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蘭花生物科技園區委託台蘭公司營運,卻因收取管理費爭議,與園區內蘭農形同水火,農業局昨向議會專案報告,訂於8月20日與台蘭洽談終止投資契約事宜,保證年底前會解決所有問題。台灣蘭花生技園區委託擴建、整建及營運(ROT)案,民國98年6月由前縣府委託台蘭公司營運,契約期限12年;98年8月開始營運,台蘭與蘭農為收取管理費,及台蘭積欠市府土地租金、地價稅、權利金、房屋稅滯納金約1300萬元,衍生履約爭議。
今年6月,市議會建設委員會現勘台蘭生技園區委外營運案,提出多項建議,並要求這次臨時會,由農業局及法制處等提出專案報告。
農業局長許漢卿表示,8月20日將與台蘭洽談終止投資契約事宜,年底前會解決所有問題,也不會影響明年國際蘭展。
市議員陳文科說,建設委員會6月已要求農業局催繳台蘭積欠租金、罰款,不然終止契約,拖延迄今,市府仍無法解決,「招牌可以拆了」。賴惠員說,ROT穩賺不賠,沒想到市府不但沒賺錢,還收不到租金?陳進益則質疑業者可能以拖待變。
台蘭執行長許能舜強調,農業局、蘭農及業者雖各有立場,但也不能有所偏頗,公司有誠意與市府等坐下來好好談。他解釋,98、99年已代墊公共設施土地租金,但市府遲未核准管理費收費標準,迄今沒收到管理費,也無法再幫忙代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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