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一位朋友曾在婚禮上公開對妻子宣稱:我不敢保證會終生愛你,未來的事誰也不好說;但我敢保證,只要一天我是你的丈夫,就會盡到責任,不會做對不起你的事。坦白說,這是我見過的最實誠的婚禮誓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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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年前,大學剛畢業的時候,我認識的一位女孩,和一位赴美攻讀博士的高年級學長,交往不到半年就領了結婚證。
那時我們大概二十一、二歲,那是我第一次親歷同齡人從「男女朋友」變成「配偶」,把「婚姻」這個詞從「遠景規畫」變成既定事實。
被問到原因時,她答得很爽快:一是感覺人不錯,是個適合結婚的對象,二是為了拿F2陪讀簽證出國。冒險?她一笑了之,和誰結婚不一樣都是賭?
在她去了美國五、六年後,「畢婚族」忽然成了刷屏的熱詞。直到那時,我才開始認真思考她在結婚這件事上的「早慧」。
又過了幾年,我去倫敦出差,抽空去看望一個朋友。她那時剛剛新婚,對象是一個念碩士時認識的廣東男同學。那時,整個歐洲正處於歐債危機持續爆發的陰影之下,英吉利海峽也擋不住經濟衰退的寒流。我們在冷冷清清的唐人街吃了一餐飯,我看著他倆從下館子點菜到工作offer再到日常開支用度,一路上照章辦事般逐個換議題,幾乎沒有什麼蜜月期的親昵。最後,對於男孩提出的一項省錢計畫——要不要趁打折多囤點促銷商品,女孩出現了短暫的抗議性的沉默。
事後,她對我坦承,我們原本都不是彼此最喜歡的類型。他的優點是會算帳,缺點呢,是太會算帳了。她淡然一笑,沒辦法,留學生的圈子就那麼大,兩個人總好過一個人。
無獨有偶,那位去了美國的女同學後來跟我談到她的婚姻時,也說了類似的一番話:要是在國內,我想他不會選擇我,我大概也不會選擇他。
我很文藝地將他們的結合歸結為一場現實版的「傾城之戀」:「在這兵荒馬亂的時代,個人主義者是無處容身的,可是總有地方容得下一對平凡的夫妻。」
其實,這段話的前面還有一個前提:「他們把彼此看得透明透亮。僅僅是一剎那的徹底的諒解,然而這一剎那夠他們在一起和諧地活個十年八年。」
我經常引用羅曼.羅蘭的一句名言:世界上只有一種英雄主義:看清這個世界,然後愛它。很少有人會去想,為什麼這會被稱之為「英雄主義」。
因為難。特別是年輕的時候,對於這個世界的缺陷,他人的弱點,輕蔑總是比諒解更容易占據人的心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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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後幾年,身邊原本恩愛的幾對陸陸續續後院起火,鬧得雞飛狗跳。倒是一開始就直奔「婚姻」主題的這兩對「平凡的夫妻」,雖然也各自有過一些曲折,總體上仍可算是風平浪靜,安家、置業、生子逐一提上歷程。
我漸漸覺得,這也許與這兩個家庭並不完全以純粹的「愛」作為驅動力有關。
愛情和婚姻有點像一部裝了雙系統的電腦:也許某些程序界面相似,但它們的運行機制是不同的,而且從一開始就安裝在獨立的分區:前者是基於「感覺」,後者遵循的是「契約」(例如傳宗接代、贍養雙親)。我愛你,可以與你無關,可以不計對錯,不分好壞,然而,我和你一旦結合,需要極高的協同合作精神和堅定、有效的執行力。
「愛情」飆起來速度很爽,但運行溫度過高,穩定性堪憂;「婚姻」有利於培養用戶黏性,但操作老套繁瑣,未必耐得住煩。裝「雙系統」的好處在於,萬一一方暫時崩潰,還有機會通過另一個系統進行修復和維持運行。
