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持續衝擊全球,華航、長榮近日公布最新退改票辦法。華航6月2日前開票,搭乘日期在8月31日以前航班,可免費退改票一次。長榮6月1日前開票,搭乘日期在8月31日以前航班,可免費退改票一次,另外明年1月底前的義大利航班亦適用相關規範。 長榮於官網宣布,6月1日前開票或改票,航班日期落在6月1日到8月31日前的各個航線,得改訂12月31日(含)前之適用航班(義大利航線可更改至2021年),並豁免改票手續費一次。即日起開放申請到9月3日。 其中,日期在6月1日到10月24日的昆明、黃山、西安、太原、鄭州、濟南、瀋陽、桂林、呼和浩特、哈爾濱等航班;6月1日到明年1月31日的義大利航班;以及6月1日到9月28日的普吉島航班,亦適用退改票規範。 長榮說,可改訂與原票相同行程(相同城市)、且為相同訂位艙等長榮/立榮航空承運航班,不得轉搭他航承運航班,惟因改票而產生之票價差及稅差需由旅客支付。在目的地不變之前提下,當原行程既已包含外家航段時,可依照該適用票價規範進行更改,惟因改票而產生票價差及?差需由旅客支付。 退票部分,長榮說機票及其相關附加服務費,均免扣退票手續費。透過長榮航空官網購買或更改之機票,請直接於官網申請退票;透過長榮/立榮航空訂位票務中心購買之機票,請洽長榮/立榮航空訂位票務中心辦理退票;透過旅行社購買之機票,請洽旅行社辦理退票。旅客如未依時辦理登機手續,將不得豁免未登機手續費。 根據華航官網最新公布,持有華航、華信各航線機票,於6月2日前開票,搭乘日期落在7月1日到8月31日者,可於10月31日前辦理改票或退票。機票效期內,可改訂華航/華信相同訂位艙等/行程(同城市)其他日期自營航班,免收價差/稅差,但僅限一次。華航/華信自營航班不可更改至聯營航班。於華航網站購買之機票更改請洽各地分公司或客服中心辦理。 華航說,持台灣往返中國大陸機票可改訂相同訂位艙等任一中國大陸或香港華航/華信自營航班;持台灣往返歐洲之機票可改訂相同訂位艙等之任一台灣往返歐洲之華航/華信自營航班(台灣往返英國倫敦蓋威特機場除外);持台灣往返紐西蘭/澳洲之機票可改訂相同訂位艙等之任一台灣往返紐西蘭/澳洲之華航/華信自營航班;同一國家內可改訂相同訂位艙等任一航點之華航/華信自營航班。以上皆免收價差/稅差及手續費,惟僅限一次。 至於機票退費,華航說免收退票手續費,於華航網站、各地分公司、客服中心開立機票,可自今天於華航網站申退。相關優選座位及預購超額行李亦可全額退費。團體機票則請洽旅行社。 華航網址: https://www.china-airlines.com/hk/zh/discover/news/travel-advisory?travelAlert=36257-7030 長榮網址: https://www.evaair.com/zh-tw/about-eva-air/news/travel-news/ticket-affected-covid-1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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