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蘇貞昌日前指示相關部會研議發放「振興券」,官員透露,9月前可隨時動支剩餘的1,600億元特別預算,比照去年所規劃的紙本、數位券。至於上路時機,仍需視後續疫情發展,唯一確定的是「不會普發現金」。
回顧去年的振興券,特別的是要求國人自己掏出1,000元,換取3,000元的消費,蘇院長故定名為「三倍券」。但原始規劃只限行動支付,被批評為實質排貧、排弱、排老,才改為繁雜的四種方式,到郵局繳錢、領取或網路預購再到四大超商領取紙本,或上網綁定,累積消費3,000元後,再憑信用卡、App或到超商靠卡領2,000元的電子票證等數位券。6月初定案,卻遲自7月1日開始數位綁定及紙本券預購,7月15日才可消費,至12月31日止。
蘇揆雖然聲稱振興券「好領、好用、好刺激」,但實情是繁雜、成本高、啟動晚,政府花錢少,預期效益不高。最後的結果是,92%民眾冒著染疫的風險大排長龍領取紙本券,只有8%的民眾選擇數位券,舉債共發放511億元的振興券。因此,蘇揆此次又想發行振興券,如果發放方式還是繁雜,只是在「倍數上」增加政府出錢的額度,效果恐怕不會增加太大。
理由之一是,所謂的「倍數」根本就是政府的數字遊戲。蘇揆所定名的三倍券,是指以3,000元總消費額除以自費的1,000元,誇張為有振興消費三倍的效果。若改為民眾只出500元,換到2,500元的消費券,豈不就擴大為五倍效果?若民眾只出1元,拿回2,000元消費券,就有2,000倍的效果?照蘇揆的邏輯繼續類推,若民眾不必出錢,拿到2,000元的消費券,等同於發放現金2,000元,不就是「無限倍」的振興效果?行政院官員說今年想改為五倍券,還斬釘截鐵地說「不會普發現金」,豈不是打臉蘇揆的數字邏輯?
再來檢討去年振興券的效益。政大教授別蓮蒂透過實際的消費者調查,從消費者使用情況與消費的類別,分析振興券達成的效果,發現消費者打算領取振興券的方式及想像自己會購買哪些商品,與最後實際的行為有相當明顯的差距,也比政府的預期效益小。
例如,大多數原擬採數位綁定,最後卻實體領券。振興券對大多數人是一筆「意外之財」,在領取前認為會一次花在大額支出上,但實際上反而是小筆小筆地慢慢花,且近七成的消費者是花在「日常消費用品」(日常餐飲、衣著、低價消耗財等),且無論是否受疫情衝擊的消費者,行為反應都相似,也和媒體民調所發現的「花在原本就有的消費」結果一致。真正達到振興經濟的消費僅有三成,主因就是振興券的期間太長,意外之財的感覺消退後,不會從事「額外消費」,最後實際的效益並不如政府所預期。
此外,中研院經濟學者簡錦漢利用經濟模型推估,三倍券舉債510億元對GDP的成長貢獻僅有0.08%,也就是只創造了僅約16億元的產值,結論是三倍券不如消費券,政府宣稱創造千億元以上經濟效益實屬誇張。
振興券的另一目的是希望促進民眾使用電子支付,並降低印製實體券的成本,但研究結果卻顯示,相較於領取實體券的消費者,領取數位券者更傾向將振興券花在「本來就有的必需品消費」上,數位綁定方便反而振興效果較差。政府應該慶幸領取實體券的民眾超過九成,才使得超額消費的比率較高一些。
因此,行政院官員特別強調今年將「特別」推廣數位券,除加大優惠力度,也會讓數位券措施更易於使用、理解及辨認,此做法可能是搞錯方向,倒退回到去年原始規劃的原點。我們建議蔡政府應跳脫去年振興券的窠臼,積極思考更有創意和效果的振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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