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媒體最近的某些表現,讓人反感。例一、有媒體的網路即時,推播了一則路邊七十三歲老伯為四十三歲男友人口交的惡心圖文,與其說它是未經把關而出的疏忽,不如相信,那是「專業故意的露出」。因媒體玩這種把戲,不是第一次,只是這一次特別低級。
少數媒體上網之後又撤了。數位的世界,凡上過必留下紀錄,撤下仍難掩其原先的故意。如認為這是一則可受公評的新聞,何必上了又下。
例二、屏東路邊夜間出現湘西趕屍。媒體引用網路社群的照片,真實情境不過是辦活動的棚架與布帘收攏在一起,但故做趕屍的聳動標題。讀完全文,只是垃圾。
例三、某位教授引用社群貼文,說他上課的政大法律系學生考試作弊,在自己臉書上發文「幹,政大生就是優秀」。記者改寫,並電訪教授之後推網路即時,貼上這樣的標題,「政大傳集體作弊 教授怒『幹』,政大生就是優秀」。
各媒體同一則報導內容都一樣,強調教授怒飆髒話,但教授又說監考時沒發現有人作弊。報導的事實基礎,到底有沒有學生作弊?記者完全不理會。整篇報導讀後的感覺,就是不知所云。
網友與社群,媒體的天敵,媒體對之既恨又怕,卻動不動還到人家那取幾瓢,變相加工成自己四不像的新聞,難怪社群不齒,蒐羅了各型各類的媒體冏紀錄,冠上總標題「小時候不好好念書,長大去當記者」。
這幾年,平面、電子媒體都走向數位化,猛製各種影音、文字圖像,建立媒體新聞網,因為降低成本,一套人馬多途使用,囫圇吞棗,美其名曰「數位匯流」,更奉點閱率、流量為天條,相信等利潤模式出來之後,媒體困境迎刃而解的神話。
為了加大流量與點閱,媒體主管天天強調、灌輸記者,要「吸睛」要「勾引」,記者與小編走火入魔,於是第一個例子公然呈見,第二、第三個例子靠懸疑標題騙取閱讀率,讀完發現不過廢文一堆。長此以往,用戶端怎不棄之而去。
吸睛、勾引(eye-catching),應指內容散發的魅力,但如行之膚淺,就會淪為attention whore,其意思並不好,大陸翻得很難聽,叫「吸睛逼」;廢文是網路用語shitpost(狗屎貼文),現在變成社群上專門消遣媒體無聊新聞的術語。從以上三個例子看,不堪入目的內容不時出現,被網友瞧不起的廢文天天有,都是媒體偏差心態所致。
媒體該自問的是,深植於己的DNA是什麼?品質與品牌信賴能不好好經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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