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納公用事業費的發票可以對獎,但帳單過期遲繳、改開電子帳單、繳費通知遺失該怎麼辦?公用事業開立無實體電子發票新上路,使每期全台新增發票張數高達1億張,相關的對獎疑難雜症也多。 許多民眾收到水、電、瓦斯、電信費帳單,都要拖到最後一刻才繳費,不小心就會逾期遲繳。現在繳費通知單上都有發票中獎兌領條碼,若過期遲繳,條碼還有用嗎?中獎算不算? 國稅局表示,如果帳單過期遲繳,上面的條碼就失效了,公用事業會另開催繳或逾期通知單,上面會有新的條碼,繳費後才生效。 公用事業倡導節能減碳,鼓勵用戶改申請電子帳單,但有民眾憂慮,國稅局都說要保留帳單,沒有紙本帳單會不會影響中獎權益?財政資訊中心官員表示,電子帳單上也有條碼,接獲公用事業會的中獎通知通知後,再把電子帳單列印出來即可。 最多人問的是帳單不見的問題,很多人接獲中獎通知後,才懊惱地發現帳單不知到哪去了,詢問是否可以補發帳單。 財政資訊中心官員說,「要證明是誰繳錢,才有補發的可能」,用戶不一定是繳費的人,除非是用帳戶扣款繳費,否則難以認定補發。 就像紙本發票一樣,對獎是認發票不認人,中獎的電子發票證明聯遺失,或有中獎條碼的帳單遺失,都不能兌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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