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年以後,馬共總書記陳平在他的著作《我方的歷史》中,回顧了上個世紀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發生在邊區根據地的肅反擴大化與黨軍的分裂事件時,寫道:「在這些森林審判會上,大批來自中央機關隊及勿洞東段(即一區)的游擊隊員被判特務罪名成立。召開審判會的單位的所有成員都得出席聆聽控狀和證據,然後以舉手方式裁決受審者的罪名是否成立。當營方決定審判一個人,大家通常都先認定他一定會被判有罪。任何人若相信受審者無辜,並敢公然表態的話,他本人就立刻會被懷疑。因此,堅持自己無辜者,通常得單獨與三、四名指控者爭辯,形成一對三或一對四的局面,其他人則明哲保身。在這種情況下,不認罪者就會被宣布為「死不悔改」而應被處以極刑。這種延續自日治時期的審判方式,並沒有上訴的程式。這些可怕的審判,在1969年及1970年爆發,主要發生在中央機關隊及勿洞東段(即一區)。昔羅(即八支)及勿洞西段(即二區)這兩個營區反對總部處理特務危機的手法,結果都造反了;另一方面,勿洞東段(即一區)則與總部站在同一陣線。」(註2)
這是一段他完全不知道的發生在他所在單位的過去。他獲知這兩起重大的反黨分裂事件:八支和二區各自另立中央,是在1975年4月26日馬共中央委員會發表的聲明(4.26聲明):「近年來出現的反黨事件並不是偶然的,而是在我國武裝鬥爭從恢復、成長到進一步發展的重要時刻,帝國主義和反動派有預謀、有計畫、有組織地策動的反革命事件。」「反動集團根本不是什麼政治派別,其主要頭目是敵人代理人,他們使用卑鄙伎倆矇騙和控制其所屬單位的同志……」
震撼,激憤!像一枚突襲而來的吊炮,在叢林上空爆炸!部隊當即組織了一系列的政治學習,聽領導同志上大課,分組複習,發言,表態。他當然絕對相信黨,對黨的信賴與忠誠是與黨保持一致的最高標準。
他也不會對自己的弟弟起疑,只是更加為他擔心,他一定深陷險境,如聲明所指出被「卑鄙伎倆矇騙和控制」!
部隊黨委找他談了話,了解阿歪的情況後,要他寫一分報告。
那些天他是多麼煎熬啊,筆頭千斤重!本來避免多念想的弟弟,共度成長歲月的一幕幕,重在他腦海裡晃蕩……在叢林暗夜的每個角落,阿歪就在那兒對他凝注,微笑,說話。阿歪多次說:「上隊你一定要帶我去。」為什麼當時沒有拉上他?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
深夜裡他也曾被一個念頭驚醒,以部隊的教育方式,阿歪也有可能就像自己,恪守對黨的信賴與忠誠是與黨保持一致的最高標準。原本同屬十二支隊,就是一家人啊!那麼,兄弟倆忠於不同的領導,不同的組織,豈不是要站到敵對的陣營?
擁被坐起,冷汗淋淋!昏茫中閃現阿歪扭曲的面容,以及詭異的笑聲。
他的無法言說的焦慮,驚怖,很快就被一隻血淋淋的斷腿,踩陷進生活裡。
那個傍晚,正等著開晚飯,他與幾個同志在大課室旁的籃球場玩幾手,突然出發哨站傳來回復求進的訊號——
這麼遲了,哪個出發小組歸來?他剛接到球的手不覺一停。
然後就見到大踏步走在前面的尖兵頭英揚,像剛從水裡撈出來,渾身濕透,亂髮一綹綹貼在閃著汗光的兩頰。他身後,壯碩的鐵兵背著另一個人,拉細了青筋暴突的長頸,駝著背緊緊跟著。後面尾隨幾個同志,他們跟的腳步凌亂,趔趄。
大家都盯著被背著的那人——遠山,他的頭耷拉著,身子像一塊皺巴巴的布貼在鐵兵背上;他的半邊大腿,膝蓋以下用長腳綁團團捆紮,腳板不見了,只見褐紅的血滴,滴在一個套著的塑膠袋裡!
