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0日 星期三

想在愛前面/54個最讓現代父母頭痛的教養問題,梁旅珠一一深度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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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1 第856期 | 訂閱/退訂 | 看歷史報份
新書鮮讀 想在愛前面/成功的教養是給有準備的父母
聖母峰之死/每個人的生命,都曾到達過空氣稀薄處
TOMS Shoes/穿一雙鞋,改變世界
不知道會被笑的66個禮俗禁忌/「什麼不能做」更重要!
哦NO!不要跟我去旅行/玩到後來怎麼了?還會更慘嗎?
蜜月告急/這一連串的錯誤不可能是巧合,到底是誰在從中作梗!
閱讀筆記 書評-生活/誰說不是往事的況味

新書鮮讀
想在愛前面/成功的教養是給有準備的父母
文、圖節錄自寶瓶文化
圖/寶瓶文化提供
不是虎媽,拒當奶媽!沒有人天生會當父母。

但梁旅珠認為,教養,父母可以預先準備與計畫。

內容簡介:

54個最讓現代父母頭痛的教養問題,梁旅珠一一深度解析。91個「教養TIPS」+135個「父母可以這樣做」。特別收錄「關於教養,父母千萬不要做的32件事」。

作者介紹:

梁旅珠

北一女、台大外文系畢業,美國賓州大學碩士,曾主持台灣第一個自製旅遊節目「世界真奇妙」,獲得新聞局金鐘獎。

從小各方面優異的她,一對子女的表現也令人刮目相看。女兒2010年北一女畢業,同年錄取美國七大頂尖名校,哈佛、耶魯、史丹佛、麻省理工學院、普林斯頓、哥倫比亞、賓州大學,打破北一女創校百年紀錄,女兒後來選擇史丹佛大學。兒子於2011年進入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就讀。

目前擔任明曜親子館負責人、呈熙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曾出版《那些旅行中的閃閃時光》、《跟著梁旅珠教出好孩子》、《梁旅珠教養書──教出錄取哈佛、史丹佛七大名校女兒的教養祕笈》、《浮世の繪──我和我的那些日本朋友們》、《日本夢幻名宿──溫泉、美食、建築的美好旅行》、《Kuli好狗命──A Queen's Dog》。

搶先試閱:

兒子臉書成癮,怎麼辦?

Q:我兒子現在讀大一,他去年突然變成不愛講話。我們是民主的父母,上大學,幫他辦了智慧手機,但從那時起,他開始沉迷臉書。

他在臉書上跟朋友互動良好,我試用FB跟他聊,但效果有限,幾個月前,他關閉了動態,不再跟家人互動,讓我非常恐慌!我多次表達心情,他卻無動於衷;我很想暫停他的手機上網,但又怕反效果。

現在他面對親人總臭著臉,不言不語不笑,只有玩FB時,嘴角會抽動!請問我應該如何做?怎樣能讓他回復以前的個性?

A:集體的社會現象

關於網路成癮,之前的家長提問,多半是憂心孩子沉迷線上遊戲或流連網咖,但最近幾個月來,我收到不少家長來信,卻都已變成急於了解,如何能讓每天掛在臉書上的孩子「戒癮」。

光看有多少成年人和上班族也成了低頭族和臉書控,就不難發現,社交網站成癮症已然成為一種集體的社會現象,不再只是孩子或學生的問題。就好比一種流行病毒,多數人不論年紀都難逃感染,只有身體好、抵抗力夠強,或從不接觸的人,才能倖免於難。

延後孩子接觸網路,並對孩子說明網路使用的「規範」

像網路成癮這類的「行為」上癮,跟毒品類的上癮不同;後者有可能因一時好奇,嘗試幾次即誤入歧途,但前者通常需要經過一段時間的接觸,才會養成上癮現象。因此,唯一的避免方法,只有預防性的盡量延後孩子與這類東西的接觸,或從小管制孩子上網的時間及瀏覽的網站。

問題是,大學生算是成人了,如果事前未做防範,親子之間的溝通管道又不再暢通,老實說,除了財務方面的控制,父母已經無計可施。

所以孩子經濟尚未獨立之前,如果家長想提供孩子任何「福利」,最好能把一些規範講在前面,比方話費上限及使用限制等等。若待孩子發生狀況,且養成習慣之後,父母才想強勢干預,對孩子來說就是一種「剝奪」,勢必形成親子衝突。

逐步放手,並調整期待,是父母的功課

其實,上大學對孩子來說是相當大的階段性變化,幾乎所有孩子的生活、社交和讀書上課方式,都會產生極大的改變,不但會變得較為獨立自主,與家人的互動與相處時間,也不可避免的會大幅縮減。

家長們對這樣的變化最好有心理準備,及早建立後續的互動模式,然後逐步放手,減少控管、干涉,才不會因為不適應孩子離家或抱持錯誤期待,造成雙方壓力。

當然,即使相處時間減少,理想狀況下的孩子,應該還是跟父母、家人保持良好的互動與關係,理論上,還會因為成熟度增加,與大人相處的禮貌、應對,更加進步。

所以,我想請您先好好的想一想,孩子上大學後,您有沒有因應孩子的成長做足心理建設,調整對孩子的期待?

比方,孩子若願意把父母加為臉書朋友就不錯了,那父母有沒有提醒自己不要隨意留言,或動輒對孩子的留言動態發表意見、批評指教?自己有沒有可以修正、檢討的地方?

與孩子一起討論出改善的目標

如果您仔細思考過後,還是覺得孩子的問題滿嚴重,我建議您先不要逼孩子去諮商或看醫生,因為孩子會抗拒。不如由您自己先去學校輔導室,或找心理諮商師商談,請教如何讓孩子願意和父母一起面對問題的方法,您再參酌採行。

您同時也可以看孩子進大學的成績狀況,觀察孩子在課業上面有沒有受到影響。

倘若您想自己跟孩子談,請您考量清楚,他這個年紀,父母應該容許的改變有哪些,把目標放在「改善不理想的現況」,而非「讓他回復以前的個性」。

將您覺得他需要修正的態度、行為表列下來,針對每個項目,寫下他目前表現不理想的地方和您的期待,模擬孩子可能會有的反應,然後在兩者間預想一些各退一步的中間選項,自己先做好準備。

請孩子提出雙方可以接受的改善方案

跟孩子談的時候,請記得一定不要責罵。對於社交網站的必要性和吸引力,從頭到尾都要表現出認同、理解的態度,只清楚、平靜的陳述自己的憂慮,包括家人感受到的傷害和難過,讓孩子說出自己的心情與原因,並明白告訴孩子,只要他願意表現誠意,父母就不會有類似「停止手機上網」等考慮,並請他自己提出雙方可以接受的改善方案。

