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集體收賄案,藍綠三名被起訴立委已由立法院同意繼續收押。但此案爆出的兩個「案外案」,仍有重重疑點,必須徹底清查。一案是,當年蔡煌瑯和高建智曾先後向蘇震清示警,提醒他已遭檢調監聽,這究竟是調查人員或司法高層洩漏消息?另一案,時力前主席徐永明透過交長林佳龍向台數科的廖紫岑取得三百萬元現金,這究竟是借款或是賄款,也必須確實釐清,不能因涉及高官即草草跳過。
蔡煌瑯和高建智向蘇震清示警的訊息,是太流董事長李恆隆向檢方供述,示警時間分別為二○一六年及二○一七年。因此,導致收賄最大咖蘇震清開始分次向李恆隆退回賄款支票,並製造假還款證明,將賄款虛偽註記為「借款」。根據蔡煌瑯的說法,他是在「公共場合」聽到有人提到蘇震清和李恆隆的「金流很大」,因此提醒蘇震清要小心司法調查。蔡煌瑯的說法固然技巧,迴避了自己的法律責任,卻極不合邏輯。
不合邏輯之處有三:第一,李恆隆與蘇震清認識,是由蔡煌瑯居間介紹;李蘇間的「金流」,哪裡需要從第三者得知?第二,二○一六年蔡煌瑯已卸任立委,蘇震清則剛利用其叔蘇嘉全出任立法院長的消息,換得李恆隆的兩千萬元賄款;這種神不知鬼不覺的交易,怎可能有人在「公共場合」談論?第三,蘇震清對蔡煌瑯的示警似乎也半信半疑,所以四張支票只退回一張,捨不得全吐出來。
至於高建智對蘇震清的示警,則更耐人尋味。高建智當時擔任蘇嘉全院長的特別助理,他自稱消息是在台北士林的「台南海鮮會館」聽來的,是不記得姓名的選民「附耳」告訴他的。奇怪的是,高建智擔任蘇嘉全特助,卻未向蘇嘉全提及此事,反而去向集體收賄案中也遭調查卻未被起訴的前立委陳唐山求證;因陳唐山不置可否,便未再追問。高建智說,他未直接向蘇震清示警,但蘇震清隨後卻開始向李恆隆表示要還款,莫非示警者是陳唐山而非高建智?
蔡煌瑯所謂在「公共場合」聽說,或高建智在「海鮮會館」聽聞,未必都是真實的陳述。但無論如何,此案一定有檢調人員在有意無意之間走漏風聲,乃至是知情官員刻意放出消息。果真如此,除直接破壞檢調的偵辦行動,造成證據力的流失,更間接危害司法的公正。法務部已決定分案偵辦,希望最後能不放過任何一個眉角辦到水落石出,而不是以查無實據草草結案。
蘇震清因為貪欲太強,雖兩度被示警仍不甘放棄賄款,終遭起訴。徐永明的三百萬現金案,也有類似脈絡。徐永明的三百萬現金也宣稱是「借款」,且是為了「黨務周轉」之用;彷彿「借款」已成「賄款」的政治代名詞。問題是,這筆錢究竟是來自林佳龍或廖紫岑,三方都說不清楚。試想,徐永明若是為黨務周轉而借貸,為何去年十一月借的錢,至今仍原封不動放在家中?再者,雙方可有立下借據,證明這是借貸關係?若有借據,為何徐永明第一時間卻說借款人是林佳龍?這些疑點不查清,將是民眾心中永遠的懸念,也是檢調遇高官則放水的汙點。
有人會問:蔡總統是否預知蘇震清將出事,因此先將蘇嘉全調離立法院長職務,以方便司法偵查?很顯然,事實並非如此。去年蘇震清帶著另一弊案爭取民進黨不分區立委,鬧出喧天風波;黨政高層還特別排開莊瑞雄,讓他以無黨籍替補上陣。如此荒誕的安排,只看到蔡政府的只問目的不擇手段,收賄案僅暴露了其中一隅。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