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粉塵爆炸,讓五百人遭火吻,已有六人殞亡,兩百多人病危。在傷者、醫護與死神拔河中,卻出現「恐龍家屬」一詞,指責部分家屬緊抓資源;家屬自救會因此分裂,畫清界線,著實令人嘆息。在粉塵火光餘悸中,與其指責人心自私,台灣社會更該省思重大苦難中的「公平」課題,要求政府建立救助、照顧制度,而非仰賴全民淚腺驅動的上億捐款,取代政府該有的作為。這些才是社會集體思維中該「清創」的沉痾。
燒燙傷是極大的痛苦,清創痛,植皮痛,復健痛,而更痛的是,一切再也無法回復原樣了。有家屬要政府承諾「補助到傷者『痊癒』」,引起質疑;但天可憐見,燒燙傷者的「痊癒」該如何定義呢?這問外號「阿里疤疤」的前輩陳明里就知道了,大小手術數百回,最後是他放棄手術,而非手術放棄他。
每一個患者背後都是一個家庭,五百個患者就有五百個家庭照顧需求,目前看不到照顧長路的盡頭。在九月免醫療費用的期限過後,醫療負擔、照顧者與傷者因此喪失的職場收入,每家每年可能高達百萬,且是數年長期抗戰。也難怪家屬心驚,未雨綢繆地要求政府負責到底。
但問題是,這樣的要求公平嗎?
關於「公平」,至少有兩項參考點,一是金錢補助,二是照顧制度。
同樣是爆炸受害者,墾丁凱撒飯店四月氣爆受害工人乏人聞問,孤軍奮戰。受傷勞工之女在八仙後上網提出質疑:清創後止痛的嗎啡自費一劑七千多元,勞工父親為省錢忍痛拒絕。她問:難道政府只關心「重大」傷亡事件,只有三人受害的事故,就得不到關愛?
大哉問,政府無法迴避。補助/慰問/撫卹有無與多寡,的確和社會關注度有關。由九二一、八八風災到高雄氣爆,及歷次空難、土石流,台灣每次重大災難,亡者撫恤金額次次不同,這也是個「公平」的謎。說到底,急難救助為何如此「即興」?
再來是照顧假。毛揆看見了傷者家庭的照顧需求,本應肯定;但只有公教人員有份,廿天有薪照顧假。此舉引起輿論譁然,因為勞工雖號稱享有七天「家庭照顧假」,但併入事假計算,而事假是不給薪的。
換句話說,一樣是在八仙塵爆中受難,一樣是需要照顧,但是家人「呷不同頭路」,照顧者就有不同的待遇。這樣公平嗎?
根據行政院初步清查,五百個八仙家庭中,只有卅五家屬公教家庭;輿論批評兩套照顧假是「製造權利分化」。最後,新北市出面「主動承擔」:從十一億元捐款中支應,補貼勞工家屬的照顧假。
但是我們還是要追問:當社會愈來愈老,家庭照顧假愈發重要,既然公務員家庭有需要,一般的勞工難道不需要?八仙傷者需要照顧,其他時日的老幼病家庭成員,不也需要?
學者陳正芬以OECD經驗建議:法令中原本就有兩年育嬰假規定,其中半年有六成薪資的津貼,何不由育嬰擴大到所有家庭成員都可適用?家庭照顧為何只限於育嬰?六個月正是重大傷病急性期後判定是否能復原或進入長照的關鍵時點,比廿天更為合理。
總之,政府不能只自滿於好施小惠,而是建立制度。天下苦難既不能免,種種「公平」課題,得在下一次大難來臨前,有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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