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花浪蕊〉旨趣講白一點,就是遠離社會主義中國不必別的理由,良知就夠了。中共統治造成社會道德真空,這種觀察今日已不稀奇。張愛玲卻早在一九七八年就寫出中共與人民良知之間的水火不容,洞見算是很早的……
依據作者本人說法,洛貞想離開香港,這點是很重要的。一九七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給夏志清的信,張愛玲寫說:「裡面兩次暗示女主角在日本找不到事。她在香港找事倒彷彿很有辦法,回香港到底船錢有限,不會流落在日本。」
兩次暗示,第一次是寫洛貞在日本「言語不通,寸步難行。」第二次:「也許去得不是時候,美國占領軍快撤退了,不懂日文怎麼找事?」
如果張愛玲想為洛貞安排一個離開香港的理由,大可從自己人生取材。宋以朗《張愛玲私語錄》有公布一封信,一九八○年二月九日,張愛玲對宋淇夫婦訴說自己五○年代在香港曾被懷疑是共諜,還被警局調查。但是〈浮花浪蕊〉中的洛貞全沒類似困擾。
張愛玲只有給一句話:「她不過想走的越遠越好,時機不可失。」搞半天,香港唯一毛病就是離中國太近。這麼說來,洛貞是非常嫌惡四九後中國了。這點在小說中亦有其他線索:她把羅湖當作陰陽界,去香港是「走陰的回到陽間」。
看來小說重點跟這嫌惡有關,卻不明寫,是〈浮花浪蕊〉難解的一大原因。張愛玲本人亦有意識到自己選了個很反常的筆路,在一九八三年〈惘然記〉文中有一段話:「〈浮花浪蕊〉最後一次大改,才參用社會小說做法,題材比近代小說散漫,是一個實驗。」大片文字都是洛貞心理活動,卻不寫出她起心動念想遠離中國的原由,夠實驗了。
要寫出原由,恐懼的其他九百九十九種面容就必須挑幾種來寫:劃分階級成分、政治學習、洗腦宣傳、抓反革命等等。這些張愛玲不是不會寫,她在《秧歌》、《赤地之戀》都寫過。這次她卻不想寫反共小說,這是〈浮花浪蕊〉實驗性強的第二點。
「〈浮花浪蕊〉最後一次大改,才參用社會小說做法。」那大改前是什麼樣子?宋以朗在《宋淇傳奇》書中有考據出答案:張愛玲在五十年代曾寫成英文短篇〈上海懶漢〉,已失傳,但她曾在信中(一九五七年)敘述其內容:「寫懼內的嚴先生賴共黨庇護,回滬賣屋一去不回。」一九八三年一月四日的信,又寫:「講起〈上海懶漢〉原名,不過是為了表示本來只是一個人家的故事。」
也就是說,大改前是寫一對夫妻怎麼被一九四九拆散。大改後主線變成洛貞,原來的夫妻變副線了。
那「參用社會小說做法」是什麼意思?一九七四年長文〈談看書〉有大篇幅討論西方虛構作品如何轉化真實事件,變成作者主觀歪曲,即使煞費苦心,張愛玲寫:「但是我覺得遠不及中國的社會小說。」
再來幾頁,〈談看書〉都在討論社會小說。下面這句最能表現她的情有獨鍾:「到了四○、五○年代,社會小說早已變質而消滅,我每次看到封底的書目總是心往下沉,想著:『書都看完了怎麼辦?』」
社會小說代表作是《儒林外史》、《孽海花》。雖然跟西洋世俗小說(novel of manners)一樣是寫社會切面,故事線卻較雜較亂,角色也經常不知所終。因此〈談看書〉說這種小說「結構本來也就鬆散」。
〈上海懶漢〉改成〈浮花浪蕊〉,傳奇故事變成社會小說,視野從一戶人家變成整個社會切面。一九四九衝擊到的多種族群都在小說中有了面目。
咖哩先生是洛貞的洋行上司,下場雖然不知所終,但應該跟她在船上遇到的李察遜先生一樣,是非走不可的族群。
洛貞的姊姊姊夫則是走不開的資產階級。「姊姊姊夫也是因為年紀不輕了,家累又重。這兩年姊夫身體壞,共產黨來了以後,就靠姊姊找了個事,給一個東歐商人當祕書翻譯。」
范妮則是未雨綢繆,知道要走的。
篇幅占最多的兩個角色,艾軍與洛貞,則形成對照。艾軍是明明走成了,又回去自投羅網。洛貞則是一九四九沒想走,兩三年後也沒人逼她走,但自己決定要走。
〈上海懶漢〉的嚴先生被張愛玲改名為艾軍,〈浮花浪蕊〉是有給典故的:「紐先生的洋名,不知是哪個愛好文藝的朋友代譯為艾軍,像個左派作家的筆名,與艾蕪蕭軍排行,倒有一種預言性。」預言的,正是他後來對社會主義相當接受,甚至因此夫妻拆散。
張愛玲塑造的這位社會主義者,每種特質都跟宣傳樣板相反。中共的社會主義樣板即雷鋒,特色不就是無私奉獻、熱心助人?艾軍卻懶散無比,重視吃穿享受,又愛跳舞。他接受社會主義,只是為了不必求職又可以當廠長。洛貞則相反,日文不通求職困難,也想離新中國越遠越好。
既然用艾軍來反襯洛貞,那麼〈浮花浪蕊〉的重點,就是洛貞為何拒絕社會主義了。拒絕社會主義,中共說法就是右派。小說果然有一段,去廣州的火車,下鋪在唱中共歌曲:「左派還要到香港去幹什麼?洛貞天真的想著。」可見她的確自認是右派。
那她為何拒絕社會主義?這裡就有懸疑了。顯然不是資產階級貪圖物質享受,這個特質在小說中屬於艾軍。洛貞在香港租房間,只有一床草蓆,一罐殺蟲劑,一支噴射筒。連個桌椅都沒,吃東西就席地而坐,物質慾望低到不能再低。
還是熱愛自由?一般人不都以為反共等於熱愛自由?