通常孩子會排斥父母強勢的禁止,但比較能接受父母提供建議與選擇。

面對孩子時,自己一定要做好情緒管理。當孩子已經深陷其中,您能做的,也只有耐心的等待機會,並一再嘗試,希望孩子自己過了新鮮期後,能盡快「退燒」。

 
聖母峰之死/每個人的生命,都曾到達過空氣稀薄處
文、圖節錄自大家出版
圖/大家出版提供
「貼近生命消逝的謎團,偷瞄死亡的禁忌疆界,都令人血脈賁張。我堅信登山是偉大的活動,固有的危險非但無損其偉大,反而正是登山偉大的理由。」

內容簡介:

5月10日,全年吹襲著聖母峰的狂風停了,天空一片湛藍,一絲風也沒有,登山者夢寐以求的「窗口」打開了,山神彷彿拿出了獎牌向所有人招手。四號營中,34人於午夜出發攻頂。但等著他們的,不但有全年最適合攻頂的天氣,還有聖母峰史上最嚴重的塞車,以及鬼魅般默默來襲的暴風雪。攻頂的安全時限早已過去,大部分攻頂者卻還被困在氧氣稀薄的「死亡地帶」,當山神收回獎牌,最頂尖的嚮導連自己的命都救不了……

作者介紹:

強.克拉庫爾

1954年生,八歲在父親的帶領下登山,大學畢業後以木工及捕魚維生,一存到旅費,便出發登山,屢次挑戰艱難路線。生命中有二十多年以登山為中心,之後投入寫作,1996年以《阿拉斯加之死》成為全球頂尖探險作家,同年前往聖母峰登山,報導聖母峰商業化的問題及爭議,卻意外碰上暴風雪,親身經歷聖母峰史上最大的山難(直到2014年雪崩意外)。他以這場山難寫成分析報導,贏得美國「國家雜誌獎」。之後擴大寫成《聖母峰之死》一書,不但登上紐約時報暢銷排行榜第一名,也當選當年《時代》雜誌的年度最佳選書、入圍普立茲獎。

搶先試閱:

聖母峰頂1996年5月10日海拔8,848公尺

這些巍峨高峰的上半部彷彿劃出一條警戒線,誰也越不過。癥結在於,到了海拔七千六百公尺以上,低氣壓對人體的影響極為劇烈,根本不可能進行真正艱困的登山活動,一場輕微的暴風雪就可能帶來致命的後果,唯有最完美的氣候和積雪情況能提供些微的成功機會,而在攀登的最後階段誰也不可能挑日子……

不,聖母峰在一開始沒讓人輕易得逞,這並不足為怪。說真的,聖母峰若輕易投降才叫人吃驚,而且將非常可悲,有失大山風範。也許我們有了冰爪和橡皮便鞋等優良新科技,有了長年以機械輕鬆征服萬物的歷史,變得有些傲慢了。我們忘記高山仍握有王牌,只在自己覺得恰當的時機頒出成功的獎牌。否則登山怎麼會深深蠱惑人心呢?

席普頓,一九三八年,《那座山上》

Eric Shipton, in 1938, Upon That Mountain

我跨在世界之巔,一腳踩著中國,一腳踩著尼泊爾,伸手清除氧氣罩上的冰雪,弓起一肩擋風,茫然俯視廣袤的西藏,恍惚地意識到腳下是幅極為壯闊的景觀。對於這一刻以及隨之而來的激動情緒,我已想像了許多個月。然而,等我終於置身此地,真正站上聖母峰頂,卻硬是使不出力氣來感受什麼。

時當一九九六年五月十日下午,我已五十七個鐘頭沒有入睡。前三天我什麼都吃不下,只勉強吞下一碗拉麵湯和一把 m & m花生巧克力。劇烈咳嗽了幾星期後,我有兩根肋骨分離,連正常呼吸都像慘烈的考驗。在標高八八四八公尺的對流層,送到腦部的氧氣實在太少,我的智能只及一個發展遲緩的兒童。此情此境,我除了寒冷和疲倦,實在無法有其他感受。

我抵達峰頂,比另一支遠征隊的俄籍登山嚮導波克里夫慢幾分鐘,比我所屬的紐西蘭隊嚮導哈里斯早一點點。我跟波克里夫的交情不深,跟哈里斯則在前六個禮拜混得很熟,而且很喜歡他。我抓拍了四張哈里斯和波克里夫擺出的登頂英姿後,立刻轉身下山。我的手表指著下午一點十七分,也就是我在世界屋脊總共停留不到五分鐘。

不久之後,我又駐足拍了一張照片,這回是俯瞰我們上山所走的東南脊路線。我把鏡頭對準正往峰頂走來的兩位登山者,發現一個我先前沒有注意到現象:南方的天空一個鐘頭前還湛藍無比,如今濃雲已籠罩了普莫里峰、阿瑪達布蘭峰和其他環繞著聖母峰的小山峰。

後來(在大家尋獲六具屍體,另外兩具放棄搜尋,我的隊友威瑟斯生疽的右手開刀切除之後),人們會問:天氣既然開始惡化,為什麼高山上的登山者沒有發現徵兆?為什麼老練的喜馬拉雅嚮導繼續往上攀,帶領一群相對沒有經驗的業餘山友(每人付了六萬五千美金天價,只求有人安全帶他們上聖母峰的山友)走進明顯的死亡陷阱?

