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游泳的習慣,但某天陪朋友走了近五公里的路之後,又去公園遛了一趟狗,覺得好累,加上工作和家事都還沒動手做,便打算偷懶一天不去游。 不過根據經驗,我知道游了四十分鐘後,身心會覺得很舒服。所以,我還是去了。游完泳之後,確實覺得更舒暢─不只心情放鬆,精神也變好,頭腦更清楚。
密西根大學運動機能專家席格博士指出,把運動當做有益身心的活動,能讓人更有動力持續。席格的研究顯示,即使自稱「討厭運動」的人,也可以學會享受運動並持續。
幾年前,席格從研究中發現,宣傳運動有減重、預防疾病或雕塑身材的好處,無法激發多數人持續運動的動力。以健康為號召,不足以讓民眾在繁忙生活中抽空做運動。研究結果指出,以減重或改善健康為目標的人,往往只會花最少時間運動,六十歲以上的人尤其如此。
席格與其他研究人員發現,提昇活力、改善心情、舒緩壓力、與親友有更多相處時間一類的立即回饋,反而能提供更多運動的動力。
席格指出,懶得動的人要開始活動筋骨,首先要克服過去失敗的運動經驗與負面感受,學會運動也可以是一種身心的享受,未必是身體的折磨。
一般專家建議每天半小時的活動量,一天分三次、每次做十分鐘也行。席格則強調一個觀念:有動就是好事,日常生活中每一個活動的機會都值得把握,比方不搭電梯改走樓梯。
他也強調要多愛自己一點,不要為了忙於服務他人,而疏於活動筋骨照顧自己。
注重運動的人不見得比不運動的人更閒,而是他們一定會為運動保留時間,因為他們知道運動能提高工作效率與生活品質。把握下課時間活動的學童,上課往往更為專心。
席格認為,愈用心照顧自己,就能愈用心做其他事。如果擔心為了運動而疏忽家人,那就帶著家人一塊運動。讓孩子接觸運動,能提早培養他們運動習慣與興趣。
有些要求完美的人會設定嚴格的運動目標,無法達成時,往往放棄運動,在人生留下又一次的失敗經驗。席格建議不要設定「績效目標」,而要靈活面對運動表現,必要時懈怠一下又有何妨?
如果突如其來的工作占去了預定的運動時間,也不用完全放棄,十分鐘、二十分鐘的運動,遠勝於完全不動。
下班後若是累得提不起力氣上健身房,找個自己喜歡的替代活動,譬如散步。或者,乾脆先睡個飽覺,隔天提早半個小時起床,在工作開始之前活動筋骨,激發一天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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