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素養是推動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而親近文化藝術是培育人文素養的方式之一;其中,「文化志工」不但自身親近文化藝術,同時也是引導他人走入藝文領域的重要橋梁。在台灣各地的文化中心、劇院、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或是大大小小的藝術節和展演活動中,處處可見文化志工的身影。志工們的熱情、友善,不但展現出勃發的社會活力,更使「志工精神」成為台灣重要的文化軟實力。
去年,我曾赴香港參加光華中心舉辦的台灣月活動,深深感受到,參與表演藝術戶外演出的志工文化,是一項別具特色的台灣經驗。所以,香港台灣月不僅將台灣的節目輸出,更試圖透過舉辦志工工作坊,與香港社會分享這個特別的台灣經驗,獲得了不小回響。今年,我參與文化部文化志工表揚大會、擔任頒獎人,看著受表揚者洋溢自信、喜悅的神情,以及對所屬機構團隊的高度認同,讓我深信,這群在各角落默默付出的志工,實為推動台灣藝術文化蓬勃發展,一股不可或缺的力量。
人們加入志工行列的動機不一而足,也很難用數據或物質去衡量其付出與收穫。以表演藝術為例,參與的志工有的是年紀較長的退休人士,也有年輕的學生,還有特地利用假期前來的上班族。這些人多半對藝文事務抱有熱衷,或是對地方社區有所關懷,成為文化志工,不但增加了接觸藝文活動、欣賞表演節目,與藝術工作者共事的機會,更可藉此開拓視野,並對文化機構和藝文組織有更深入的認識。
無庸置疑,志工們具備投入的熱情。不過,由於演出的各個環節,皆涉及人們當下的體驗以及人與人的互動關係,因此,對表演團隊來說,除了節目內容和舞台設備外,包括優質服務和安全考量,都需要全盤到位,力求盡善盡美,才能形塑、維護高品質的欣賞環境;且無論是在戶外還是劇場內演出,都是以「玩真的」的專業態度來呈現。是以,在熱情之外,文化志工也需要建立重視細節的意識和專業知能,並培養細膩的感受力和同理心。
舉例來說,文化志工時常擔任前台的服務工作,是從開演前進場、到演出進行中,再到節目結束後散場的連串過程中,觀眾近距離接觸、互動的對象。然而,在執行勤務時,若是拿捏氛圍、隨機應變的能力和經驗不足,則反而可能會弄巧成拙。
像是在演出進行中,如何請觀眾配合維護演出品質及創作權益而禁止攝影,同時又能避免造成尷尬,或影響到其他觀眾欣賞的權益;又像是演出方結束時,如何引導觀眾離場,同時又能彈性地權衡開放時間,提供充分沉澱反芻和交流討論的空間等,這些不但是文化志工「服務學習」的內容,也考驗著表演藝術工作主事者在演出相關配套上的能耐和用心。
文化志工是藝文界珍貴而重要的資產,期待場館、藝文組織和展演活動的主辦單位,能持續思考志工的培育和經營。一旦藝術工作者與文化志工建立起夥伴關係,我相信,兼具藝術專業、細緻服務和人情味的演出特色,將是台灣表演藝術令人驚豔的亮點!
(作者為朱宗慶打擊樂團創辦人暨藝術總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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