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紀聿君
團購力量大!現在連醫學美容也吹起團購風,有些診所甚至標榜雷射加脈衝光,湊5個人團購價1800元;或是搭配飛梭雷射、除毛雷射,認票不認人,平均每堂不到350元….,大約是正規醫療院所行情的1∼2折。有些貴婦乾脆不再「做臉」,改買雷射課程來長期保養臉蛋,但是,這麼便宜到底有沒有問題?真的可以完全取代「做臉」嗎?
隨著科技的進步,越來越多美容方法推陳出新,而雷射也是其中之一。雷射相較於做臉效果顯著,許多愛美的現代女性都趨之若鶩,但雷射真的能取代傳統的做臉嗎?答案是否定的。雷射還是不能取代做臉的功能,做臉本身不只能保養,也可以紓解身心壓力。而且雷射美容本身的風險高,醫師也不建議經常做,需要更注意術後的保養與修復,才不會美顏不成,反而讓肌膚受傷。
做臉紓壓,由外而內的身心調適 雙和醫院皮膚科主治醫師葉斯維認為,一般美容中心提供的「做臉」服務,主要包括卸妝、清潔、去角質、蒸臉、按摩以及導入等項目,藉由美容師輕巧的手法,幫忙清潔皮膚、去除老舊角質以及舒緩臉部緊繃的神經。雖然美白護膚的效果比不上雷射治療,但是,做臉是一種可以讓消費者「由外而內」放鬆心情、舒適享受的過程,對忙碌又愛美的現代人來說,還是有它的存在價值與需要。
不過,每次做臉都會去除掉部分的角質層,讓膚質看起來比較細緻明亮,但其實角質層過薄,反而容易使皮膚變得敏感,所以,建議做臉後至少要隔2週至1個月的時間,才能再做下一次。
一分錢一分貨,小心美容變毀容 許多人為皮膚上的斑斑點點或是皺紋所苦,而雷射科技在皮膚醫學上的應用,正好能夠幫助愛美人士改善皮膚的瑕疵,重新喚回淨白無瑕的完美肌。這樣的美顏神器,機器本身與耗材的成本都不低,而且必須由專業醫師全程操作,因此,即便是一般公立醫院的美容中心,也都把一次雷射治療的合理價位訂在上千到數千元不等,但是,新進不少網路或購物台大玩醫美團購,超低價促銷雷射套票,讓不少正派經營的醫美中心都看傻了眼。
就有醫美專業醫師憂心地提醒,台灣醫學美容界常用的雷射少說有數十種,不同的皮膚問題適用不同的雷射治療,而且能量拿捏也要非常謹慎,不然美容神器也可能變成毀容工具。
精準選擇性破壞,雷射不通用 葉斯維指出,雷射光是一種聚高能量的光束,能在極短的時間內釋放出能量,對組織產生熱能作用,造成選擇性的破壞,操作時經由強度和脈衝時間的調控,依照特定雷射的波長和功率輸出,來治療、改善各種肌膚狀況。現有的醫美用雷射,按功能大約可分成4大類,即氣化磨皮雷射、色素性雷射、血管性雷射及除毛雷射。例如針對毛孔粗大、阻塞可以使用除毛雷射或淨膚雷射、碳粉雷射、海倫雷射等;若是雀斑、肝斑、顴骨母斑、太田母斑及老人斑等,則可以用亞歷山大雷射、紅寶石雷射、銣雅鉻雷射等;至於青春痘、細紋等,用半導體脈衝雷射、飛梭雷射或銣雅鉻雷射等都有效。
門診中常有消費者希望可以快速解決所有問題,但事實上,除了極表淺的小斑點或小肉芽之類之外,多數的雷射治療礙於施打能量上的限制,多半需要分多次處理,才能逐漸改善皮膚問題。葉斯維強調,每一種雷射都有它的特性,只能用來治療適合的病症,至今還沒有一種雷射可以用來治療所有的皮膚病症。
熟知雷射治療原則的專科醫師,會把整個治療計畫與患者溝通、討論,不會為了求速效而勉強用高能量雷射來做治療,否則容易造成患者的皮膚出現傷害。所以,必須由經過皮膚美容醫學完整訓練的醫師來操作雷射儀器,才能保障治療的安全與有效性。
術後保養3招,間隔、冰敷、防曬要做好 1. 要有適量的間隔時間:
除了治療時的能量要控制得宜之外,每次打雷射的間隔時間也有一定的要求,如果是鎖定在真皮層,且不會造成結痂的半導體雷射及某些除毛雷射等,可以隔1至2週再做下一次。但若是打過後會流血、造成表層破皮,如除痣用的鉺雅鉻雷射、處理痘疤的飛梭雷射、脈衝光、柔膚雷射、淨膚雷射等,則必須等到1個月後痂皮脫落並修復完成,才能再接續療程。
2. 冰敷:
雷射治療後肌膚如果感到紅腫不適,可以先冰敷患部,睡覺時加高枕頭,可以減輕臉部浮腫。如果施打會造成結痂的雷射,術後24小時內患部盡量避免碰水,早晚以溫水及肥皂清洗,並用無菌棉拭乾,再均勻塗抹一層薄薄的藥膏在患部。如果治療部位是在眼睛週圍,術後造成的眼皮浮腫可用冰敷患部,或試著做眼皮睜、閉運動來減輕浮腫狀況。痂皮脫落前盡量不要使用其他藥物或化妝品,以避免患部感染發炎。
3. 防曬:
雷射治療通常5∼10天痂皮脫落之後,便無須再擦藥膏,但必需擦防曬乳(SPF25以上),在室內也要塗抹,以防止陽光紫外線UVA/UVB的傷害;出門時除了擦防曬用品外,還要撐傘或是戴寬邊帽。療程結束後,也要多吃富含維生素C的新鮮蔬果,以促進黑色素代謝。
消費睜大眼,穿白袍不一定是醫師 坊間部分以極低價促銷雷射美容治療的業者,常號稱由「醫美達人」、「醫美診所院長」、「美容權威」�等親自駐診,但實際上,有不少人並未取得美容醫學相關科別的完整訓練。過去就曾傳出有不肖醫美機構,任由美容師為消費者進行雷射治療,結果導致皮膚嚴重灼傷,告上法院後才知道,原來那位穿白袍、幫他做雷射的人根本不是醫師。
【完整內容請見常春月刊 38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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