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投、欣裕台不滿被不當黨產委員會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並禁止兩公司處分近一五六億元財產,提起停止執行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黨產會執行這項處分,不會對國民黨、中投與欣裕台造成難以回復損害,昨天裁定駁回,黨產會在黨產司法戰三連敗後首度贏得訴訟,國民黨則決定提抗告。
不過,裁定中也提到,黨產會當初的處分只認定中投、欣裕台是國民黨附隨組織,並未進一步就中投及欣裕台公司現有財產來源及屬性予以區別確認,是否被認定為不當取得之財產,需黨產會依相關規定另行認定。
裁定指出,黨產會原處分確認「中投及欣裕台為國民黨附隨組織」,是認定國民黨是否實質控制兩公司人事、財務或支配營業方式及法律關係,為黨產條例上具有重要意義的認定。
這項認定雖直接影響兩公司的法律地位和效果,將來本案訴訟,若認為處分違法,可撤銷原處分,沒有不可回復的情形。
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在十月七日,針對中投及欣裕台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舉行聽證會,十一月二日認定中投及欣裕台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條例」規定,禁止兩公司處分財產,並須在四個月內向黨產會申報成立至今的所有財產。
黨產會在十一月廿五日,進一步決議國民黨要在處分書送達日卅日內,將中投與欣裕台全部股權移轉為中華民國所有。國民黨、中投及欣裕台不服黨產會決議,分別就「認定中投及欣裕台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及「卅日內收歸國有」兩項處分各自提起行政訴訟。
法院上周五裁准停止執行中投及欣裕台股權收歸國有的處分,裁定黨產會敗訴;但就中投與欣裕台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部分,黨產會昨天獲勝訴。
根據黨產會調查資料,截至去年底止,中投總資產約兩百六十五億元,負債一百一十一億元,淨值約為一百五十四億元;欣裕台目前資本額減為一點九億元。中投名下有八十三筆不動產、欣裕台則有兩筆不動產。
中投及欣裕台財產禁止處分後,兩公司未來關於薪資給付、與銀行往來等相關必須處分財產及申請擔保品事宜等,依規定要先向黨產會申請許可,經黨產會同意後才可動支財產。
黨產會主委顧立雄以「現在還在球賽的第一分鐘而已」,形容此一勝訴;中投董事長陳樹說尊重裁定,經討論後決定要提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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