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縣府動植物防疫所研擬「寵物管理自治條例」,未來飼主養寵物前要先上課。 | | | 未來養寵物要上課了!宜蘭縣政府動植物防疫所研擬「寵物管理自治條例」,昨天在縣務會議通過,將送縣議會審查。飼主除辦理晶片植入和登記外,飼養寵物前也要接受縣府2小時的課程講習,並提高棄養動物的門檻,預計今年下半年上路。為從源頭管制流浪狗、配合中央零安樂死的政策,縣府草擬寵物管理自治條例,上周縣務會議已提案,但因寵物定義不明確、且有更多寵物如鳥類、爬蟲類不容易管理,外溢會造成生態危機,應納入規範並研議禁止買賣等原因,全案遭退回修正。 動植物防疫所說,修正後,明定「寵物」一詞指的是犬、貓及其他供玩賞、伴侶之目的而飼養或管領的動物,如果寵物有影響環境生態的疑慮,經縣寵物保護諮詢委員會決議後,得以公告禁止繁殖、陳列、買賣及其他商業行為,避免稀奇古怪的外來種破壞生態。 飼主除應在寵物出生起4個月內辦理登記,條例中新規定,飼養寵物前,飼主要接受縣府至少2小時的講習,課程包括動物保護法、動物飼養照護及動物福利教育等,違反者處新台幣500元以上2500元以下罰鍰。 為避免飼主棄養,也提高棄養動物的門檻,如果不續養,必須先利用網路媒合轉介飼主,找不到領養者才能申辦寵物收容。 防疫所指出,貓、狗是最多人飼養的寵物,且農委會規定須植入晶片的動物只有狗,但明年也會將貓列入,各縣市政府可以視情況自行訂定須植入晶片的動物,再經中央審查通過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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