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無證佔用「孕婦、親子停車格」6/29起開罰!全台領證處一次看清楚 嬰兒與母親 文/周品攸 無證佔用情形嚴重,2個月開出1.5萬張勸導單 交通部修訂的「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實施至今,仍有許多孕婦及家長抱怨,專用停車證申請到現在一次都沒用到,許多百貨、大賣場陳設的婦幼停車專區一位難求,且大多停在粉紅停車格的都無證佔用,讓有需要的網友們大嘆停車證根本像一張廢紙。 然而,為了加強宣導新制、避免無證民眾輕忽遭罰,交通部從今年4月起要求各縣市對違規佔用粉紅停車格的車輛夾勸導單,根據統計,從4月初到5月底光是台北、高雄、桃園三都就已開出1.5萬張佔用勸導單,遑論其他地區,顯示違規佔用情況嚴重。 符合停放資格需放識別證,違規佔用者將於6月底開罰 交通部表示,按規定,車內只要承載6歲以下兒童,即使該兒童與駕駛無親子關係;以及孕婦不管是駕駛人或是乘客,以上狀況皆可使用專用停車證,只要下車前將停車證置放於前擋風玻璃,以供查驗即可。 若無證違規佔用車位者,將於6/29起,依「停車場法」第三十二條及第四十條之一規定,處600∼1200元罰鍰。 如何檢舉? 法條中第七條指出,若發現車主違規,停車場經營業應通報停車場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 所以媽咪若有發現違規者,不妨直接跟經營停車場業者檢舉,由他們做通報喔∼ 或者,檢舉人也可以前往各地方政府的交通違規檢舉專區,線上登入檢舉資料喔∼ 全台領證處一次看 2018年8月1日∼12月31日,專用停車證夾帶在衛生所或醫院發放的孕婦手冊及兒童手冊中;2019年1月1日起,則直接印製於改版的媽媽手冊及兒童健康手冊中。 若是在這2018年8月1日前就已經領過手冊,可憑孕婦手冊或兒童手冊前往各縣市指定地點請領。 更多完整精彩內容,請參考【嬰兒與母親官方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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