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媒體日前報導美國五角大廈正努力打造「堡壘台灣」,以建構反制北京日益增加、具侵略性的區域軍事行動。如果這是美國協助台灣整體軍事防衛能量的「政策代號」,則無可厚非;若倘以「堡壘」建軍思維,干預或引導我實際防衛作戰構想,則大有商榷之處。國防主政高層及軍校教育幹部,尤應審思慎言。
我國《要塞堡壘地帶法》規定「國防上所必須控制與確保之戰術要點、軍港及軍用飛機場,稱為要塞堡壘;要塞堡壘及其周圍之必要區域(含水域),稱為要塞堡壘地帶。」依此可見,「堡壘」是具有戰略意義的,軍事用兵所必守的、固定的戰術防禦「點」。
台灣曾被稱為「不沉的航空母艦」,為第一島鏈中與亞洲大陸距離最近之點,其實也是與中國大陸僅有一水之隔的「不會移動的航空母艦」。對中國大陸而言,無台灣則海防難全。對西太平洋諸國而言,失台灣則島嶼斷鏈。故台灣形同要塞堡壘,具有重要戰略價值。
之所以為要塞,之所以成堡壘,除戰略地緣位置外,其特點在於「被動」、「耐打」、「硬撐」、「死守」,以支撐軍事戰略大局。台灣之於美國印太戰略,可為要塞堡壘,但是對於我全民而言,則是國土家園。
堡壘本當須「防衛固守」,卻難成「有效嚇阻」,難為「重層嚇阻」。我們的國防政策與軍事戰略均以防禦為本質,殆無疑義,然而防衛作戰上,僅以固守為指導,等同放棄「主動」與「機動」兩項基本軍事用兵原則。古今中外戰史上,要塞堡壘之防禦,也許可以遲滯或黏住敵軍,卻都寫下犧牲慘重的紀錄。
堡壘扼控軍事要地,但是絕對不能成為「挖深洞,廣積糧」死守的孤城,而需維持後勤補給線,方能維繫戰力與民心。台灣四面環海,能源、糧食、經貿、網路均重度依賴聯外交通。我們身處外交困境,全無軍事同盟,即使在國防資源有限的情況下也須承認,如果建軍不注重維護必要海空交通線的戰力,斷無持久之方。
近年來美國鑒於中國大陸全方位快速追趕,形成兩強長期爭霸之勢,因而修正國家安全戰略,形塑印太戰略,也多方面主動改變對台政策,而有加速審批對台軍售的作法。我們在把握此難得機遇之刻,對美國以自身之利害與自認的台灣防衛構想,透過軍售「指導」我建軍方向,也須有所警覺並適切應對。
「國防自主」明載於《國防法》第廿二條,是現在政府國防施政的重點,也是「五加二」產業創新計畫之一。我們當趁台美關係改善之際,透過採購、訓練、認證、合作,逐步積累國防科技研發與產業的關鍵實力。
更重要的是必須清楚地認知,國防自主不只是軍事科技的提升,武器裝備的自製率與妥善率;我們的國防政策、建軍計畫、軍事戰略、防衛構想能否自主,有沒有將思維與財力融合的適切規畫,並據以和美方論辯與說服的能力,更值得大家反思!(作者為淡江大學戰略研究所副教授,戰略暨兵棋研究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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