沒有人能代替兩支相關隊伍的領隊發言,因為兩人都死於山難。但我可以證明,五月十日下午稍早就我所見,完全看不出致命的暴風雪就要降臨。依據我缺氧的腦袋所做的判斷,沿著名叫「西冰斗」的大冰斗飄上來的只是一縷縷薄雲,毫無威脅性。雲朵在燦爛的正午艷陽下閃閃發亮,看起來跟幾乎每天下午都會由山谷升起的一縷縷無害的對流水氣沒什麼差別。

我舉步下山的時候非常焦急,但我的憂心和天氣沒有太大的關係。我檢查過我氧氣筒上的流量表,發現筒裡幾乎全空了。我必須盡快下山。

聖母峰東南脊最高的一段是結了厚厚雪簷的岩石和飽經風蝕的雪地,在頂峰和附屬的南峰間蜿蜒四百公尺左右。通過嶙峋的山脊不需要太難的技術,但是那條路線一點掩蔽都沒有,完全暴露在空中。離開峰頂之後,我小心翼翼在二千多公尺深淵上方挪移十五分鐘,來到了惡名昭彰的「希拉瑞之階」(The Hillary Step),這是山脊上一道明顯的狹窄通道,需要用上一些攀岩技術。當我把自己掛上固定繩,準備沿著邊緣下降時,突然看見一幅駭人的場面。

九公尺下方,有十幾個人在希拉瑞之階的底部排隊。有三個人已經順著我準備下攀的繩索往上爬。我別無他法,只能解開鉤環,離開共用的固定繩,往旁邊讓。

堵塞是三支遠征隊的登山者造成的:一支是我所屬的隊伍,由紐西蘭名嚮導霍爾領軍,是一群付費的客戶;一為美國人費雪率領的另一群人;一為非商業的台灣登山隊。在七千九百公尺以上海拔,慢如蝸牛的步調成了常態,一個個登山者就這樣辛辛苦苦攀上希拉瑞之階,我則緊張兮兮在一旁等待下降時機。

比我稍後離開頂峰的哈里斯很快就趕上來,停在我後面。我想盡可能節省氧氣筒中僅存的氧氣,就要求他伸手到我的背包內,關掉調節器上的活瓣,他照辦了。接下來十分鐘,我出奇的舒服,神清氣爽。事實上,我的精神似乎比氧氣開著的時候還要好。接著我突然透不過氣來,頭暈目眩,眼看就要失去知覺。

原來哈里斯因缺氧而神智不清,不但沒將我的氧氣關掉,反而誤將活瓣開到最大流量,氧氣筒一下就空了。我無端耗廢了最後的氧氣。七十多公尺下方的南峰另有一筒氧氣等著我,可是我必須不靠補充氧氣爬下整條路線中最裸露的地帶,才能抵達南峰。

而且我得先等混亂的人潮散去。我取下如今已毫無用處的氧氣罩,把冰斧插進高山上的硬冰層,蹲在山脊上。我跟魚貫走過的登山客互道千篇一律的恭喜,內心卻暗暗發狂:「快點,快點!」我默默哀求道,「你們大夥在這磨磨蹭蹭的時候,我的腦細胞正幾百萬幾百萬地壞死!」

走過的群眾大多屬於費雪那一團,不過我的兩個隊友霍爾和難波康子終於在行列尾端附近出現了。四十七歲的康子很矜持很拘謹,比有史以來登上聖母峰的最高齡女山友只年輕四十分鐘,且是第二位爬完各洲最高峰,亦即所謂「七頂峰」的日本女性。雖然她體重只有四十一公斤,但麻雀般的體型中藏有無敵的決心。康子能爬上聖母峰,靠的是堅定不移的強烈欲望。

稍後韓森登上希拉瑞之階頂端。他是我們遠征隊的另一位隊員,在西雅圖郊區當郵局員工,這次上山成了我最親密的朋友。我迎風吼道,「勝利在望!」盡量顯得比實際樂觀些,快活些。韓森筋疲力盡,戴著氧氣罩咕噥了一句,我沒聽清楚他說什麼。他有氣無力地跟我握了握手,繼續往上攀。

在固定繩上殿後的是費雪,我們倆都住西雅圖,有數面之緣。費雪的力氣和衝勁簡直神奇(一九九四年他以無氧攀登攻上聖母峰),所以我看他行動這麼遲緩,推開氧氣罩打招呼時表情這麼頹喪,真的大吃一驚。他用他註冊商標的大學兄弟會會員問候語勉強歡呼道,「布魯──斯」!我問他情況如何,他堅持說他感覺不錯,「今天不知為什麼有氣無力。沒什麼大不了。」希拉瑞之階終於淨空了,我把鉤環掛到橘紅色的繩索上,當費雪萎靡地倚著冰斧時,我迅速繞過他,順著邊緣往下垂降。

我下攀到南峰時已過了三點。此時縷縷迷霧正湧上標高八五一○公尺的洛子峰頂,�上聖母峰的金字塔尖。天氣看來不再那麼和煦了。我抓起一支新鮮的氧氣筒,接上我的調節器,匆匆往下走進漸濃的雲霧中。我下南峰之後不久,天空就下起小雪,視線糟到極點。

一百二十公尺的垂直上方,藍天無瑕,峰頂仍沐浴著燦爛的陽光,我的同伴正在那兒慢吞吞地紀念他們抵達地球最高點,展旗拍照,耗盡每一分光陰。沒有人想到可怕的考驗正逼近。沒有人料到在長日將盡時,每一分鐘都是生死交關。

 
TOMS Shoes/穿一雙鞋,改變世界
文、圖節錄自聯經出版
圖/聯經出版提供
要改造世界,先改變自己,寫給有志於發揮影響力、實現理想的你

內容簡介:

一個大受歡迎的鞋子品牌,背後動人的故事,捐鞋長布雷克通過《TOMS Shoes:穿一雙鞋,改變世界》這本書,分享TOMS的精彩創業歷程。

不懂時尚、製鞋業和零售業的門外漢,竟創造出全世界成長最快的鞋公司,打著「賣一捐一」的響亮口號,買鞋也能做公益,《TOMS Shoes:穿一雙鞋,改變世界》揭開TOMS的企業經營傳奇!

作者介紹:

布雷克•麥考斯基(Blake Mycoskie)

TOMS鞋公司捐鞋長。生於1976年,大學未畢業就開始創業,先後成立數個憑創意解決問題的事業。2006年造訪阿根廷,看到當地的孩童無鞋可穿,因而成立一家專為貧窮兒童供應鞋子的營利事業──TOMS鞋公司,並自創「賣一捐一」(One for One)商業模式。

布雷克在捐贈鞋子之餘,又發願解決另一項需求:保護視力。2011年,TOMS推出眼鏡產品,再度沿襲「賣一捐一」模式,顧客每買一副眼鏡,該公司就為窮人免費提供視力矯正、處方眼鏡,或眼科手術。為了解決貧窮的根本問題,2014年又進軍咖啡產業,承諾每賣出一包咖啡豆,TOMS就資助偏荒地區一週乾淨的飲用水。

布雷克熱愛閱讀和旅行,他最欣賞甘地的一句名言:「要改造世界,先改變自己。」

搶先試閱:

TOMS的緣起

「要改造世界,先改變自己。」——甘地

2006年,我給自己放了一段長假,打算前往阿根廷旅行。那年我二十六歲,正在經營第四項新事業:為一群只開混合動力車的青少年,提供融入環保教育的網路駕駛訓練課——這是我們有別於競爭對手,也對地球有益的創舉。

