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鹿港推動路燈認養,認養二盞就送光明燈一盞,廟口商圈理事長陳慧玲等小吃店家也都共同認養。 | | | 電費節節高漲,彰化縣各鄉鎮市公所推動「認養路燈」,鹿港今年結合文武廟,只要認養路燈就送光明燈,一舉數得。鹿港鎮長黃振彥表示,推動3天已有企業、小吃業者認養,共認養300盞,省下的經費將用在鹿港的建設。 根據台電調查,彰化縣有一半以上的路燈非「有帳路燈」,多數為「選舉路燈」,在選舉前候選人大肆爭取建設,但選後卻無力負擔電費,前幾年台電開始追討,最近判決陸續出爐,公所不能再賴帳。 鹿港鎮公所工程隊長李思遠表示,鹿港鎮內共有7000多盞路燈,其中3000多盞為有帳路燈,4000多盞為爭議路燈,有帳路燈電費每年需繳交800多萬元,下月20日將與台電和解,台電預計追償99年至104年爭議路燈的電費,至於費用仍在統計。 鹿港鎮有不少著名廟宇,每年信眾不手軟購買光明燈,鹿港鎮共有7825盞路燈,去年推動認養路燈,被認養不到10盞;但今年鹿港鎮公所結合文武廟,結合認養路燈就送光明燈,成效出奇好,不到3天認養數量達300盞。 鹿港鎮長黃振彥表示,帝寶公司、長青人力公司都認養100盞,在地小吃包含阿南師、店小二、巧味珍、鹿港魷魚肉羹共認養17盞。 廟口商圈促進發展協會理事長陳慧玲表示,認養路燈費用不多,能造福人群,回饋社會,也能為自己帶來更多福分。 分攤電費推認養 無奈市民不捧場 【聯合報記者簡慧珍、郭宣彣、林宛諭、凌筠婷/彰化報導】 台電清查鄉鎮市公所私設的「選舉路燈」,堅持依法繳交電費,鄉鎮市公所吃不消,紛紛推出路燈認養,無奈民眾不捧場,設置與認養的路燈盞數不成比例。 推動路燈認養的鄉鎮市公所,都希望民眾當成「點光明燈」,認養路燈「照亮別人,造福自己」積功德,認養金額每盞每年500元到1000元,認養者姓名、公司名稱貼在路燈桿上以茲鼓勵。 彰化市2萬多盞路燈,每年支出約4000萬元電費,市公所訂出每盞每年認養費1000元,市民反應冷淡,去年僅認養214盞,今年至今也只認養82盞。 和美區三鄉鎮接受台電敦親睦鄰回饋,被通知如不補繳「選舉路燈」電費就扣除回饋金,三鄉鎮公所率全縣之先,在4年前推出路燈認養,認養金額都是每盞每年600元,伸港鄉公所績效最好,約400盞,和美鎮僅11盞。 「選舉路燈」電費欠繳大戶員林鎮,鎮公所力推認養路燈,每盞每年也是600元。鎮公所主秘賴致富說,去年認養1470盞,今年到6月僅596盞,推動效果不明顯。 北斗鎮路燈3000多盞,鎮公所去年訂定路燈認養維護自治條例,每盞每年1000元,「到現在沒人認養。」鎮公所主秘陳世麟說。 埔心鄉每盞每年500元,目前已認養340盞;鄉長張乘瑜說,一盞路燈全年電費約2500元,民眾協助負擔部分電費,減輕鄉公所財政負擔。 二水鄉長鄭蒼陽表示,認養每盞每年500元,水銀路燈1000元,今年只有48盞路燈被認養,鄉公所打算頒發感謝狀,如果認養盞數多的企業,鄉公所考慮代為設計形象廣告掛在路燈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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