「你阿公他——」英揚大聲叱罵:「王八蛋的二區,越界在我們地盤裝雷!」
這個幾天前出發進行例常查雷任務的小組,徑直向醫務所奔去。
五天之後,他和新的查雷布雷小組,出現在與二區交界的森林地帶。
他們無法知道二區隊員深入到了哪裡?黨委的意見:謹慎前進,在我方範圍密布地雷,加固陣地,守衛地盤,不容侵犯!
他們非常緩慢地在自己的雷區行進,在山龍路上掃開每一寸要下腳的土地。除了給舊有的地雷更換新的電池,還加布新的連環雷。
第三天,當他們裝好一處組雷,正在打掃痕跡,細心偽裝。驀然一聲巨響「砰——」地雷爆炸!群山轟隆回應,空氣顫動震盪!他們都刷的立起身子,朝發聲方向眺望。
根據推斷,爆炸方位大約在前天他們補裝地雷的雞心龍(註3)一帶。
他們決定悄悄掩行,趕緊回頭偵察:到底是野獸踩爆,還是「二區」又再越界來犯?
兩天後的下午他們割路回到現場,那是一段緩坡,有一塊峭立的,兩三人頭高的山岩橫攔在山脊,當時他們就在上山必須彎過的山岩腳下狹窄的野徑,埋下踏雷。眼下只見一個面盆大的坑,不規則的圓凹內,截斷的根鬚和紅黑色電線纏繞盤結。一旁的落葉灑滿凝結的血滴,長著野石斛的山岩表面,也濺染褐黑的血跡。
他們沿著血跡跟了一段路,沒有發現野獸的足跡,反倒是在附近一處土坪,見到包紮傷患的留遺,還撿到注射藥品的小空罐子!
事態非常明顯,他們連夜返回部隊彙報。那一夜,部隊大集中,向全體戰士反映情況。在大夥同仇敵愾之際,黨委也表揚了布雷小組懲戒二區犯界的英勇貢獻。
那幾天,他一直神思恍惚,好像在一個無法甦醒的夢境裡,黝黯,奔突,尋覓無路……他沉默著。當然他憤慨二區的犯界,炸傷了我們同志。現在他們的人也踏中自己有份裝下的地雷,算是報了一箭之仇,懲罰了邪惡嗎?!但他沒有絲毫興奮,沒有榮耀感,反更加深了磐石般的不安和燎烤般的焦灼。他能對誰說呢,他能不操心自己的孿生弟弟——阿歪?他在哪裡?
他會不會也像自己,受命走在危機四伏的叢林,瞬間遭遇不測?或者埋頭裝雷,伺機讓自己的兄弟,血肉橫飛?
3.
公路上伏著一群黑色的飛禽,摩多單車駛過,「啪啦」張翅驚飛。「呱呱」叫著在頭頂盤旋。聽叫聲就是一群烏鴉,也許在爭食被車子輾過的老鼠,或者果實。
他的摩多車平穩的行駛,路旁掠過的風景,如掠過他腦際的往事。一時卻被這群飛禽叫停。
他其實並未受到驚擾,怎麼會呢?烏鴉的個頭,還有那「呱呱」叫聲,和他的大頭鳥相比,簡直是小巫見大巫。
大頭鳥那綿長怪叫,剛進山時他都被嚇一跳,「嘎嘎呱,嘎嘎哈,哈哈,嘎嘎,哈哈哈哈嘎」,去過東馬的同志說那裡叫牠「鬼鳥」!後來這怪叫倒成了他最熟稔最親昵的招呼,只要他大喊一聲「嘎嘎,阿歪」,牠就翩然來到他的肩膀,好像原本就是他手臂的一部分。嗨,多麼希望牠就在身旁……
一個細竹枝編製的鳥籠,在他眼前悠悠晃晃。
大半年前,他們剛剛下山來到和平村(註4),不時有來自勿洞友誼村(註5)的二區人,過來尋親探友,或兜賣瓜菜。雖然那時同志們還不知如何對待他們,而他們已經蹭上門來了。
他想,那我何妨也過去找弟弟?沒有人去過,但也沒有明令禁止啊!有一天他和丁亮說好,趁著上街辦事後,驅車直上四條碑熱水湖友誼村。
除了弟弟阿歪,他們再沒有熟人。就算阿歪,他也不知道弟弟在部隊的名字,怎麼問?
