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日前環境汙染、氣爆、食安風暴等事件發生,人們已深刻了解到企業獲利的能力並非企業價值的唯一解,在企業價值中更重要的部分,是對環境、社會應有的道德與責任,以及公司治理的品質,而這些訊息,利害關係人難以從企業財務報告中得知。隨著財務報告已不能滿足利害關係人對企業經營品質「知」的渴望,非財務資訊的揭露將是利害關係人未來關注的重點。企業未來對外所出具的報告,將從「財務報告」擴展至「報告」,包含財務與非財務訊息。
上市資訊監理 強制揭露者為主
企業在上市上櫃後,資本源自社會大眾,除了追求財務表現之外,非財務的表現與內涵更是投資人所關心的。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司治理部經理鄭村表示,除了財務報告外,公司在申請上市時,非財務資訊的審查是主要重點,在「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第9條的12款中,多數為要求公司須符合非財務性門檻的規定,方能申請上市,包括董事會的結構與誠信、不得不當影響證券價格、不得有汙染環境、發生危及營運的勞資糾紛等問題。
公司上市後,每年除了按時申報財務報告之外,證交所亦會審閱非財務資訊包含內控報告及年報等,年報中又包含了公司治理與企業社會責任的揭露。在日常監理方面,鄭村提及,每日開盤前觀察上市公司是否發布影響股價的重大訊息,重大訊息多為非財務訊息為主;審查董事會議事錄,是否未註明對股價有重大影響之項目等,這些日常監理的項目多為強制必須揭露的非財務訊息,自願性揭露的非財務訊息尚未在監管的範圍。
社會責任報告書 完整表達非財務資訊
目前財務報告的內容仍以數字為主,以及數字的輔助資訊,幾乎沒有非財務資訊的揭露,而非財務資訊的來源,主要來自企業網站及年報中。除了企業每年必須依法令規定出具年報,依主管機關要求的項目揭露非財務資訊之外,更多的非財務資訊可見於企業網站,例如公司治理、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永續經營報告等。同樣的,由於須經會計師審計的財務報告,是以數字資訊為主,因此審計的重點也在於數字的部分,非財務資訊的審計份量極少。
然而非財務資訊既多且雜,如何有系統且完整的表達?利害關係人也許想要了解組織概況與經營策略,可能關心企業營運的環境與風險、治理的品質,且隨著產業不同,利害關係人所關注的重點也有所不同,例如化工產業、能源產業與環境議題,製造業、食品業與供應鏈議題、勞資議題等。為了能夠完整且重點表達利害關係人所關心的議題,全球多數大型企業透過所編製的永續性報告書或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向利害關係人傳達非財務訊息。
我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鑑於先前的環境汙染、氣爆、食安風暴等危機,引起社會大眾不安,導因於企業未遵守法規與善盡企業責任,因此規劃「公司治理藍圖」,透過五年的計畫逐步形塑我國公司治理文化,推動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的編製,並每年進行上市上櫃公司之公司治理評鑑,今(2015)年將首度發布評鑑結果。
社會責任報告書早已有許多上市上櫃公司自主編製,對利害關係人來說,這些非財務資訊是否可信呢?對公司來說,社會責任報告書的編製品質良窳,繫於其內部控制的範圍與落實。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張明輝指出,以過去的輔導經驗來看,編製社會責任報告書的過程,可說是相當耗時與複雜,前置階段蒐集資料約需六個月的時間,而這些資料的產出需要內部控制的把關,因此張明輝建議,編製社會責任報告書的企業,首件重要工作是須先落實完整的內控制度。
隨著2013年COSO委員會修正發布「內部控制-整體架構」之後,我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亦跟進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將內部控制的範圍,同樣由財務報告延伸至所有報告,因此維繫非財務資訊揭露品質的法令已具足。
【完整內容請見《會計研究月刊》2015.1月號】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