當時,這份事業正步入關鍵時刻,雖然營收持續成長,但員工寥寥無幾,因此越來越需要增聘人手。不過,創業這些年來,我始終認為度假有益心理健康,再怎麼忙碌也不可或缺。因此,2002年,我帶著妹妹佩姬參加過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真人實境電視節目《驚險大挑戰》(The Amazing Race)的路跑活動,期間曾在阿根廷境內拔足狂奔。(然而,命運彷彿天注定,我們花了三十一天繞著世界跑完一圈後,卻以落後四分鐘的些微差距,而將鉅額獎金拱手讓人了,這件事至今仍是我此生最大的遺憾之一。)

2006年我再度造訪阿根廷時,主要任務是盡情感受當地文化,於是趁此機會學習了阿根廷的國舞:跳探戈,還參加了他們的全民運動:打馬球,當然也享用了那裡的國飲:喝馬爾貝克紅酒。

我也入境隨俗,穿上了阿根廷的國民鞋:懶人鞋。當地幾乎每個人的腳上,總有這麼一雙質地柔軟的輕便帆布鞋,從馬球玩家到農夫和學生,無一例外。我在阿根廷各地(包括城市、農場和夜店),也都看得到這種用途極廣的便鞋,於是我靈光乍現地想到:這種懶人鞋說不定能吸引美國市場。不過,當時我腦袋裡早已裝滿一籮筐半成形構想,因此決定暫時擱置這個新主意。況且,我待在阿根廷的目的,是來享樂而不是來工作的。

旅行即將結束時,我在咖啡館認識了一位美國女士。她是志工,正和一群同好在當地推廣捐贈鞋子的活動。我覺得這概念很新鮮,她向我解釋,世上有很多孩子沒有鞋可穿,即使在阿根廷這種發展得還不錯的國家也一樣。此項缺憾不僅為他們的生活帶來諸多不便,更導致他們容易染上各種疾病。因此,她參與的組織會收集善心人士捐贈的鞋子,再分送給有需要的孩童。諷刺的是,該組織獲得的捐贈品,竟成為他們的致命傷,因為他們完全仰賴別人貢獻鞋子,便意味著無法全權掌控鞋子來源,就算捐贈的鞋子數量夠多,也常發生尺碼不對的情況。換句話說,那些鞋子送達當地後,仍有一堆孩子得繼續打赤腳,她看了很心疼。

和那位女士聊過之後,我便前往各地村莊閒逛了幾天,又獨自溜達了數日,途中親眼見到衣食無著的貧窮戲碼,就在生活繁忙的阿根廷首都外圍上演,因而有了深刻的感悟。我早就知道全世界的貧童經常沒鞋子可穿,這回卻是生平頭一遭目睹打赤腳的後遺症:腳掌起泡、紅腫、發炎,只因為那些孩子無法保護幼嫩的雙腳。

我想為他們做點事情,可是該做什麼才好?

第一個念頭是:自行創辦鞋類慈善事業,但我不打算拜託外界人士捐鞋,而是央求家人朋友捐錢,以便定期為這些孩子購買合腳的鞋。當然,這如意算盤若想繼續打下去,前提是我必須先找到捐款人。雖然我有很多家人和一堆朋友,但我心知肚明,這類人脈遲早會彈盡援絕,接下來該怎麼辦?至於那些開始依賴我提供新鞋的社區,又會發生什麼狀況?當地的孩子需要的不只是陌生人偶爾施捨的鞋子,而是持續、可靠的鞋子來源。

於是,我開始在自己熟悉的商業和創業領域尋求解方。過去十年來,我先後創辦了幾個憑創意解決問題的事業,包括:提供大學生衣物送洗服務、成立真人實境節目有線電視頻道、開辦青少年網路駕訓課等。因此,我的腦海蹦出了一個點子:何不成立一個專為貧窮兒童供應鞋子的營利事業,並設法取得穩定的鞋子來源,而無需仰仗善心人士的捐獻?換句話說,透過創業而非慈善活動,或許就能找到解決妙方。

拿定主意後,我立刻興致高昂、活力充沛地把這想法,告訴我的阿根廷馬球老師和新朋友阿雷侯•尼提(Alejo Nitti):「我打算成立一家公司來製造新式阿根廷懶人鞋,而且每賣出一雙鞋,就送一雙新鞋給一個有需要的孩子,捐贈數量沒有固定比例和公式。」

這是個簡單的概念:今天賣一雙鞋,明天就捐一雙鞋。儘管我在製鞋業缺乏工作經驗和相關人脈,但還是覺得這構想很正點,而且我幾乎馬上就幫新公司想好了名字:TOMS。本來考慮叫它Shoes for a Better Tomorrow(美好明日鞋),後來簡化為Tomorrow's Shoes(明日鞋),最後改稱TOMS(湯姆斯)。現在你終於知道為什麼我的名字是「布雷克」,而我的鞋公司卻叫做「湯姆斯」了吧。TOMS不是指某個人,而代表一項承諾——創造美好明天。

接下來,我問阿雷侯是否願意與我攜手共創大業,因為我完全信得過他,當然也需要一名翻譯員(我不會西班牙語)。他立刻欣然接受了這個可以幫助同胞的好機會,於是我倆一拍即合,從鞋類門外漢(他是馬球教練,我也不懂鞋子)變成了創業二人組。

大事底定後,我們不是在阿雷侯家的穀倉工作,就是出門和當地鞋匠見面,期望能找到願意跟我們合作的對象,每回碰面總會仔仔細細向他們描述我們想要的產品:一種外型像阿根廷懶人鞋、專為美國市場製造的鞋子,它比懶人鞋舒適耐用,而且能讓追求時尚的美國消費者覺得更討喜、更新潮。我相信在阿根廷存在了上百年的懶人鞋肯定會受到美國的歡迎,但也很訝異從前居然沒人想過要在海外引進這種鞋子。

大多數阿根廷鞋匠都以為我們是神經病而拒絕合作,理由是他們不太聽得懂我們在胡扯些什麼。皇天不負苦心人,我們終究還是找到了一名也稱得上神經病、願意相信我們的當地鞋匠。接下來幾星期,阿雷侯和我必須長途跋涉,經過一條條未鋪柏油、佈滿坑洞的道路,按時前往那名鞋匠的「工廠」——其實是個和美國一般住家車庫差不多大小的房間,裡頭只擺了幾台老舊的機器和有限的鞋料。

