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進黨議員謝志忠(右起)張玉嬿、王立任要求社會局重懲兒虐加害人。記者陳秋雲/攝影 | | | 台中市議員質疑台中市違反兒少法重大情節、保母及托嬰中心違規案件數都是六都最高,但裁罰懲處是「六都最低」。要求市府貫徹「虐兒0容忍」的承諾,社會局長彭懷真表示,件數多是好事,希望社會各界不要隱匿,社會局也會採取措施遏阻兒虐。市議員謝志忠表示,各縣市裁處公告違反兒少法案件,從2019年至今台中違法達76件,六都最多,市議員王立任、張玉嬿也質疑,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托育媒合平台數據來看,兩年來「保母、托嬰中心違規案件」台中又是六都最高23件,市府裁罰對業者「不痛不癢」。 根據兒少法97條,違反第49條第一項各款規定之一者,處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姓名或名稱。但台中裁罰幾乎都按基本款6萬,達91%,「這樣子違規者會怕嗎?」反觀台北與新北,罰款超過10萬到30萬的案件,都在五成以上,也不乏勒令停業,縣市執法態度可見一斑。 王立任表示,他部分認同社會局指不隱匿的說法,但應有更積極的作為,並提出配套措施。 台中市目前針對兒童或少年福利機構違反兒少法第83條虐兒事項的裁罰基準第一次處罰為6萬,然桃園市第一次處罰為6至14萬元,台北市第一次處罰為6至24萬元,相較於其他縣市的裁罰標準偏低。要求社會局提高裁罰基準。 社會局強調,「兒虐零容忍」,市府積極辦理通報人員訓練及社區宣導,提升通報人員敏感度,通報率高反而有助政府可及早介入協助;市府絕不輕忽,也會加強訪視稽查輔導托嬰中心,降低托嬰中心不當對待事件。 針對裁罰金額標準,但個案涉及情節各自不同,「得依案情情節之輕重,依本基準酌予加重或減輕處罰」,並非僅依違規次數裁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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