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推動的自然人董事,對董事13席以上者設五席即可的「天花板」規定,因此受惠的大型金控或銀行有七家,公股就占了五家;但公股金控或銀行未來選舉自然人董事,仍將面臨公股能否投票支持民股的困擾。
金管會上周公布推動自然人董事的辦法修正案,明訂專業董事須是不能任意改派的自然人董事,且須達到一定人數。國營的台灣金、土銀及輸銀,不適用。
資產規模1兆元以下的金控、銀行,專業董事席次維持現行比率,董事五席以下者,專業董事要有二人;超過五席者,每增加四席應再增加一人。
資產規模上兆元者條件更高,董事五席以下,專業董事要有三人,每增加三席要再多一人。
為減緩衝擊,金管會同時設下「天花板」,董事13席以上者,自然人董事可以五人即可;公股金控、銀行可以說是「天花板」規定最大受惠者。
金融業者表示,以大型金控或銀行來看,依金管會公布的方案,13席董事者,自然人董事須有五席,因此不受天花板影響,14席以上者就明顯受影響。
以目前大型金控、銀行董事席次來看,設15席的有六家、19席的一家,這七家原本須設的自然人董事分別要六人、七人,有了「天花板」之後,全部只要設五人就可以。
這七家包括兆豐金、合庫金、第一金、華南金、台企銀、新光金及富邦金。扣除目前已有六席獨董的富邦金不算,其餘六家,未來須增設的自然人董事,受惠天花板,每家都可少一、二人。
自然人董事的推動,已儘量降低對公股金控、銀行影響,但公股金控、銀行未來須增設的自然人董事仍不少,多數是須再增二人。
由於立法院曾決議,公股不能投票支持民股,未來實務上如何執行,公股仍有困擾。尤其是有經營權之爭時,自然人董事誰來投票選出,實務操作上更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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