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我,厭男》
內容簡介:不委屈、不隱忍,憤怒有理──重建秩序的時候到了!
「厭男」不是厭惡男性,而是鄙視,且受夠男人野蠻地躺在特權中坐享其成。★ 厭男不是性別歧視,而是對「厭女」的回應。
★一本被全球男性群起撻伐的振聾發聵之作,沒有艱澀理論,有的是不再甘於「低男一等」的態度與自信。他們說教,或者索性對我們極力要說的充耳不聞。他們開著自以為無傷大雅的性玩笑,絲毫感覺不到自己造成了傷害。當他們偶然福至心靈去接一次小孩、打掃一次家裡,便被捧為完美人夫。當他們被指責為厭女時,便急於辯駁:「我?性別歧視?!我家裡可是有一個老婆、兩個女兒、兩隻母貓的呀。」……
▍獨家爆炸新聞來啦:人類世界裡不是只有男人!
「所有女性都應該停止自我貶低。每當陷入自我懷疑時,一定,一定要問問自己:如果換成一個普通男人,他會怎麼做?」
從媽寶男、男性說教、#MeToo運動,到異性戀框架、家務分配、女性間的團體情誼,作者以犀利、金句百出的觀點,佐以廣大女性都曾切身體會的日常經驗,闡明自己「厭男」的原因,以及自古以來,因父權導致的性別歧視與不平等現象。
藉著本書,她要為深植人心到近乎洗腦的父權社會除魅,也向女性喊話:不要再為自己無法成為聖母或是「神力女超人」而自責了,我們應該允許自己像個正常人類一樣,擁有瑕疵和缺陷。
//「人們常常混淆憤怒和暴力,其實這兩者並不總是相關。
遭到歧視後爆發的憤怒,與男人羞辱、強姦和殺害我們時的暴力程度根本沒有可比性。擺脫溫柔平和、甚至近乎被動的女性角色束縛,積極要求男性改善自我,這對我們才是最有利的。為此,我不再急於向任何人澄清:不,我不是真的厭男,我只是在幽默地開玩笑。我不想再浪費時間和精力去裝出一副溫柔熱情的模樣了。我或許根本就不是那種性格的女人……而且說到底,不溫柔又有什麼大不了的。」──寶琳.阿芒熱
作者介紹:寶琳.阿芒熱,1994年生,法國女性主義者、作家。在一家救助女性性暴力、性侵受害者的機構擔任志工。
搶先試閱:〈討厭女人的男人們〉
根本無須宣稱厭男,你對男性群體的批評方式只要稍有不盡如人意的地方,便會遭到數不清的譴責。你只要概括性地談論他們,只要說的是「男人」,而不是「某些男人」,即使你覺得自己說的就是個普遍性的問題,也無法被接受──恭喜你,你就是個厭男的女人了!而一旦被貼上「厭男」的標籤,你就不可能比厭女的那些人好多少。
在大眾的理解中,厭男和厭女就是一枚硬幣的兩面,兩者都是性別歧視。我想這大概是詞源學造成的誤解:這兩個詞擁有同樣的詞根,當然就代表完全相同的理論啦,難道不是嗎?當然不是,因為生活就是這麼愛捉弄人呢。
厭男的特點是討厭男人,厭女的特點是討厭女人。但我們必須承認,事實上這兩個概念並不相同,二者無論在對人造成的危險程度還是在表現方式上,都大相徑庭。(大家別忘了,厭女的行為範疇廣泛到可以覆蓋從線上騷擾到謀殺的各種程度,比如1989年極端仇女主義者在蒙特婁工程學院大開殺戒的那起慘案,時至今日沒有任何厭男行為可以與之相提並論。)
我們不能將厭男和厭女相提並論,很簡單,因為前者正是對後者的回應。
除非對周圍的一切視若無睹,或者心中絲毫不存善念,否則我們根本無法否認,女性遭受的種種暴力在絕大多數情況下都是男性所為。這不是主觀臆斷,這是事實。這個社會之所以父權當道,正是因為有一部分男人濫用自己的男性特權,侵害這世上另一半人口的利益。有一些暴力是隱性的,如同女性日常生活中的背景雜音,儘管有毒,但似乎生來如此,讓人感覺是男女關係的常態。還有一些暴力是顯性的,有時甚至會演變為報紙頭條。
