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在青少年非常流行,台中市前年底立法管制,迄今已開罰181人,多數都是青少年違規使用電子煙。彰化縣電子煙危害防制條例本月起正式施行,同樣禁止青少年吸食。稽查人員說,坊間常以「煙彈」、「發光糖果」等字眼美化,讓人忽略電子煙對身體的傷害。 台中條文規定,公共場所禁止使用電子煙,禁止供應給未成年者,孕婦也不得吸食。衛生局長曾梓展說,2020年底迄今稽查3萬多家次,其中裁罰181人,多數為青少年吸食電子煙遭取締,少數為店家賣電子煙給青少年。稽查人員說,遭取締的青少年多半不以為然,認為電子煙是酷炫的代表,增加取締、防治困難。 彰化縣電子煙危害防制自治條例7日公布施行,條文規定校園、醫院、金融機關等公共場所不得使用電子煙,也不得販售、交付電子煙相關器物給未滿18歲青少年,違反者最高開罰5萬元;未滿18歲者使用或持有電子煙與相關零件,違者得接受宣導教育,未參加者最高可開罰1萬元。 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已納入電子煙條款,但尚未立法修正通過。彰化縣衛生局長葉彥伯說,新興煙品樣態多,甚至衍生煙害、毒害等問題,地方條例多以禁止青少年、兒童與孕婦使用為主,但還是要靠中央修訂母法。 葉彥伯說,電子煙由電子零件與煙油組成,業者鑽漏洞常將零件拆開賣,稽查人員稽查發現,店家內常只看見線圈等物品,看似維修電子零件,類似煙油的物質也常辯稱是香精,增加稽查困難。 彰化縣衛生局近2年抽查網路、實體販售的電子煙產品,查到34件違規;今年以來發現有6成電子煙含有尼古丁,已依藥事法送辦。台灣兒科醫學會表示,電子煙透過網路可輕易取得,其中所含的尼古丁有強烈成癮性,會傷害大腦神經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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