雙方每天都得長時間討論懶人鞋的適當製作手續才能收工。比方說,我很擔心只有深藍、黑、紅、淺棕等傳統色系的懶人鞋沒有銷路,所以堅持自創一些花樣,包括:條紋、格紋、迷彩紋等。(如今最暢銷的鞋色有哪些?依然是深藍、黑、紅和淺棕色,這點讓我學到了「不經一事,不長一智」的教訓。)那位鞋匠始終不明白我堅持自創花色的理由,也搞不清楚我們為什麼想給傳統的懶人鞋添加皮襯裡和改良式橡膠底。

我別無他法,只能懇求他信任我。不久之後,我們也開始跟其他鞋匠合作。他們都窩在灰塵密布的房間裡工作,室內只有一、兩台老舊的車線機,地上散落著碎布,還有公雞、毛驢、蜥蜴晃來晃去。這些鞋匠世世代代以同樣的方式製作同樣的鞋子,所以我能理解他們為什麼都用狐疑的眼神看著我和我的設計圖。

接著,我們決定測試一下新的鞋底材料是否耐用,於是我穿上工廠製作的原型鞋,在阿雷侯陪伴下,刻意拖著腳步,沿著布宜諾斯艾利斯的水泥街道行走,看起來簡直跟瘋子沒兩樣,路人都忍不住停下來瞪我兩眼。有天晚上,我甚至被一名警官攔下,他以為我喝醉了,阿雷侯向他解釋我只是「有點怪怪的」,他才放了我一馬。透過這種非正統測試程序,我們終於得知哪類材質可撐得最久。

我和阿根廷的鞋匠們共同完成了兩百五十雙樣品鞋之後,就把它們塞進三個帆布袋準備帶回美國,隨後便與好友阿雷侯道別。在當地產製鞋子期間,無論我倆起過多麼激烈的爭執,每天傍晚一定達成某種協議,次日早上又繼續幹活。事實上,阿雷侯全家人始終支持我,就算我們壓根兒不知道接下來會出什麼狀況,他們照樣力挺到底。

我滿載著三大帆布袋的懶人鞋,很快回到了洛杉磯,接下來就得思考如何處置它們。當時,我依然不懂時尚、零售、鞋子,或者跟鞋業有關的任何事務。雖然我自認擁有一項超讚的產品,卻不知該怎麼做,才能找到願意為它掏腰包的顧客,於是邀請了幾位最要好的女性朋友共進晚餐,然後把我的故事告訴她們,包括:我的阿根廷之旅、製作鞋子的動機,以及成立TOMS的構想。故事說完了,就一邊把我的產品秀給她們看,一邊問道:妳們認為這些鞋子會有市場嗎?我該拿去什麼地方賣?售價應該是多少?妳們喜不喜歡?

 
不知道會被笑的66個禮俗禁忌/「什麼不能做」更重要!
文、圖節錄自春光出版
圖/春光出版提供
一本讓你通曉人情世故,走到哪都吃得開的禮俗小百科

內容簡介:

歸納人情世故禮數重點,加上應對禁忌,內容實用,貼近日常生活。不僅告訴讀者「什麼該做」,更強調「什麼不能做」,和人相處更有話題、做人更周到。

作者介紹:

企劃製作◎春光編輯室;文字協力◎許淑娟

搶先試閱:

農曆七月時,晚上不能拍照、不能從背後面喊人名字?

農曆七月,是中國民間俗稱的「鬼月」,從七月初一凌晨鬼門開直到七月三十晚上的鬼門關這段期間,是老百姓過得最為戰戰兢兢的一個月,像婚嫁、入厝、買車等重要大事等能避免就避免,實在避不了的,就要依照農民曆上的宜忌來挑選日子,甚至找擇日師特地找無沖無煞的日子才能安心。

民間信仰根深蒂固相信,每逢鬼月我們身邊會圍繞比其他月份更多意外凶死以及無主奉祀的孤魂野鬼,即為俗稱的「好兄弟」。這些好兄弟們,也許因為與人類雜處有意作弄,又或許是一年之間難得有機會到人間來找替身重新投胎(俗稱「抓交替」),所以一般人發生事故的機率特別高,才衍生出眾多的禁忌之說,不斷提醒民眾注意自己的安全。

一般人認為太陽下山後陽氣銳減,且越晚好兄弟的活動力就越強,到了子時(晚上十一點後到隔天凌晨一點)是陰陽相交的時刻,最容易招來陰物,尤其是七月的晚上,更是諸事不宜。例如:不能吹口哨,因為頻率與鬼魂相近,會讓鬼主動靠近你。試想以前生活環境不像現代都市繁華,到處有燈光照明,聲音的傳達又比步行快,若昏暗中只聽其聲而不見其人,有誰會不感到疑惑、甚至害怕的?

鬼月另一個禁忌是晚上不能拍照,說是夜晚的閃光容易將鬼的樣子攝取入鏡,相片上的人身後如果出現疊影或有模糊不清的影像,相片中的人就容易出事。事實上以前相機和閃光燈的製作水準沒有現在精良,相機還不算普遍的奢侈品,拍照者的技術也不夠穩定,所以在夜間拍照失敗的機率確實比較高;另一方面是不明的影子容易讓人產生不好的聯想,難免影響被拍攝者的心情或自我暗示「將有不好的事情要發生」,與其如此擔驚受怕,不如就不要拍照。

而不能從背後叫人家的名字或者拍人家肩膀,是因為我們相信名字是一個人的「代號」如果好兄弟知道了這個代號之後,就有了進入這個人身體的密碼,容易被附身撞邪。也有一說是人的頭頂和肩膀各有一把火,運勢高時火就旺,鬼怪自然不敢靠近,但是被人從背後一拍或是有人在背後呼喊名字,一旦回頭了就熄了其中一把火,此時好兄弟就可以伺機附體,作弄你或者進行抓交替的任務了。

這樣的說法當然也和個人心理因素有關,在沒有心理準備的狀況下,忽然聽見有人叫自己名字或者被人拍背,輕者令人分神,重則受到驚嚇,萬一對方正在過馬路或者做一些較具危險性的事情,一個不小心就有造成意外的可能,為了別人的安全,還是謹慎為好。

「人嚇人、嚇死人」,鬼不是人人都可見,但因為信仰和傳說,大多數人存著寧可信其有的心態盡量不做一些損人不利己的事,何況按照一般人的正常作息,晚上外出本來就不是常態,也比較容易發生事故,能夠避免當然最好。如果非要外出,這些習俗提醒著我們如何小心,注意安全,立意是好的,不過大家也毋須「看一個影,生一個仔」,只因為害怕神鬼之說就不斷疑心生暗鬼,自己嚇自己,可是很容易嚇出病來的。

