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熬完了數回合令人疲於奔命的勤務,拖著沉重腳步走進公司,目光被角落裡的一件學生制服吸引──那應該是個國中女孩,綁著馬尾,青澀臉龐有雙不該如此滄桑的眼。
在嘈雜的空間裡,她出奇地安靜。
我好奇地問同事:「這個學生是……?」
「她是竊盜的嫌犯。」值班同事給了一個令我驚訝的答案。
我邊繳回裝備、填寫工作紀錄簿,邊聽承辦的學妹與她對話。
「……保溫瓶是我偷的沒錯,我願意負責賠償。」
女孩的語氣平淡,透露出這似乎不是她第一次這麼做。
「店家已正式提告報案,我們也受理完成。按規定,因妳未成年,必須請家長或監護人到場,才可以製作筆錄函送地檢署……」承辦的學妹不顧身後等著報案的長長人龍,耐心向她解說。
「不要!不要找我爸媽!幹麼找他們來?」一聽見警察表示需要聯繫父母,女孩的情緒明顯波動起來。但,法律規定就是規定,我們也莫可奈何。
「拜託,能不能先放我回家?讓我自己先跟爸媽說,明天一早我就會跟他們一起來警局。」
「這……呃,好吧。」
由於在女孩身上沒有起獲保溫瓶贓物,且偷竊的犯罪行為也已是過去式,沒有現行犯的問題,基於情、理、法,承辦學妹同意了她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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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案子是怎麼回事?」女孩走後,我問學妹。
原來,幾天前有店家來報案,說店裡架子上的一個紅色保溫瓶被偷了。學妹檢視當天店內的監視器,發現竊賊是個穿著國中制服的女學生。那是一所明星國中,制服形式與顏色特別顯眼,因此,學妹很快便確定了女學生的身分、住址。
學妹先打電話到女學生家裡,但無論白天或晚上都無人接聽,於是聯絡學校。老師接到電話好驚訝,說她的成績相當優異,在學校常是獨來獨往,沉默寡言,可是,「她是個好孩子,家境又好,她為什麼會偷東西呢?」
由於女學生未成年,警方只能留下電話,請老師代為轉達聯絡,沒想到她卻在放學後,自己一個人到警局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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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日一早進公司,便覺氣氛凝重,見同事們進進出出很是忙碌,一會拿封鎖線,一會拿白粉筆,我心裡有數。
晃到槍械室領裝備,值班學弟匆忙跑進來,喘著氣對我說:「學長,所長麻煩你去××大樓幫忙,清晨有件墜樓的案子。」
果然,有案子要辦了。
墜樓現場是一棟十幾層樓高的開放式商辦大樓,救護車已將遺體送往醫院,現場只剩鑑識小組還在採證。
為確認墜樓的過程及釐清是否有他殺的嫌疑,我問了當晚值班的警衛阿北。
「沒印象耶……」阿北表示,因為人來人往的實在太繁雜了。
調了頂樓樓梯間的監視紀錄來看,螢幕裡,一步步踩著階梯踏向死亡的那個小小身影,怎麼看都覺得似曾相識。再看一遍,那件制服……
我猛然想起,這不是昨晚那個偷了保溫瓶的女學生?
身旁的學妹更是張大嘴,詫異得說不出話來,保溫瓶案子正是她在辦的。
我們到頂樓與鑑識人員會合,那裡還遺留了一些死者的私人物品。我赫見地上有個直挺挺的紅色保溫瓶,還有一個黑色後背包,裡面別無其他,塞滿了好多個不同顏色、大大小小的保溫瓶。該不會是有蒐集的癖好?
尋遍現場,沒看到任何能以自殺結案的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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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公司,同事已經聯絡到女學生的父母,正為他們製作筆錄。
女學生的媽媽恍神地低著頭,對於同事的提問不發一語,只是口中喃喃自語著:「會不會是這次學測數學沒考好?會不會是上次英語多益聽力錯太多?」爸爸則始終不發一語,保持望向窗外藍天的姿勢,沒有太多的情緒起伏,似乎整個人抽離了現場。
保溫瓶店的老闆也接到通知趕來,我向他簡單解釋了案情,沒想到老闆知道女學生已身亡後,仍然堅持要求賠償。
女孩的媽媽突然對著店家撕心裂肺地哭吼:「我和她爸都是老師,我們教出來的女兒不可能偷東西!我們管得很嚴,不信你可以問左右鄰居,而且她每次考試成績都很好。她將來不是醫師,就是律師。你敢亂說,我要告你!」
店家也不甘示弱地回說:「我沒有亂說話,店裡的監視器可以證明小偷就是妳女兒!明明自己沒教好,還好意思在這裡大聲,妳要告我,我也要告妳!」
情況一發不可收拾,雙方你一言我一語地大聲爭論,反而沒人去惋惜一條生命的流逝。
學妹突然衝進來,塞給店家一張千元大鈔,然後彷彿用盡她人生所有力氣,滿懷憤怒地大叫:「從她晚上進入那棟樓到清晨跳下去,中間至少還有六、七個小時,那段時間裡,為什麼她沒有任何一個朋友、同學可以訴苦?也沒有任何一位家人對她伸出雙手?我在那邊自責得要命,你們卻在這裡吵得要死!你對年輕不懂事的孩子有沒有一點包容心?你們對跳樓自殺的女兒有沒有一絲關心?你們知不知道,那是一條年輕的人命啊!」
她說完就奪門而出。
雙方沒有人再出聲。
這瞬間,我恍然大悟:現場不但留了遺書,而且還是「好幾個」。
●摘自寶瓶出版《你所說的都將成為呈堂證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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