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瘋露營卻衍生國土危機,觀光局本月4日首度擴大召開跨部會議,盤點全台露營場地、法規,將嚴格執行取締。觀光局已經建置露營官方網站,預計本周開始陸續公布合法、非法露營地供民眾、業者及執法單位參考。 為保護消費者安全與權益,觀光局也將引用消保法等相關法規,訂定「露營區管理要點」,最快2月報行政院核定,地方政府若未指定執行機關,就由觀光單位主政。 露營成為國人假日喜愛的休閒活動之一,但不少營區位在山坡地、水土保持區,恐造成生態危機。林務局、水保局日前比對知名網站「露營窩」資料,查到多筆違規使用、非法占用或違反水保法,但露營區牽涉多部會,國土、消費爭議多,卻沒有統一規範,行政院指示觀光局邀集各機關檢討。 觀光局本月4日邀集各縣市政府,以及農委會、經濟部、內政部、財政部、環保署等單位開會,敲定六大原則。觀光局副局長張錫聰表示,「露營窩」資料共有1,700多家露營區,其中1,500筆位在非都市土地,如農牧、林業、國家公園用地等,各機關已陸續盤點。 張錫聰表示,觀光局本月將設置露營平台,提供政府單位聯繫,並公布合法業者讓消費者選擇,提供業者正確訊息,收費、消防、消費者權益等規範及設置露營區流程圖等。觀光局預計本周公布第一波合法業者,未來第二波還會公布非法業者,提醒民眾,並讓執法單位取締裁罰,檢方看到資訊也可追溯。 根據都市計畫法與區域計畫法,現行只有風景區、遊憩用地,以及農業休閒農場中的露營設施、森林遊樂區露營行為才合法,其餘皆不合法。農委會水保局與林務局皆指出,會針對現行山坡地、國有林方面加強取締,並進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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