 
哦NO!不要跟我去旅行/玩到後來怎麼了?還會更慘嗎?
文、圖節錄自皇冠文化
圖/皇冠文化提供
他行遍天下,從人聲鼎沸的熱門景點,到人煙罕至的無名秘境,他用最戲謔的苦式幽默,記錄下讓人笑到痛「苦」的趣味故事

內容簡介:

旅行原本是賞心樂事,沒想到在旅程中等待我們的除了歡樂和驚奇外,往往還有一連串的糗事和慘事,只是這些難得的經歷卻也同樣令人難忘。但曾經有過慘痛經驗的苦苓,又怎麼忍心讓親愛的讀者親身去體驗呢?所以在此他要大聲疾呼:哦NO!不要跟我去旅行。打開這本書,用看的就好啦!

作者介紹:

苦苓

作家、旅行家,現為玩家俱樂部召集人、貴族小旅行團團長、魯肉腳健行隊隊長、玩美人生會會長,並任雅泰旅行社、協和旅行社及飛雁旅行社榮譽顧問。

有關旅遊的著作有:《細雨櫻花落》(京都)、《海灣霧起時》(舊金山,以上晨星出版)、《我在離離離島的日子》(馬祖東莒,時報出版)。

搶先試閱:

簽證簽證真難過

一證到手,希望無窮?

出國旅遊,難的不在「出」自己的國,而在於怎樣「入」別人的國。

每個國家都是主權獨立的,就像一個人的家一樣,他歡不歡迎你、要不要讓你進去,當然是由他決定,你不能說「我是來花錢讓你賺的」,「我是對你們有好感的」……區區幾句話就想登堂入室,誰知道你是不是毒梟、歹徒,或者金融大罪犯?誰又知道你不是來走私、賣淫,還是根本來從事恐怖活動?

所以要去任何國家,都要得到這個國家的簽證,英文叫做VISA,對,就是VISA信用卡的那個VISA,當初想出這個名字的人,不知是不是覺得錢就是最好的簽證,有錢可以走遍天下?

那麼想當然耳,Master是主人的意思,發明Master信用卡的人,是不是意謂著有錢就是老大、就可以作主?

很多國家在你申請簽證的時候,會要求提出財力證明,表示你是有錢的、在自己國家過得很好的,所以不會進了他們的國家就賴著不走──這樣的要求好像情有可原,可是財力證明的方式:例如要求有一萬美金的存款吧,而你的存摺卻連一毛錢也沒有的話,也不用怕,找人借個三十萬台幣,存到你的戶頭裡,再去銀行開一張存款證明,拿著這張證明,就可以去辦簽證了!

第二天再把三十萬還給人家,就醬,very easy。(對不起,因為我的菜英文能表達,忍不住就要秀一下)

這豈不是造假矇騙、自欺欺人嗎?也是,但也只能這樣,官僚的形式主義,舉世皆然。而如果你竟然會問:「那如果借不到三十萬怎麼辦?」那真是太不好意思了,一個連三十萬只借一天都借不到的人,應該沒什麼資格去任何國家吧?──原來他們要求不是財力證明,而是「人緣證明」呀!

比較可怕的是有的國家會要求你提供良民證──瞎咪!(台語:什麼)有良民證這種東西?怎麼你做了「善良的人民」幾十年了,也沒拿過這種證?翻翻皮夾,你的身分證、駕照、健保卡、悠遊卡、簽證與主人卡(就是信用卡啦!)一樣不缺,卻獨獨沒有一張良民證,因此就怎麼樣也去不了某些國家?這、這還有天理嗎?

別擔心,良民證很簡單,你也不用怕不知道該向內政部、教育部還是你的公民與道德老師去申請,只要到附近的警察局,去申請一張「無刑事犯罪紀錄證明書」,也就是所謂的「良民證」,就可以申請進入那些國家了啦!

沒有一個國家願意「壞人」進來,但因為「壞人」兩個字沒有寫在臉上,所以只好請你的國家證明你「從前」沒有當過壞人,那他就可以掩耳盜鈴的認定你「現在」也不是壞人,就可以放你進來花錢了啦!

啊嗯勾(就是啊不過的意思,這樣用很有抄襲羞昂的嫌疑,啊嗯勾就是這樣才傳神哩!)不是說「浪子回頭金不換」嗎?不是要說鼓勵「更生人」改過自新嗎?人家可能只是多年前在超商「誤取」了一包口香糖、可能只是一時激動「誤擊」了朋友腦袋瓜、可能只是「誤罵」了一位路人是死胖子,也只被判了小小的徒刑可以易科罰金或根本就緩刑不用關了,啊這樣就不能去這些國家哦?那這些國家有沒有把他們國內只要犯過罪的人通通丟到海裡──我是說,驅逐出境?

現在你知道什麼是「一失足成千古恨」了吧?現在你知道浪子有權利回頭、可是別人也有權力不原諒浪子了吧?總之不管有理無理,人家不讓你進去就是了,這也就告訴了我們:「咦──歹路不當行。」(請用台語)

其實財力證明和良民證都還不難,最難的是某些國家還要求面談,也就是一定要他們國家的駐外人員親自看到你、把你問一問、跟你聊一聊之後,再決定讓不讓你進去。

美簽過了沒?

面談最有名的當然是美國了!現在去美國已經免簽證了,對年輕人而言或許不覺得什麼(反正你也不喜歡美國帝國主義,或者你也沒有那麼多錢去美國),對老年、壯年、中年這幾代而言,說起美簽那可是血淚斑斑呢!

