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陳瑞琴前晚開車載兒女誤闖積水地下道滅頂,孩子獲救;外界質疑警方拉起封鎖線後,有七分鐘靜等消防隊員趕抵;「停擺」的七分鐘,因警方無作為,可能喪失黃金救援時機。
警方表示,員警到場時水深約兩公尺,沒有配備擅入反而危險。警察局長邱豐光解釋,警察沒有救災配備,怎能強下水冒險?警消分工各司其職,員警拉封鎖線管制,已盡到責任。
針對外界質疑延誤救援,台中檢方昨已分案調查,除勘驗現場,也召開臨時偵查庭,訊問相關人員。市長胡志強表示,已責成副市長徐中雄主持專案小組,調查救難行動、步驟有無疏失。
檢警調查,前晚七點四十七分,陳瑞琴受困地下道時,當時水位不深,她打電話向一一○求援,剛開始還禮貌問候,「喂,你好,我在地下道進水了,我們沒有辦法動,要怎麼辦?」
警方問她可以自行開門出來嗎?她接著口氣明顯驚慌,並帶著哽咽,甚至叫喊:「沒辦法,整個淹起來了!」五十五分拖吊公司打電話給陳女,通話不到五秒「只聽到呼嚕嚕水聲」。
第一個下水救人的大甲消防分隊長蕭一平說,到場時水深已有兩公尺多,救出小孩後,為到車裡救母親,他與同仁脫下有浮力的救生衣,僅穿潛水衣試了四、五次未果。沒多久,陳女之前叫的拖吊車前來,用繩索把車子拖出,但陳女已無生命跡象。
外界質疑,警方七點五十一分到場拉起封鎖線,蕭一平等消防人員趕到是七點五十八分;等候的七分鐘,若警方積極點進入地下道查探,或許陳有脫困機會。
外界也質疑,台中卅座地下道設有自動監測警示系統,積水高度達十五公分,地下道前後入口的LED燈會自動亮起。出事的地下道警示燈,七點廿分就已亮起,為何警方到七點五十一分才拉封鎖線?
市府建設局長吳世瑋說,民生路地下道的警示燈,未與主管機關連線;目前僅原台中市的八區地下道警示系統與市府連線,原中縣的廿一區警示燈都沒連線。
大甲區長蔡信豐說,民生路地下道逢雨必淹,公所前晚有派員警戒,發現積水嚴重後報警,但不知有車輛受困。
陳女胞弟質疑警消延誤救援,他說消防局離地下道不遠,警消獲報後,為何花四十六分鐘才救起三人?且破窗式救援讓水灌入,汽車下沉速度加快更難活命。
救護大隊組長簡惟濱表示,警消到場時水位已達車頂,車內水位也已淹到小孩脖子,只好破窗救人;若以纜繩拖出車輛,比破窗多花十分鐘,結果不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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