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羽毛漂亮的就是好鳥。有時候,不得不承認,有錢人和動物的行為是一樣的:炫耀是共同點。 基本上,都在賣弄,只是方法不同;動物以冒險行為或彰顯身上特徵贏取求偶對象的青睞;人類對擁有幾個億的藝術品解釋是:個人品味和鑑賞力的表現。動物炫耀的方法比較固定,人類卻千變萬化,但可確定的是,拎著已故摩洛哥王妃葛麗絲凱莉為愛馬仕打響知名度的Kelly「凱莉包」逛街,是多麼招搖的消費行為。
手提包歷史久遠。追溯起來,中世紀的錢包是手提包的前身。剛開始是男士佩掛,直到16世紀,女性才開始在腰上掛錢包。拿在手上的「手提式囊袋」則出自18世紀。維多利亞時期中上流社會的女性。當時「手拿包(Handbag)」和陽傘是時髦象徵。
今天,窮追不捨添購新款名牌皮包,輸人不輸陣。社會學者調查證明「手提袋和社會身分象徵」已畫上等號。但什麼是銷售保證?一只皮包又如何驗證身分和地位?「繆斯」或許是關鍵。
賈桂琳甘迺迪帶動貝殼形狀的「賈姬包」流行;1965年,奧黛麗赫本要求LV特別為她訂做了一款25公分尺寸的Speedy包,使這款包在五○年代就成為上流社會縮影,更不用說,至今仍是名媛仕女企盼擁有的「柏金包」。沒錯,皮包的流行,多半和名人有關;貝嫂維多利亞的最愛、黛安娜王妃提過、超模凱特摩絲的背書…再加上地區、版本、年分的限量或乾脆只有一枚,不紅才怪!
名人加持,強調季節性、設計感,使用上沒有年齡和體型限制,難怪皮包從配件躍升為時尚主流。
近年在「環保意識」下,可循環使用的帆革購物袋,也掀起包包「人氣戰」。英國品牌Anya Hindmarch曾推出「I'm NOT A Plastic Bag」標語的限量帆布購物袋引發社會事件;令人感到「物超所值」的Longchamp尼龍摺疊包更暴紅到幾乎人手一包。
說起女包,設計金童Tom Ford為YSL曾推出一款把手為鹿角的手提包,榮獲美國時尚大獎CFDA最佳配件獎。早先GUCCI的「竹節包」、「水餃包」展露皮包時尚的感染力。Dior興起的「馬鞍包」、Chanel經典的菱格紋「2.55」鍊帶包和Fendi一系列以法國餐包形狀為概念的皮包,到Chole和Celine各自推出IT包,不但擁有不少粉絲,也為品牌拉回不少聲勢。
這幾季流行、強調結構性的硬殼「醫生包」,轉變成手拿包重回主流;為了滿足生活、工作和娛樂兼具的現代女性需求,尺寸明顯走向極大或極小;異材質在同一包款上「拼接」創意也很難不惹人注目。
如果你問我,皮包後續看俏的重點是啥?就實用性來看,強調容量大(至少超過A4大小)、好背、可提、手拎且有型的購物袋(Shopping Bag),或加入馬毛皮、展示休閒貴氣感的「後背包」將領先群「雌」。
奢侈的炫耀行為似乎是再自然不過的事;最明顯的招搖式消費就是拎著「標籤價格和地位關係對等」的名牌皮包。一只動輒7、8萬元到破百萬的名牌包,即使開合不方便、容量不夠大,甚至重到像練啞鈴,只要人如動物般想要炫耀的強烈本能不變,皮包就永遠存在著讓人甘心掏空荷包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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