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正義」議題近年來隨著房價上漲而發酵,年輕人「住不起或租不起房子」成為最有力的訴求!於是政治人物紛紛跳出,承諾在任內要蓋多少數量的社會或青年住宅,以低於市場價格來出租。另一種主張,即利用市場中的餘屋,讓需要的人在市場中自行找尋合適的房屋,由政府來進行租金或購屋的利息補貼。其實這些主張多年來政府也都有在做,是沒能力做好?還是議題沒抓準?各候選人不能疏忽過去的教訓,更不能缺少對未來的評估!
首先要問,政府究竟在此議題應扮演何角色?簡單說,就是規畫與協助兩件事。前者就是完備法令、稅制與建立制度,後者要先定義出「誰」才是需要被協助的對象?畢竟政府是用納稅人的錢來協助所謂的「弱勢」。過去未能成功,原因之一乃困於媚俗性需求,導致協助對象條件不清楚,也未能有效區分就業租屋與居家購屋的需求。
至於對未來的評估,主要是少子化的衝擊,未來大學生租屋需求將大減,若還要在公有地上興建青年住宅,需考量土地的有限,地點也未必能符合年輕人就業的近便性;更重要的,未來十年年邁長者將會釋放出百萬間房舍給下一代或進入市場,數量遠遠超過候選人開出的支票,可能翻轉居住正義的內涵!日本住屋擁有率六十%,明顯低於我國,他們過去廿年的泡沫化,台灣是否會步其後塵,不得不慎!
此外,議題專注在大台北的「居不易」也不符正義,應含括全國各地,讓大家都有機會獲得一個舒適而有尊嚴的環境,不只是青年能安心工作成家,也要讓小孩安心成長,老人安心養老!
試想,一個社區若建築結構薄弱、缺乏管理、綠地遊憩空間又不足,就算年輕人拿了政府補貼進住,發現鄰里相互干擾時有衝突,聽到樓上夫婦吵架,隔壁嬰兒哭鬧,樓下老人無處可去,能「安」居嗎?遑論形構出「家」與「婚姻」的想法!
過去十幾年房價節節上升,雖然和熱錢湧進有關,加上利率與稅制偏低,何嘗不是民眾怕存款貶值而轉向房地產投資,並頂住了炒房基本盤!台灣九十九%民眾一輩子賺不到一億元,五十%以上人們傾卅年生命工作也賺不到一千萬,當聽到有人轉手買賣土地進帳上億,短短數年買賣房舍獲利千萬…在薪資長年停滯氛圍下,眼看著房價飆升,又聽到這些以房地產致富的例子,如何叫人不生氣?
也許歷史在循環,君不見,去年一整年房市急凍,銷售量與新案在比率上大幅下滑,實際移轉戶數甚至低於SARS期間,未來幾年房價頹勢已可預見。此時,政府若要實踐「居住正義」是否應朝向都市更新方式來重建「友善住宅與社區」?利用市場閒置成屋來交換老舊公寓作為誘因,一棟棟、一區區來進行,相信十年後都市面貌將煥然一新,也可防止房市崩盤,更有助於落實全面而永續的「居住正義」。
居住正義起碼談了廿年了,也成為了新政治正確,然而,這些年來台灣地區家戶自有住宅率,以戶為單位接近了九十%,相較世界主要工業國家,算是「超高」。政治人物不能再媚俗,說清楚要協助買房或租屋的對象,並考量未來趨勢估出數量,否則會是另一個「廣設高中大學」!最後,也可能是最重要的,別忘了拉升薪資水平,否則「居住不正義」,豈是一個「不」字了得!
(作者為台灣大學兒少與家庭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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