事實上,無論基於性別的暴力還是性暴力,無論其受害者是男是女、是老是幼,我們必須反覆強調的是,在施暴者中男性始終占絕大多數。
如今一個顯而易見的現象是,鮮少有男性主動開口承認自己厭女或者性別歧視。他們甚至還會為自己辯解一番,常用難得一見的口才振振有詞地矢口否認:「我?性別歧視?我家裡可是有一個老婆、兩個女兒、兩隻母貓和二十隻母雞的呀。我在家裡面對的全是女性。」眾所周知,只要經常和女性相處,就可以自動洗脫一切性別歧視指控……男人要是宣稱自己厭惡女人(或是要求她們文靜順從),一定會遭到白眼。
因此,我們並不容易辨識周圍的厭女者,畢竟他們都不會張揚。但我們可以斷定的是,一個騷擾、毆打、侵犯,甚至殺害女人的男人,一定對女性缺乏尊重。同時也可以確認,一個認為騷擾、毆打、侵犯、甚至殺害女人這種行為不算什麼大事的男人,同樣是厭女的。最後,如果一個男人認為父權制並非現實,而僅只是女性主義者的臆想,那他就是性別歧視系統中的一員。
有時候,看似對某種現象一概而論的描述,其實只是在呈現簡單的事實而已。這種情況下,我們就應該大膽地以自我為中心。當我們不願再隱瞞對男人的厭惡時,不要畏首畏尾地只是回擊一句「並不是所有男人都是強姦犯!」。並不是所有男人都是強姦犯,但強姦犯幾乎都是男人,而幾乎所有女人曾經遭遇或即將遭遇的暴力都來自男性。問題就出在這裡。我們的一切厭惡、不安和質疑都源自此處。
問題還在於,有些男性雖未實施過強暴,但依然堅持我行我素,依然對癥結視而不見。
他們仍未承擔起屬於自己的那份精神壓力。到了21世紀的今天,我們女人依然獨自承擔家務、育兒,以及維繫所有關係的情緒勞動。他們獨霸公共空間,將它當成客廳的延伸,不給我們留什麼餘地,然後心滿意足地看著我們被無足輕重地略過。他們拒絕與我們對話,不停地打斷我們,把他們的觀點強加給我們,扭曲我們,只為符合他們自己的需要,或者索性對我們極力要說的東西充耳不聞。
他們開著充滿性別歧視的玩笑,前仰後合,只因自己絲毫感覺不到傷害。他們會說我們是自找的,說他們猜不透女人,說有時候女人的「不」其實意思是「是」。
只要稍加思索,我們就能找到一大堆厭男的理由,這些理由無不擁有大量事實作為支撐。但男人為什麼厭女呢?千百年來,他們一直坐享優勢地位,我們女人又做了什麼,要一次又一次地遭受他們的暴力?
厭男症有具體的目標,但它並不像厭女症那樣,幾乎每天都在產生數不清的新的受害者。我們沒有殺害或是打傷過任何男人,我們沒有阻止任何一位男士擁有自己的工作和愛好,我們向來允許他們隨心所欲地穿衣打扮、深夜逛街、侃侃而談。
如果真的有人甚至認為自己有權將上述那些枷鎖強加到其他男人身上,這個人肯定也是個男人,這同樣屬於異性戀父權制的體現。
我們這些厭男者並沒有越界。我們厭惡男人,不過就是繼續以冷漠的態度容忍他們,畢竟他們無處不在,我們只能適應(或許難以置信,但這就是事實:原來我們可以憎恨某人,卻又不至於產生無法抑制的將其殺害的想法)。最糟糕的情況也只是,拒絕讓他們進入我們的生活,或是提前嚴格審慎地甄選一番後,才會接受某個男人。
我們的厭男情緒讓男人十分恐懼,因為這就意味著他們從此也需要透過努力才能贏得我們的尊重。跟男人建立連結絕不是我們單方面的責任和義務。就像所有的平等關係一樣,所有參與方都必須有所付出,彼此尊重。
只要還有厭女的男人,只要男人在兩性關係中依然袖手旁觀,只要社會還在接受和鼓勵這樣的男人,就會有心灰意冷的女性不斷湧現,她們將異口同聲地拒絕在令人筋疲力盡,有時甚至危險重重的兩性關係中被當作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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