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度,熱吧!入夜,五光十色的台北信義區夜店是另一種溫度。想在夜店發光、放電,Stylish的原則也許千變萬化,但萬人迷卻有方法。 風格守則:「穿對場合為優雅之本」。即使發揮豔麗、性感也不能流俗。選擇衣著之前,認清場合就就贏了一半。此外,誠實以對,認清身材優缺點,或是說,個性上的底線。什麼顏色、那種款式、裸露程度?穿上衣服之前,問妳自己,不能騙人,搞清楚性感尺度才不至眼花撩亂。很多時候,散發迷人光采的水晶燈,和兀自發出刺眼亮度的探照燈,不可同日而語。
晚上和朋友喝一杯,輕鬆一下,但放鬆不是鬆懈、邋遢或放縱;這也是很多自以為時髦的男男女女通病,過猶不及。休閒服、籃球鞋和白襪子,一副剛從球場鬥完牛,澡都沒洗好就來夜店吹冷氣的宅男;台灣女生則是過度閃亮、太緊、太短和太曝露,再蹬上一雙前高後高的厚底高跟鞋,重點是,不管腿長、腿短、胖或瘦,賣肉的都沒有那麼急切就上場了,頂多落得個俗辣!夜店穿著切忌爆乳、亮片、卡通和仙女般的民俗風。
品味?再想想。褲裝、窄裙是俐落的性感;荷葉、蝴蝶結、一件式洋裝散發出優雅;考慮巨星架式的不妨低胸、馬甲式的小禮服切合派對主題。對於表現夜晚的華麗,我以為露背比袒胸美、削肩比露臀讚、短褲裝比迷你裙辣、洋裝比吊帶褲好、雪紡絲綢的質地肯定勝過花棉布的波希米亞裝;如果硬要趕潮流,20年代時尚風裡的頭飾比腳鍊優,來點兒晃動的流蘇也不錯。
建議,如果沒把握,運用飾品畫龍點睛切中夜間氛圍是上策,既不失個人特色又不擔心撞衫。說起配件,以前涼鞋不能進入五星飯店舞池,現在亮晶晶露出最大面積腳面和腳趾的平底涼鞋,卻令人有種「欲望城市」凱莉上身的Fu;但切記,手拿比肩背好,寧可帶小一點的包包,也千萬不要用大購物袋,這會毀了妳的夜店造型。有看過女明星走紅毯配Shopping Bag嗎?我就看過國內金馬獎典禮有人穿長禮服赴會,卻背著一只斗大Gucci購物包。這樣不登對的品味,平時洗頭時,不妨再多翻翻時尚雜誌。
男性不需非搞得亮亮的才有看頭,牛仔褲配單件Blazer(素色或印花西上裝配金屬扣),西裝褲配有設計感的襯衫,手表、手鍊和好鞋就已突出白天之外的個人魅力和特色了。其實說穿了,最趴、最引人、最得體也最性感的兩件王牌是,一副好身材和謎樣的香水。下次去夜店,別忘了「穿」上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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