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漁船進入正濱和八斗子漁港時,要填寫卸魚聲明書,有利掌握正確漁獲數據,提供研究學者資源評估。 | | | 近來海洋漁業資源頻傳匱乏,為掌握近海漁業資源捕撈狀況以適時養護管理,漁業署要求7月1日起漁船業者主動申報卸魚聲明書。基隆兩大主要卸貨漁港為八斗子港和正濱漁港,日前市府漁業行政科積極宣傳,目前執行率已達9成。漁業署去年3月18日即訂定公告「卸魚聲明書申報管理規定」,並規定鯖鯵漁業、珊瑚漁業、飛魚卵漁業等漁船、歐盟登錄或漁獲外銷漁船及赴台日漁業協議適用海域作業之延繩釣漁船,自公告生效日起須申報卸魚數量。 今年7月1日起則擴大執行,要求總噸位10噸(等同CT2)以上漁船進入全台24處指定漁港,應填寫卸魚聲明書,不僅有利掌握正確的漁獲數據,以提供研究學者資源評估,亦能了解及追溯漁獲物來源,將有助捕撈水產品產銷履歷制度建立。 基隆市府漁業行政科科長何惠玫說,基隆正濱漁港及八斗子漁港為兩大主要卸貨漁港,且都已設有地磅,進港後漁會協助辦理漁船申報,市府輔導,據統計,基隆現有231艘須申報的漁船。 聲明書除了要寫上作業海域、作業期間、卸魚種類和數量外,還要交代漁獲流向,交給貿易代理商、魚販還是先行入庫等,且進港一次就須填寫一次,雖然手續繁瑣,但據漁會估計目前申報率達9成,配合度良好。 往後這些漁船進港不分魚種卸魚時,需過磅秤量並記錄漁獲物種類及重量後,填寫卸魚聲明書交由漁會人員確認簽名,再由區漁會彙整送交漁業署統整,漁業署也將派人進行卸魚聲明書查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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