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王朝被指為河北保定搶劫案兇手,然而該案疑點眾多,終審判決後又經歷十次裁決。王朝被判刑13年。王朝昨日再提申訴,被河北高院正式受理。隨著該案被指「假案」,該案主辦人也被曝光:北市區公安分局副局長李剛,就是「我爸是李剛」事件主角之父。北京青年報報導,2006年8月11日中午,河北保定發生一起入室搶劫案,警方發現,29歲的石家莊青年王朝有作案嫌疑。10月31日,警方將王朝抓獲。
2007年12月,保定市北市區法院一審認定王朝犯搶劫罪,判其有期徒刑13年。王朝不服,提出上訴。此後,該案先後經歷十次裁決。
昨天上午,王朝母親楊惠賢在代理律師孫瑩和洪道德的陪同下,一同前往河北高院。相關部門收下材料,正式受理該案申訴。
據報導,刑事申訴狀長達122頁,一共梳理出115個質疑。總結三個重點:
一是王朝沒有作案時間。2006年8月11日,王朝當天在石家莊處理交通事故,不具備異地搶劫作案時間。
二是原審裁決認定王朝犯搶劫罪的核心證據手機通話清單,「這份通話清單,我們認為第一是假證據,不具備真實性;第二是空證據,因為不敢入卷。」
三是司法機關最初認定的王朝案情節值得商榷。「偵查辦理本案時,是先抓人後取證,偵破過程難以自圓其說。」
據報導,63歲的楊惠賢表示,當年(2006年11月12日)警察上家裡搜查那天,楊惠賢得知可為王朝聘請律師,但直到2007年1月12日,律師才會見到他。律師了解到,早在2006年11月2日王朝被送看守所時,看守所就拒絕別人接觸他,因為「他渾身是血」。
兩個聲音讓楊惠賢相信兒子是清白的。一是原審一審第二次開庭後,主審的曹姓法官找到她說,他認為有罪證據不成立,準備判無罪時,突然被法院換下。第二次則是宣判後,來自北市區分局的三名警察交給他一份舉報材料,告訴他此案主辦人李剛主導了王朝案的造假。
在「我爸是李剛」事件之後,王朝案被媒體曝光與李剛有關。但當時李剛經受住相關部門的調查和「考驗」。
王朝目前被關押在保定市滿城區的河北太行監獄。楊惠賢說,9月21日,她找到正在就醫的王朝,得知他被關禁閉,吞了釘子。「他的狀態很差」,楊惠賢意識到兒子處於崩潰狀態,這才下定決心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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