至於裝不裝得了「雙系統」,那要看兩個人的閱歷、雙商、三觀、作息習慣等「軟件」的成熟度與兼容性,還要看經濟基礎、人生規畫等「硬件」條件是否支持。——籠統而言,也即所謂的「適合」與否。
電視劇《大女當嫁》裡有句台詞:婚姻其實忒簡單,就兩人在一塊兒,圖一個踏實,一個舒服。這話我贊成,天底下的好事通常都是水到渠成。但再水到渠成的愛情,和婚姻也隔著「一步之遙」,不是「一站式」服務,執子之手不等於一了百了,愛情的「適合」不等於婚姻的「適合」。
我那兩個朋友的家庭,可能是因為「雙系統」安裝得比較早,因而習慣了在系統之間來回切換,不至於婚後才從零起步、手忙腳亂。
對此,有很多過來人、「老司機」是懂得的,只是通常祕而不宣,似乎承認愛情與婚姻之間並不完全重合,會顯得「不純潔」甚至是某種褻瀆。例如,我娶你/嫁給你,未必是因為此生最愛是你,而是因為你最適合。又比如,婚姻的存續時間並不等同於愛情本身的持久度。
記得一位朋友曾在婚禮上公開對妻子宣稱:我不敢保證會終生愛你,未來的事誰也不好說;但我敢保證,只要一天我是你的丈夫,就會盡到責任,不會做對不起你的事。
坦白說,這是我見過的最實誠的婚禮誓詞。果不其然,這番耿直的表白被解讀為「別有用心」,遭到群起而攻之,最後他不得不向妻子和家人賠禮道歉。
起初,他很有點不忿,大呼冤枉:我只不過是實話實說,又不是真的要她下不了台。
我哈哈大笑:可是你讓「婚姻」下不了台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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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你相不相信愛情,婚姻從未改變過它最大的屬性,社會性,資產組合的遊戲,它的密碼是責任。而愛情只是婚姻中的一個誘因,前提還要你夠幸運。把婚姻與愛情畫等號從來就是人們的一廂情願和教育的誤導,也導致了更多婚姻的不幸。」——鄧文迪
我有幸見過鄧文迪本人一次。那是在幾年前戛納(編按,台譯坎城)電影節期間的新聞午宴上,當天,她穿著一身黃綠色的修身雪紡裙,卷髮垂肩,身材高挑,高顴骨、吊梢眉,站在中庭迎來送往,熟極而流。雖然全程帶笑,但面露虎相,語速快如爆珠,手勢大開大合,有種競選演說一般摧城拔寨的氣勢。
那個時候,她的頭銜還是「默多克夫人」。在許多人印象中,這是一個全副武裝、心機深重的野心家,一個利用兩次婚姻躋身全球十大頂級闊太之列的人物。但不得不承認,那次會面讓我看到婚姻在被提升到一種人生戰略高度之後,是如何實實在在地改變一個女人的命運的。
我指的不僅是她的耶魯大學MBA學位,或者號稱63億美金的身價,而是人生的可能性。——不是這段婚姻,她可能終生都不會有擔任電影製片的機會,以主角身分出現在戛納這座電影藝術殿堂裡。
作為一個總資產達數百億美元的傳媒帝國的首腦,默多克願意娶這個女人,並將婚姻維持了十四年之久,我相信絕不會只是因為那些故意將紅酒灑在西裝上之類的勾搭伎倆那麼簡單。
默多克對鄧文迪的評價是「一個具有批評精神的嚴妻」,讓人清醒又保持活力。而鄧文迪的信條則是:永遠保持獨立,絕不坐享其成,放棄自身的奮鬥。
拋開當事人的「奮鬥」曾經毀掉了兩個家庭不談,這番話本身是很值得人深思的。
用鄧文迪的話來說:「婚姻要對彼此有推動作用,使對方變得更好。」當然,她本人是一個非常極端、複雜的案例,不妨把這種「互利互惠」理解成楊瀾說過的一段話:婚姻需要愛情之外的另一種紐帶,最堅韌的一種不是孩子,不是金錢,而是關於精神的共同成長,那是一種夥伴的關係。
在我採訪過的名人夫婦中,音樂家盛中國曾告訴我:最好的夫妻關係是「戰友加情人」。「戰友關係」是指兩人是一個利益共同體;「情人關係」是指要把最好的自己呈現給對方,樂於「悅他」,能有效延緩婚姻的衰老。