他們把摩多單車停在一村那條蜿蜒上山的黃泥路旁,走向一棟半獨立式的磚瓦平房。一位少婦正在大門前空地的晾衣架上披衣。
他們上前打招呼。她一回頭,瞠目結舌,愣住。
他豁然,連忙說:「我們從和平村過來,我來找弟弟。」
少婦把手裡濕衣服一掛,雙手直往衣襬搓揉:「啊哈!一看就知道,你是自強孿生的哥哥!就像一個人!」
她叫國芬,是阿歪,不,是自強的隊友。她把他們迎進屋裡。
屋子建在高地,四面山頭一片光禿禿的,不見一棵綠樹。屋子曝曬在晃眼的大太陽下,特別鮮明醒目。幸好山風習習,又是磚瓦房,不覺炎熱。
二區部隊在1987年4月28日放下武器下山,兩年半過去了,村子已有大路直通市區,房屋陸續建成,許多生活設施完工,四個友誼村的建設已經初具規模。
「不行!好看而已。」國芬卻一個勁兒搖頭,「很多人還在靠馬幣生活!我父母上個月從居鑾來看我們,留下錢也留下話,儘早回去吧!
你們奇怪?我們村子建了,樹膠種下兩年,還要回去?回去還不像你們,有合艾和平協議(註6),我們回去要坐牢的。」
國芬說著眼睛泛光,她眨眨眼,又說:「可是這裡找不到工作啊,泰話說不上兩句。自己,更糟糕是孩子,生下來都沒有身分證。怎麼過?」
他們也不做聲。是啊,大家上山十多年,不為一點個人利益,不怕犧牲,都是為了理想和信仰,怎麼料到這個結局?
「會慢慢好起來的。」他覺得不忍,安慰道。
「我們也在打算回去。最多坐兩年監牢出來重新開始。」停頓,嘆氣,「嗨,沒有幾人像你弟弟自強那麼走運!「盲眼雞,啄到米」。自強在也拉市郊一所大樹膠工廠當書記。大半年沒回來了。去看看他的房子,結滿蜘蛛絲哩!」
自強的房子就在隔壁。他一眼就望見那個掛在屋簷下的竹枝鳥籠,風吹著,悠悠晃晃。
他走過去,抬手將它拿下來。
「你弟弟最喜歡養小動物了。原來籠子養山鴿子。紅眼睛,羽毛翠綠,很美!他說要訓練牠送信。原來不用關的,自強到哪裡,牠飛到哪裡。自強要出去工作,叫同志幫忙養才關起來。哪裡想到山鴿子見不到主人,日夜撞籠子,又不吃——死了。」
「自……自強知道嗎?」
「知道了又能怎樣?……你也養小動物?」
他呆望著鳥籠,沒有聽到問話。
丁亮說:「他養大頭鳥。」
「難怪啦,孿生兄弟。」
他嘴角微微一彎,不語。他們怎麼知道,他養的大頭鳥,就是要給弟弟的。連名字阿歪也用他的乳名呢!
那時已經開始和平談判了。部隊阿沙仔發現一兜犀鳥的窩,準備小鳥出世就去掏。他也聽說二區已經出去了,他想阿歪一定還在——不是有心靈感應嗎?他的感覺不會不靈。一定會見面的。所以要求阿沙仔多掏一隻給他,見面時讓弟弟驚喜。
*註2:《我方的歷史》(陳平著)第418頁。
*註3:夾在兩條河流中間的山龍。
*註4:馬共領導的前人民軍人下山後聚居的村子。
*註5:二區部隊人員下山後聚居的村子。
*註6:馬共與馬,泰兩國政府簽訂的解決武裝鬥爭問題的和平協定。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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