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市制定重大空汙管制條例草案,可強制中火、中龍鋼鐵等減少碳排。記者黃仲裕/攝影 | | | 台中市生煤管制條例遭行政院函告無效,市府訂出管制空汙2.0,市政會議昨通過「台中市重大空氣汙染管制自治條例草案」,針對民眾關注的中火、鋼鐵業等限制燃煤,此案經議會通過,要求納入更前瞻的低碳、淨零排放等措施;例如燃煤工業鍋爐或汽電共生鍋爐應優先使用生質能源,若違反規定,最高可裁罰10萬元。民進黨總召江肇國說,台中市府拖了快4年,前幾年只會把焦點放在中火,盧市長這屆任期最後一個定期會才訂出比較全面性管制空汙自治條例,動作慢了一步。不過,基於市民的福阯,民進黨會與市府一起努力改善空汙,等市府版本送進議會,再詳加討論。 國民黨團書記長吳瓊華說,樂見市府制定新的空汙自治條例,因為中央廢止台中市生煤管制自治條例後,社會各界都期待盧市長持續對空汙治理有積極作為,新的空汙自治條例也代表市長盧秀燕兌現承諾,希望市府能多舉辦公聽會,廣納更多民意,讓自治條例能更完善。 民進黨議員黃守達說,今年上半年PM2.5濃度低,主因年初雨量豐沛,氣象條件利於微粒洗除及擴散,各縣市空品均明顯改善。近期環保局拿出來吹噓空品改善的數字,多半都是老天給的,市府還收割老天爺的功勞。新聞局長鄭照新說,議員的說法證明中市上半年的空品的確是好的、有改善的,未來讓大家一起努力。 環保局長陳宏益說,2016年的自治條例以生煤量作為管制,新訂的條例則針對如大型電力業含汽電共生鍋爐、鋼鐵業,「應依生煤使用所產生溫室氣體排放,進行一定比率之碳捕集或採行其他減碳、固碳措施」,相關減碳、固碳措施及辦理期程,環保局將另訂定公告。 另強制規範包括中火及大型工廠等,應優先使用廢棄物再利用燃料、初級固體生質燃料或氣體燃料為燃料;未能優先使用者,須在自治條例公布施行日起3個月內,提出替代能源計畫,若違反規定,可處10萬元罰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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