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業投資海外不動產,金管會研議新規範,擬按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與非OECD國家城市,給予不同風險係數,中國大陸、香港與新加坡等地因非屬OECD成員,未來將不易吸引台資壽險資金前往獵樓。壽險業者指出,保險業投資海外不動產方式主要有三種,包含直接投資、透過特殊目的公司(SPV)貸款投資,以及信託方式投資,目前風險係數都是0.1。
不過,金管會認為,壽險業投資不動產,就算在台灣境內,不同地區有不同風險,在差異化管理下,請保發中心研究,調整海外不動產投資的風險係數,預計今年底計算保險業資本適足率(RBC)時可以採用。
據了解,金管會擬參考業者建議,依據OECD國家城市,以及非OECD國家城市,給予不同的風險係數,後者會比前者要高,對RBC的侵蝕程度較大。
據了解,保險業者目前填報海外不動產投資,是按已開發與未開發國家來填報RBC,已開發國家包含加拿大、美國、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法國、德國、愛爾蘭、以色列、義大利、荷蘭、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國、澳洲、香港、日本、紐西蘭、新加坡等。
壽險業者指出,一旦改成用OECD與非OECD國家城市區分,中國大陸、香港、新加坡因為非屬OECD成員,估計受到的影響較大。
金管會日前已公告,壽險業投資海外不動產額度,依據三級管理,RBC200%以上者,額度以可運用資金1%、與淨值一成取低者。
RBC在250%~300%之間者,依可運用資金2.5%、與淨值四成取低;300%以上者,則是可運用資金3%、與淨值四成取低。
三家有投資海外不動產的壽險公司,包含國泰人壽、富邦人壽與新光人壽等,在上述分級管理下,還有1,300多億元的額度可以在海外獵樓。
雖然壽險公司投資海外不動產額度放寬,金管會也研議,調整壽險公司投資海外不動產的風險係數,將按OECD與非OECD國家城市進行差異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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