你要先去申請,然後美國在台協會會通知你某年某月某日的幾點幾分,你要乖乖準時到他們的辦公室面談,而辦公室當然沒有那麼大,想去美國的人又那麼多,因此你可能得冒著烈日、淋著大雨、忍著酷熱和嚴寒,在外面乖乖排隊等候「臨幸」。

好容易等到你時,可不像你求職時和主試者坐下來面對面的談,而是你站在一個玻璃櫥窗前,裡面有一個臉臭臭的阿陡仔(台語,就是洋鬼子啦),或是臉更臭的台灣郎(也就是假洋鬼子,清朝的時候叫「買辦」,有聽過嗎?),他們看都不看你一眼,一臉不耐煩的翻著你的文件,偶爾拋出兩個莫名其妙的問題,例如「你大學讀什麼科系?」「你有幾個兄弟姊妹?」「你看過什麼美國電影?」這種和你能不能去美國八竿子也打不到的奇怪問題,常常也不等你回答完畢,就頭一撇──意思就是「你可以滾了」。

然後你就滿頭霧水的聽候宣判:准、或是不准你去美國,准的理由:沒有,不准的理由也是:沒有。有人歡欣雀躍,有人飆淚怒罵,就好像法院裡在宣判一個人有罪無罪似的,而更離譜的是:你繳的好幾千塊的簽證費用,即使不准了,也是一毛錢不退的。

別急著罵人家是 「強盜」,以美國建國兩百年來的行徑而言,這算是最輕微的 「罪行」了,更何況,還是你自願的。

我記得第一次去辦美簽的時候,有一個穿著POLO衫、小腹微凸的中年男人,他想帶老婆和兩個小孩去美國玩,面談卻都沒過,一般人碰到這種情形多半默默承受、或暗中唾罵幾句,沒想到他卻當場發飆:

「講瞎咪?不給我去?是怕我怎樣?帶兵去攻打你們美國哦?還是怕我賴在美國不回來?你嘛幫幫忙,知道我工廠有多大間嗎?每年賺幾個億嗎?養了幾百個工人嗎?我是想說吃這麼多歲了還沒出過國,才看上你們美國給他去一去,喂,那是看得起你們內,是拿錢去美國開內,我們一家四口最少也可以貢獻個五、六十萬吧!還不給我去?有沒有搞錯?你那種國家每天吃漢堡喝可樂,叫我留太多天我還還受不了咧!還怕我不回來?是怎樣……」

他捲起袖子,臉紅脖子粗的擺出一副要幹架的樣子,在場的民眾包括本人都看得目瞪口呆,辦公室裡衝出兩個人來,一個像CIA一個像FBI,一左一右把他架了進去,這下好了!當眾辱罵友邦、盟邦、痞子幫,就算不是一去不回,至少也要吃盡苦頭……

不多久他出來了,笑逐顏開,得意的抖動兩層下巴,原來他們全家人的美簽──竟然都准了!

現在你明白:台灣的中小企業都是用甚麼樣的精神在「打拚」了。

 
蜜月告急/這一連串的錯誤不可能是巧合,到底是誰在從中作梗!
文、圖節錄自馥林文化
圖/馥林文化提供
一場意想不到的蜜月旅行即將展開──怎麼會這樣,我們竟然被踢出自己的蜜月套房?新郎還莫名其妙被灌醉?

內容簡介:

就在洛蒂以為終於可以和理想男友理查步入禮堂時,才發現一切都是自己愚蠢的幻想;心灰意冷之際竟接到初戀情人班的來電,再次墜入愛河的兩人決定馬上結婚,並火速前往希臘小島共度蜜月良宵。

另一方面……

費莉絲是個事業成功但婚姻失敗的女人,「離婚」對她來說就像個揮之不去的夢魘;在她得知妹妹做出如此瘋狂的決定後,為了不讓她重蹈自己的錯誤,費莉絲決定不計一切代價阻止這場結婚鬧劇……

作者介紹:

蘇菲.金索拉(Sophie Kinsella)

金索拉是說喜劇故事的高手,她擅長融合都會女性的真實生活經驗與幽默的元素,創作新鮮的題材。自從《購物狂》系列熱賣後,被奉為「都會小說」的代表作家,更一舉榮獲《紐約時報》及《出版家週刊》的暢銷書排行榜作家,甚至電影公司買下版權登上大螢幕。

搶先試閱:

洛蒂

二十天前

我買了一只訂婚戒指給他。我錯了嗎?

又不是很女性化的戒指;簡單的戒環上鑲著一顆小鑽石。店員說服我買這個。如果理查不喜歡有鑽石,他可以反過來戴。

不戴也沒關係,放在床頭櫃上也無所謂。

甚至也可以拿回去退,再也不提這件事。每過一分鐘,我對這只戒指的信心就又少一點。只是想到他如果什麼都沒準備我就很難過。好吧,也許求婚對男人很不公平;要安排場地、單腳下跪、求婚、還要買戒指,女人做什麼?只要說:「我願意。」就好了。

當然也可能是:「我不要。」

不知道在所有求婚中有多少比例得到的答案是「我願意」,又有多少是「我不願意」?我正準備開口跟理查分享這個念頭時,又匆忙閉上嘴巴。我是白癡。

「什麼?」理查抬起頭。

「沒事!」我微笑。「這菜單……看起來很棒!」

不知道他買戒指了沒?其實不管有沒有,我都不介意。如果他先買了會很浪漫,不過一起去挑也很浪漫,不管怎麼樣都好。

我小口喝水,含情脈脈地笑著看理查。我們坐在面對河景的角落位置。這是街上一家新開的餐廳,離薩沃伊飯店很近。黑白大理石、古董水晶吊燈和淺灰色的古典餐椅,裝潢高雅不俗氣,最適合午餐的求婚約會。我穿著低調的準新娘襯衫和花裙,還特地花錢買了吊帶襪,為更進一步的「結合」做好準備。我從來沒穿過吊帶襪。不過,我也沒被求過婚。

說不定他在薩沃伊飯店訂了房間。

不,理查不是那種人。他從來不做突兀或荒謬的舉動。精美的午餐還有可能,昂貴的飯店房間,不可能。這點我可以接受。

他看起來好緊張;把玩袖口、檢查手機、轉轉水杯。我們目光交接,他微笑。

「嗯。」

「嗯。」

他好像在打暗號,迴避真正的問題。我玩弄著餐巾,調整椅子的位置。等待的感覺好痛苦。他怎麼不快點講?講完就算了!

