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全國人大會議的重中之重是修憲,一如預料,十一日下午人大會議上,「憲法修正案草案」以高票通過,這意味中共二中全會的修憲建議正式入憲,成為中國「根本大法」的內容。近年強調的「中共黨的主張成為國家意志」,已成定局。
然而,不能不看到這次修憲在內容上,仍是內有紛紜,外有物議,是以修憲定局,留有餘波。如何觀察那圈圈漣漪,是新的話題。由中共中全會建議及最後定局的修憲,從其內容上可取三個視點,即「過去」、「現在」、「未來」。
看過去:蓋棺論定 入憲最高級別
站在談「過去」的視點上,中共主張修憲,不論如何解說,在修憲史上常有蓋棺論定之意,這與外國憲法多少有些不同,就是過去一屆領導人換代、交班,要把其思想或功過寫進憲法。所以過去數次修憲,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江澤民「三個代表」要透過修憲來入憲,成為指導思想的用意。
「蓋棺論定」,本來可以透過修改黨章來完成,但中共作為一個要領政「千秋萬黨」的政黨,黨又要「領導一切」,於是入憲才是最高級別的「定論」。這次修憲也有這層意思,表現在兩處,一處是把已交班而未在交班時修憲的胡錦濤放了進去,胡錦濤的「科學發展觀」這回正式入憲。
另一處,把「改革」二字在兩處寫進憲法,且將其與「革命、建設」比肩,這是因應今年中國改革開放四十周年所做的地位定論。
看現在:監察機關 賦予憲法地位
另一視點「現在」,在內容上表現為多段落加入「監察機關」、「國家監察委員會」的內容,這是因為監察已由「改革」變為「體制」,在這次人大會議上要透過立法程序以便全新設立,這是「現在」或馬上就要做的事。
做這件事要修憲,主要是要透過修憲賦予國家監察委員會的憲法地位,「建立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國家監察體系」。同時在憲法第三章「國家機構」中專門增加「監察委員會」一節,就國家監察委員會和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的性質、地位、名稱、人員組成、任期任屆、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等作出規定,為監察委員會建立組織體系、履行職能職責、運用相關許可權、構建配合制約機制、強化自我監督等推出憲制規定。
看未來:三位一體 說法蒼白無力
最難讀懂的永遠是「未來」。這次中共修憲的「未來」內容,焦點不在思想入憲,而在任期制的改變上。更具體地說,是在國家主席任職規定上作出調整,中共中央全會建議提出,將憲法第七十九條第三款「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修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抹掉「不得超過兩屆」字樣。
與未來相關連的又永遠是「過去」。這一對「未來」而作的修憲,立即給人帶來的是回憶,即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後,中共改革黨和國家領導制度,廢除領導職務終身制,實行任期制;以及後來將「黨的主張轉化為憲法規範」,作為現行「八二憲法」的核心內容,在過去卅來年的政治生活中,成為主流政治價值觀和操作規範。
正因有這一段「過去」,才有這次對「未來」的意見紛紜和外面物議。有政治學者認為,這次操盤手用中共黨、國、軍領導人「三位一體」領導體制,要保持任期制一致,說法蒼白無力,而操盤手在人大會議上的具體操作,比如發言人與修憲說法前後不一,又顯出操盤手忙中之亂。是以修憲後如何平餘波,不用傳統詮釋而用時下潮流的公關手法,將「自信」轉換為「互信」,才是一道全新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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