「最好的丈夫是能成就妻子的男人,她頭上的光環,是你所能給予的最好的愛的禮物。這是任何財富比擬不了的。」反過來,能成就丈夫的女人也一樣,譬如林惠嘉之於李安,丁乃竺之於賴聲川。
需求的匹配度、優勢互補和重組、社會評價與收益期望值……我不否認愛情和婚姻都存在「世俗性」的一面,但也不認同將這種「世俗性」簡單粗暴地歸結為面子或者財富。彼此成全,這是「雙贏」的最高境界,也是「適合」的深層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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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就「適合」這個詞說了這麼多,是因為我有限的人生經歷讓我深深感到,一段情感會在潛移默化中給人帶來全方位的影響,從作息習慣、生活方式及品質、興趣愛好到性格處世、思維模式乃至於人生信仰,尤其是對女性來說。
舉個例子,你是和一個人一起在虛擬世界中冒險,還是另一個人一起在真實世界中旅行,這兩種快樂會為你帶來截然不同的感受,並最終在你身上產生差異化的結果。
男人當然也會受到另一半的影響,會遷就、妥協和調整,不過他們在「忠於自我」方面往往比女人更徹底。這就是為什麼女人總是愛說「男人像個小孩」的原因。
不誇張地說,一個人選擇什麼樣的對象,就是選擇什麼樣的人生。你可以把愛當成打發寂寞的填充物,消磨時間的遊戲,或者把婚姻視作一張簽字畫押的長期飯票,妝點門面的道具,包括你和對方締結什麼樣「契約」,這些純屬個人自由,只要記得它會直接或間接地決定未來你將面臨的生活的可能性。
選擇之前,請先想清楚你在一段關係中想要的是什麼,能給予的又是什麼。你所嚮往的,未必能真的擁有,而你所能給予的,才是你真正擁有的。
選擇一個「合適」的人,至關重要,但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會在選擇上走彎路。在這方面,金庸的三段婚姻很有代表性:
第一次選的是一個大家閨秀,杭州美人,那時他初到香港,工作忙碌且收入不高,最終對方忍受不了獨守空閨的冷清和異鄉打拚的清苦,背叛了他;
第二次選的是一個新聞界的才女,兩人胼手胝足、相濡以沫地度過了創辦《明報》最艱難的時期。然而雙方因個性太強,衝突不斷,結婚二十年後以金庸的婚外情收場。
第三次結婚的對象即出軌對象,小他近三十歲,兩人認識時,在酒吧做兼職侍應生。兩人相守至今,妻子性格溫柔體貼,將金庸的飲食起居照顧得細緻周到。而金庸在談到這段「忘年戀」時表示:「不算特別成功,又不算很失敗,和普通夫妻一樣。」
彼此扶持、互相鼓勵、共同進步、成全彼此夢想,這是一種理想化的「適合」狀態。退而求其次,能如金庸找到一個可以長久相處融洽的對象,已屬不易。
在我年輕的時候,也曾為他人的頭腦和才華動心,後來逐漸發覺,其實性格才是最持久的魅力。成長環境、教育、才情、閱歷、態度、喜好……這些經過漫長的醞釀、提純之後,便凝結為性格,通過立身處世得以展現。歸根結柢,和你朝夕相處的也是它。柔如細流,定如磐石,這是我所期望的關係。
愛是眉間心頭來無影去無蹤的一縷迷香繞指柔;而姻緣是柴米油鹽算不清也算不盡的一本家常流水帳。前者因為「美」而動人,後者因為「善」而永恆。「美」未必指向的是「適合」,但要做到「善」,非「適合」不可。
無論如何,能從心所願,因為愛情走進婚姻的人是最幸運的。我始終認為,婚姻關係帶來的使人惶恐的種種酸甜苦辣之感,同激發這種關係的感情本身相比,是微不足道的。婚姻可以設計、可以磨合、可以協商,而愛,是可遇不可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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