不對。我不是這個意思;當然不是,這又不是注射疫苗。那……這是什麼呢?這是個開始,是第一步,一起展開偉大的探險。因為我們想共同面對人生、因為我們無法想像和其他人共度這段旅程、因為我愛他、他也愛我。

我眼眶開始有點濕潤。真是糟糕。自從我知道他想做什麼之後,我已經好幾天都這樣子了。

理查一向很直率,不過是很可愛的那種。直截了當,不玩遊戲(感謝老天)。他也不會給妳什麼突如其來的驚喜。我過生日時,他暗示很久說他安排了驚喜小旅行。這樣很好,因為我就知道我要準備過夜包,帶一些東西出門。

雖然最後他確實有讓我意外,因為結果不是如我預期的週末度假,而是一張去鄉間小鎮斯特勞德的火車票──他在我生日當天請快遞送來公司,那天本來應該要上班,但他偷偷幫我和主管請兩天假。等我搭火車到站時,有專車載我到一棟好可愛的英國柯茲沃鄉間小屋。他已經點好火爐,在屋子裡等我,還在火爐前鋪好羊毛毯。(嗯,在火爐前做愛真的超棒,只是有火花跑出來,還燙到我大腿。不過沒關係,這只是小事。)

然後這次他又開始示意,而且不只是隱約的暗示而已,更像是立在路中央,體積龐大的指示牌,上面寫著:我很快就會向妳求婚。他先安排好今天的約會,說這是「特別午餐」,然後又使了個眼色(我當然是假裝沒看到),說他有個「很重要的問題」要問我。接著他又開始逗我,問我喜不喜歡他的姓「芬奇」。(我很喜歡。我當然會懷念當洛蒂.葛來芙妮,不過我也很樂意當洛蒂.芬奇。)

我有點希望他委婉一點,多給我一點驚喜。不過這樣至少我知道要先去做指甲。

「洛蒂,妳決定了嗎?」理查露出他一貫親切的微笑看著我。我胃一揪。那瞬間我還以為聰明的他已經求婚了。

「嗯……」我低頭掩飾我的困惑。

我的答案當然是「我願意」,非常開心地大喊「我願意」。我到現在還不敢相信我們已經走到這一步。婚姻!我和理查在一起的這三年,一直刻意避開跟婚姻、承諾等有關的主題,譬如小孩、房子、沙發、香草盆栽等。我們算是在他的住處同居,但我還是保有自己的住處。我們是情侶,但聖誕節各回各的家。目前是走到這一步。

在一起一年後,我就知道我們很合,我知道我愛他。我見過他最好的一面(生日驚喜之旅,還有那一次我不小心開車碾過他的腳,他都沒有生氣),也見過他最糟糕的一面(有一次去諾福克的路上衛星導航壞掉,他卻堅決不肯問路,結果開了六小時才到),但是我仍然想跟他在一起,我已經得到他了!理查不是那種外放的人。他做事深思熟慮,仔細慎重。有時候你會以為他根本沒有在聽,但又突然醒過來,你才發現他全程都很專心,就像在樹下假寐的獅子,其實隨時都準備好撲殺獵物。我比較像四處跳躍的瞪羚。倆人個性互補,就像大自然。(當然,這只是比喻,不是真的指大自然的食物鏈)

所以,交往一年後,我就知道是他了。但是,我也知道如果我走錯一步會有什麼後果;根據我的經驗,「婚姻」這個詞就像酵素,會對感情產生各種作用──通常是有破壞力的那種。

看我第一個交往比較久的男朋友傑米就知道。我們在一起四年,我正準備說我爸媽當年結婚時,跟我們現在年紀正好一樣(二十六歲和二十三歲)。不過提那麼一次,他就嚇壞了,說想「冷靜」一下。冷靜什麼?在這之前我們處得很好。他之所以需要「冷靜」,顯然是因為害怕再聽到「婚姻」這兩個字。

「冷靜」期還沒結束,他已經跟一個紅髮女孩在一起。我並不介意,因為我也認識了席莫斯。席莫斯輕快的愛爾蘭口音好性感。我連我們後來出了什麼問題都不知道。熱戀一年──瘋狂地徹夜做愛、其他事情都不重要之類的熱戀,突然變成每晚吵架,從歡愉瞬間變成疲憊,變得很不愉快,太多國情高峰會議之類的討論,太多「現在是什麼情況?」和「希望從這段感情中得到什麼?」而耗盡兩個人的精力,之後勉強又維繫了一年。現在回想,我們交往的第二年,就像我人生中一個悲慘的大黑點。

 
閱讀筆記
書評-生活/誰說不是往事的況味
聯合報╱吳妮民
《香料罐兒》書影。 圖/有鹿文化提供
正式繳費學西洋料理不到幾周,才把家中調味品逐一備齊、在超市裡認識瓶瓶罐罐名字饒富想像的乾葉齏粉呢,便讀到這本書,《香料罐兒》,彷彿意外得一祕笈。不久前,作者陳念萱亦曾推出《吃品味——尋常好滋味》,以她對食材的理解與各國烹飪手法的應用,闡釋一種掌握大原則的餐廚隨興概念;此回《香》書則鑽研更細,單獨抽取「香料」主題,因是整本文章,皆繚繞馥郁辛烈之氣。

輯一〈我的香料罐〉或許最適合如我這般的廚房新手。舉凡台灣主婦熟稔之胡椒、花椒,做西點常見的肉桂,甚至我國飲食中少用的薑黃、豆蔻,作者無一偏心,每種均詳加介紹。走闖過大江南北的陳念萱,信手拈來皆是和香料有關的典故,譬如開篇〈茴香家族〉,便細數同歸於芹菜科屬的植物親戚:常伴烤肉的孜然是小茴香子(Cumin Seed),南印度料理中的葛縷子乃藏茴香(Caraway Seed),而華人愛用的八角是大茴香(Star Anise);讀到這裡尚未頭暈算讀者有兩把刷子,因為被通稱為大茴香的還有甜茴香(Fennel)及洋茴香(Anise)。我想起散文家方梓的野菜書寫,她尋找灰灰菜的過程,也好比一場跨越時空的追溯之旅。《香》書不厭其煩帶領一干香料愛好者迷路復找路,隱身在那些混淆名稱背後的,若深入爬梳,或可以是規模浩大的世界香料流變史吧。

壓在卷末的輯二〈香料故事〉,則意外是作者的往事三帙。閱歷精采的女子總也有年輕的時候,是以這三篇與香料有關的回憶,離奇曲折堪比小說。或許正因香料在生命中的角色如此,作者對這些調味料更情有獨鍾。《阿甘正傳》喻人生為巧克力,而陳念萱在家中製備的香料罐恰好是以不同香料層層堆疊同一瓶內,每次取用時一匙搗入,不知這回舀出的會是何種組合。是啊香料如此令人驚喜,初經驗時辛辣、刺激,留在嘴裡卻有餘韻,誰又能說,那不同於往事的況味呢?

【2014/08/16 聯合報】

 
原汁原味羅馬浴場-巴斯
巴斯的羅馬浴場博物館始建於羅馬時代,建築圍繞天然湧出的溫泉池。千年來人們在浴場遺跡上重建打造各種水療中心,直到18世紀原始的羅馬建築才又再度被發現,逐步復原包含蒸氣室、大浴場,聖泉的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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