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基本帳戶開戶須經人民銀行許可的規定,代表銀行在大陸將面臨更大的反洗錢風險。一直以來,企業在大陸只能開設一個基本帳戶,基本帳戶對企業很重要的原因,是因為只有基本帳戶可以領取現金,至於其它不能領取現金,只能用來轉帳的一般帳戶則沒有數量上的限制,所以企業不管要在幾家銀行開立幾個一般帳戶都沒有關係。
正由於基本帳戶是企業唯一可領取現金的途徑,在訴訟程序中便常成為假扣押的目標帳戶,不管網路金融再怎麼進步,現金在今天還是台資企業在大陸日常經營中不可或缺的支付工具,因此查扣訴訟對方基本帳戶,往往是非常有用的打擊手段。
過去企業要在大陸開立基本戶,須先經人民銀行許可,但從2018年6月份起,江蘇泰州、浙江台州兩地率先試點取消企業開設基本帳戶須經人行許可的要求,到了2019年2月份推廣至江蘇、浙江,到了自4月份北京、山東、福建、廣東、上海全面取消開立基本帳戶須經許可的限制,估計到今年年底前,開立基本帳戶須經人民銀行同意的政策將全面走入歷史。
其實取消開立基本帳戶須經人民銀行審批同意的限制,除了大陸官方常強調的簡政放權外,還有上週專欄所強調,大陸正與國際同步落實反洗錢政策,人民銀行將開立基本帳戶的權力下放給銀行,正是要加大銀行在開立帳戶前做好KYC(know your customer)的壓力,這和人民銀行和銀保監會最近一直拉高反洗錢在銀行監管過程中的重要性保持一致。
取消基本帳戶的開戶許可證核發制度,對銀行來說會有以下主要變化,值得台資銀行注意:
1、銀行審核責任加重
由於銀行為企業開立基本戶由核准制調整為備案制,意味對審核企業開戶證明文件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性等責任將完全落在銀行身上,銀行必須嚴格按照人行235號文和164號文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並鼓勵實行面簽制度,由兩名以上銀行工作人員共同親見企業法定代表人在開戶申請書和銀行結算帳戶管理協議上簽名確認,還必須留存面簽的音頻、視頻資料。銀行須審慎防範個別主體利用企業銀行結算帳戶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尤其對企業存在異常開戶情形,應按反洗錢規定採取延長開戶審查期限或加大客戶盡職調查等措施,這雖然和便利客戶的業務思維相抵觸,但銀行沒有選擇,必須遵守人行要求。
2、強調備案時效性
根據2019年41號文《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取消企業銀行賬戶許可的通知》,人行要求銀行在為企業開立基本戶、臨時存款帳戶後,須立即(最遲於當日)將開戶信息通過與人行聯網的帳戶管理系統進行備案,並在二個工作日內將開戶資料複印件報送當地人行。
3、加強公轉私管理
銀行根據企業的註冊資金、日常資金支出等內容,與企業合理約定基本存款帳戶向個人銀行帳戶支付款項的單筆和每日限額,如果超過限額,銀行應當要求企業出具付款憑據,對於無法提供憑據或憑據無法說明付款用途真實性和合法性時,銀行必須拒絕辦理。
(本文發自上海、台北,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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