偏偏,小說中突顯洛貞性格特質的那條草蛇灰線,卻離一般認知的熱愛自由很遠。她去香港前,本來不想向范妮告狀,說艾軍沒出來是不想出來,沒想到抵達第一晚,經不起范妮一問,就和盤托出了。從此,洛貞的罪惡感就放大再放大。先是第二天吃早餐感覺范妮女兒在怪她,再來是懷疑范妮恨她:「人家好好的一份人家,她一來了就成了棄婦,怎麼不恨她?」
更離譜是聽到范妮死訊,洛貞竟然以為自己要負責:「她自己知道闖了禍,也只惘惘的。」等到去參加告別式,就覺得范妮的女兒、女婿甚至女傭人,都在怪她害死范妮。
范妮本就曾經中風,再度中風並不需要刺激。就算是氣死,罪魁禍首也是沒用的夫婿艾軍,他先害范妮辛苦大半輩子,來香港後又返滬不歸。洛貞卻認定過錯是自己,認定全世界都在怪自己,可見她良知極度敏銳,有過度放大自身義務的性格。
這種性格在別處亦有顯現。提上船的行李箱是姊姊用過,貼滿各國郵船貼紙,洛貞就認定自己已被誤認是「老出門」,造成服務生的高期待,因此有義務多給小費。同桌吃飯的李察遜先生態度冷淡,最可能原因是暈船,洛貞卻幻想是怪她沒有回訪。她對咖哩先生並沒男女感情,卻想說這位上司進集中營時:「如果她是他的祕書,她想說她也會送糧包的」,也是出於過分強烈的義務感。
義務感太強一定常常自覺虧欠,不像是自由愛好者會有的特質。但張愛玲亦有寫出洛貞對無牽無掛的嚮往,小說中兩次強調船上生活是「一段真空管」,寫洛貞「太珍視這一段真空管過道,無牽無掛,舒服得飄飄然,就像一坐下來才覺得累得筋疲力盡。」太常覺得對不起別人,遺世獨立就格外自由自在。
與洛貞相反的是艾軍,知道太太在香港中風也不著急,非常沒責任感。
社會主義標榜集體義務,「我為人人,人人為我」。張愛玲卻看出一點:臉皮厚如艾軍,天塌下來有別人頂著,樂得接受「人人為我」﹔良知敏銳如洛貞,講錯話就自覺罪孽深重,最怕「我為人人」。
這樣應該解謎了:洛貞想要遠離中國,是為了良知,為了不想參與集體暴力。〈浮花浪蕊〉雖沒像《秧歌》、《赤地之戀》那樣大寫中共統治下暴力的集體性,卻也有兩次點到為止。第一次是姊姊姊夫不敢力阻艾軍接受工作安排,「但是這年頭就連老朋友,有些話也不敢深說。」暗示講任何話都可能變成檢討會、學習會的材料。第二次是寫艾軍在工廠工作是「讓群眾監視他」。
再來的問題:張愛玲為何會想寫一篇小說,來探究面對社會主義正反態度之間的性格差異?
答案在她信件中是有跡可循的。也是一九七八年,她在十二月寫給理查˙麥卡錫(前香港美新處文化部主任)的耶誕卡有一段話,我譯成中文如下:
「陳若曦近日走紅,難免突顯出我曾受到的冷遇。對我來說,這不過是禍福相倚。現今世界根本不信觀察中國有中肯客觀這種事。必須是滿腔報國熱忱的社會主義者,中國那種,幻滅後今是昨非,才有辦法取信於人。就算我也待一樣久,出來也頂多被當作難民而已。世界對中國的龐大無知,也許要靠陳若曦那種直白才能穿透。但她受到重視,主要還是拜其意識型態狂熱所賜。世界看苦難中國,就是有雙重標準。」
同樣一段話,張愛玲亦有用打字的,分別抄給宋淇夫婦與夏志清,想必曾是重要的心情紀錄。夏志清在《張愛玲給我的信件》中,雖然認定她對陳若曦走紅的原因「分析透徹,一句話也沒說錯」,卻又覺得她看到後輩成功「實在不必眼紅而顧影自憐」。
這段文字雖有情緒,但主要是針對西方的雙重標準,還不到眼紅與顧影自憐的地步。《尹縣長》一九七六年出中文版,一九七八年一月出英文版,的確有帶給張愛玲某種刺激。她反思《秧歌》無法讓她在英文世界成名,不是文筆不夠直白,也不是出版時間太早,而是她不左。
為了剖析自己為何不左,她把〈上海懶漢〉大改,寫成〈浮花浪蕊〉。一九七八年八月廿日,給夏志清的信,她如此描述這篇作品:「裡面有好些自傳性材料,所以女主角脾氣很像我。」
〈浮花浪蕊〉旨趣講白一點,就是遠離社會主義中國不必別的理由,良知就夠了。中共統治造成社會道德真空,這種觀察今日已不稀奇。張愛玲卻早在一九七八年就寫出中共與人民良知之間的水火不容,洞見算是很早的。
因此,〈浮花浪蕊〉跟〈相見歡〉一樣,也是隱晦的政治小說,表面雖不反共,骨子裡卻是反共的。(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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