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出版社在夏日的晚上舉辦閱讀活動,請不同領域的作家來講他們的閱讀心路歷程。這真是個好主意,我一直認為父母給孩子最好的禮物就是把孩子帶進閱讀之門,因為大腦中,有專屬說話的器官(布羅卡區Broca's area),但是沒有專屬閱讀的器官。閱讀是個雜牌軍,視覺、聽覺,大家湊合起來處理文字。因為文字的發明才五千年,在人類演化的歷史上太短了,短到來不及登錄到基因上。因此說話是本能,閱讀是習慣,一個孩子只要生在正常的環境中,沒人教他說話,他會說話,但是沒人教他閱讀,他是文盲。
閱讀既然是習慣,就需要從小培養,父母若能在孩子小時候養成他閱讀的習慣,那麼他一輩子不會寂寞,就如誠品創辦人吳清友先生說的,「一個生命因閱讀而不再失落」。人可以在人聲鼎沸的派對中感到寂寞,也可以一個人獨居而不感到孤單,只要有一本好書陪伴。
閱讀在廿一世紀太重要了,因為眼睛一分鐘可以看六百六十八個字,耳朵卻沒有辦法在一分鐘內處理這麼多的訊息;前者是平行處理,可以一目十行,後者是序列處理,無法一次處理十個音。在資訊爆炸的時代,孩子一定要有閱讀的能力才能跟別人競爭。
我很遺憾生得太早,那時台灣貧窮,兒童幾乎無書可讀。我的童年沒有電視、沒有隨身聽,也沒有圖書館。每學期開學時,我們都迫不及待的把新發下來的課本全部讀完,我姊姊比我大五歲,她的課文深,看不懂,但是囫圇吞棗的也看,那時只要有字的東西我們都拿來讀。甚至連報紙的警告逃妻,遺失學生證、公車票的作廢聲明都看(當年遺失車票或學生證要登報聲明作廢後,才能補辦),現在想起來也覺得不可思議,全校只有一份國語日報,而且在校長室。
我真正大量閱讀是在考上法律系以後,父親叫我看《拍案驚奇》、《今古奇觀》、《二十年目睹之怪現象》,因為做法官的不可以不食人間煙火。這些小說告訴我,人行為背後都有原因,城府越深的人,喜怒越不形於色,別人就越不知他葫蘆裡賣什麼藥,所以逢人只說三分話,未可全拋一片心,免得被騙。而且人心難測,得罪了人,君子報仇十年不晚,小人報仇一天到晚,日子就難過了。所以曹雪芹說「世事洞明皆學問,人情練達即文章」。
這些社會百態若沒有透過小說去濃縮,人一生哪有那麼多時間去體驗?尤其刑期的考量是看動機,情有可憫者可減刑,法官非常需要知道人性。現代的孩子幾乎都沒有看過《三言二拍》(警世通言、醒世恆言、喻世明言和拍案驚奇及二刻拍案驚奇),或《隋唐演義》、《石點頭》、《東周列國志》等,其實這些書幫助我們了解人情世故、增加待人接物的圓融,因為不管社會怎麼進步,人心是不會變的。
愚者從自己的經驗中學習,智者從別人的經驗中學習。現在的孩子有這麼多書可看時,趕快做個智者,打開書來看吧!(作者為中央大學認知神經科學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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