由三則事件共同拿下,包含臺灣平權公投、印度女性生理用品改為免稅、中國 #MeToo 運動。

頒發本獎項的女人迷執行長張瑋軒表示:「從第一年也特別安排〈亞洲性別關注〉獎項,希望能夠在全球的脈絡中建立屬於東方、亞洲的性別觀點。」作為主辦方,她也特別表示「全球性別影響力大獎,集結評審團與眾人的力量,關注世界上各個不同角落的個體,但其實這些個體的遭遇都不是單獨的,這些遭遇是一個現象,需要集結眾人與眾國之力,傾力完成與實現。而全球性別影響力大獎就是一個起點,喚起所有的人,一起關注性別事件。」

七個獎項中,美國即拿下三項,為得獎數最多的國家。英國國會於廣場設立的女性參政象徵銅像,則代表歐洲拿下〈最佳性別藝術設計〉。

2018 年不論在歐洲、美洲、亞洲都能看見性別行動持續展開,也獲得名人響應。第二屆全球性別影響力大獎,見證了 2018 年關於性別討論的重要時刻,也期待 2019 年有更豐沛多元的性別議題與行動,在世界各地展開討論。在 2019 年,女人迷也將以四個議題討論性別,包含「性別暴力與處境」、「女性經驗與革命」、「同志權益與行動」、「多元共融與實踐」,期待從亞洲出發,擴大性別影響效益。

→原文網址

 
 
 
新新聞:幸福盟反同婚立專法,要讓同志只能「共同生活」
曾獻瑩(左)表示他們推動的公投主文,不主張同性婚姻立專法。攝影/郭晉瑋
下一代幸福聯盟(幸福盟)提出的反同婚「愛家」公投三案高票過關,依法行政院三個月內提案修法,幸福盟近日挾七百萬民意在立法院遊說修法方向。

幸福盟訴求《民法》九七二條的婚姻由男女當事人訂定之,應更明確寫「婚姻應由一男一女」結合;同時主張不該訂定同性婚姻的專法,而是朝「同性共同生活」方向立法。

綠委怨敗後一再被「教訓」恫嚇

由於幸福盟僅針對中南部對同婚立場較不鮮明的立委遊說,根據被遊說的立委轉述,他們一來抬出七百萬公投民意,態度強硬,近乎「施壓」,強調公投結果不可逆,若專法與公投主文相違背(也就是若專法成為同性婚姻專法),他們不排除二○二○年再發起反同公投,「讓民進黨再輸一次!」

「我現在聽到如果不怎樣就用選票教訓民進黨就很氣!」一位被遊說的南部資深綠委忍不住嘆氣,九合一大選,民進黨敗得一塌糊塗,大家都已經用選票教訓執政黨,連反同團體都拿著違憲的修法來恫嚇他們,整個同婚議題被玩進死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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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泰內閣批准《同性伴侶法》有望成亞洲同婚合法第一國
泰國軍政府內閣25日批准《同性伴侶法》草案並送交國會,若這項專法最終獲得通過,泰國將成為亞洲第一個以法律保障同性伴侶的國家。(路透
泰國軍政府內閣25日批准《同性伴侶法》草案並送交國會,若這項專法最終獲得通過,泰國將成為亞洲第一個以法律保障同性伴侶的國家。

「BBC中文網」報導,根據泰媒披露的法案內容,《同性伴侶法》允許同性情侶登記結婚,享有約9成的夫妻法律權益,比如簽署醫療同意書せ辦置喪禮せ擁有夫妻共同財產及繼承遺產等,但在健保教育福利せ公職人員的稅務減免等方面並沒有法律保障。

據總理府辦公室顧問納他蓬(Nathporn Chatusripitak)透露,這項專法草案中,允許同性伴侶領養小孩,但領養人須年滿20歲,且其中一人必須擁有泰國國籍。

泰國同志團體認為,這項法案未完全體現「婚姻平權」,因為同性伴侶仍無法享受異性伴侶的所有權利。泰國APCOM組織總監秘奈(Midnight Poonkasetwattana)表示,草案未將同性伴侶視為一般夫妻,「我們有點像二等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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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評論:歧視同性戀就是犯罪:瑞士修法通過「恐同」行為最高將吃3年牢飯
Photo Credit:Reuters/達志影像
同志在社會上受到的排斥不少,不過在瑞士,歧視同志將被列入「犯罪行為」,最嚴重恐怕吃上3年的牢飯。更有國會議員認為,不只同志,應該一併將跨性別者和雙性人納入新法保障,不至成為仇恨言論的受害者。

《法新社》報導,和法國、奧地利、荷蘭與丹麥一樣,瑞士也將動用《刑法》來制裁歧視同性戀的行為。瑞士下議院在今年9月25日,以118票贊成、60票反對、5票棄權,通過修法,送交聯邦院(Council of States)審議,聯邦院也在12月3日通過該修正法案,未來將擴大《刑法》第261條的反歧視範圍,將等同種族歧視的行為,一同制裁針對「性傾向」的歧視。

報導指出,未來如果有人公開宣稱:「所有同性戀者都應該被拉到集中營關起來」,將可以被追究法律責任,因為恐同產生的暴力行為,也可依法進行登記。而這些因為「性傾向」產生的歧視和仇恨言論,將比照因種族、族裔、宗教信仰產生歧視的行為,一併被視為刑事犯罪,最高可判處3年的監禁或罰款。

不只針對同性戀與雙性戀者,《瑞士地方報》報導,瑞士上議院委員會曾在11月建議,不只針對「性傾向」,也將因「性別認同」產生的歧視納入犯罪行為,也就是說要一併將跨性別者與雙性人納入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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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份熱線活動快報
  • 20190120(日)14:00-17:00【家庭】同志父母親人座談會 台北場@同志諮詢熱線(臺北市羅斯福路二段70號12樓)
  • 20190126(六)15:00-17:00 【家庭】好家在出櫃小聚@同志諮詢熱線(臺北市羅斯福路二段70號12樓)
  • 20190126(日)14:00-17:00 【家庭】台中同志父母聚會 @台中女兒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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