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南市議員趙昆原(右)昨天質詢指出,高雄市對違停情節輕微以勸導代替舉發,建議市長黃偉哲(左)應比照辦理。記者鄭維真/翻攝 | | | 台南市去年交通違規檢舉多達40萬件,昨天成為市議會質詢焦點,多名市議員要求市府制定合情合理的檢舉機制,並建議比照高雄市對違停情節輕微以勸導代替開罰,市長黃偉哲答詢時指出,每天須動員50名警力處理罰單,檢舉達人所占件數約4成,若「放得比較輕」,擔心公務人員涉及瀆職,他會跟警政署反映做全國統一的解釋。高雄市日前宣布除了在消防栓、交叉路口10公尺、公車站牌及並排違停等,其他違停若情節輕微符合勸導規定者傾向免予舉發,台南市議員趙昆原、曾信凱、盧崑福昨天總質詢都要求市府不要讓「檢舉魔人」濫用公部門資源,趙昆原指出,檢舉達人猖狂,許多人只是下車買1杯20元飲料,卻被罰900元,情何以堪? 曾信凱說,檢舉達人未經交通業訓練與教育,交通警察要考試才能執法,現在很多檢舉達人已成「檢舉魔人」,針對性、報復性檢舉,員警每天都在看影片開罰單,淪為檢舉魔人的打手,但若警察只去勸導沒開單,也會被罵包庇,希望市府制定合理的檢舉制度;盧崑福表示,檢舉並非不好,但要適當性,否則是浪費政府資源與警力。 警察局長方仰寧說,去年有40萬件交通違規檢舉案件,經仔細審查後共開出28萬張罰單,有3成都不符合規定或有爭議,其中多為檢舉人不具名、違規事項認定不符等。 市警局指出,交通執法以惡性交通違規為優先取締對象,如超速、闖紅燈、酒駕、並排停車、占用車道違停等,對於輕微違規,不論是員警執法還是民眾檢舉,都以勸導為原則,至於高雄市府有無其他特殊做法會再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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